代位权和代理权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0:23:08 116 人看过

代位权和代理权的区别:

1、代位权行使的名义与代理权不同,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而代位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位权的诉讼资格不同于代理人,代理人因其在代理权范围,以内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中,代理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具有原告资格(如代理人因过错而承担连带责任时,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不具有原告资格,但代位权诉讼是基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其本身固有的法定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代位权具有原告资格);

3、两者的权限来源和权限范围不同,代理人的权限源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约定或源于指定代理、法定代理的规定,其权限范围也须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约定或指定、法定的范围内,而代位权人的权限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其权限范围固有存在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以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限无须再行约定;

4、代位权与代理权行使的法律后果不同,代理的法律效果在一般情况下归于被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而债权人是为了使自己的债权不受到损害而行使代位权时,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在代位权行使过程中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的法律效果理应由债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代位权和撤销权是怎样的

代位权指的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如何区分
    一、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如何区分?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1)权利性质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2)权利内容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3)权利效力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4)产生权利的原因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5)行使权利的条件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第三人负有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则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危害债权人利益为条件。二、代位求偿权的发生事由有哪些?(1)侵权行为保险标的因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而遭受财产损失,依照法律规定,该第三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失碰撞造成保险人承保汽车的损失而向第三人追偿,即为明显例证。(2)合同责任第三者在履行合同中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根据
    2023-06-08
    65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与物上代位性区别
    (一)物上代位权1、概念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物上代位一般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所谓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殊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索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由此而获得额外的收益。2、物上代位权的取得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是通过委付,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2)委付应就
    2023-03-20
    408人看过
  • 代位求偿权和追偿权有什么区别
    一、代位求偿权和追偿权的区别保险法上的追偿权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除了法律渊源不同以外,其主要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立法目的不同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驾驶者分担违法成本。而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获得双重赔偿和防止第三者逃避责任,使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之间的利益趋于公平。3、法律性质不同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都是法定的权利,但其性质不同。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人和被追偿人之间存在基础的合同关系。《交强险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追偿权,实际上是保险人代受害第三
    2023-06-08
    487人看过
  • 代理类型比较: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分析
    1、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直接归于被代理人,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无权代理人未被追认的,由无权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2、客观要件不同。表见代理由使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假象,而无权代理没有。无权代理是根本没有代理权而去实施代理的行为,表面上也没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充足理由。无权代理和无权代表有何区别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获得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在代理权终止时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该行为有效。而如果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则无权代理转化为表见代理,无权代理行为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代表是指依照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的人。代理与代表都可能涉及行为效果的归属问题。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分属两个人格,代理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只是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而代表人的行为就直接视为主体自身的行为,不需要发生法律效果
    2023-07-02
    407人看过
  • 债权转让与债权代位的区别
    债权代位与债权转让的区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由于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等行为,债权人请求行使的是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主动通知债务人后,依法转让其债权给第三人,债权人的权益未受到债务人的损害。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同时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2、代位权的行使要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已到期债权,否则对次债务人有失公允。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而使债务人应得到的利益没得到,从而使债务人不能履行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债务。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期之前,只要没有造成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债权人不应对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作出干预,即如果债务人具备到期偿还债权人债务的能力,不存在期限届满不能履行债务之危险,债权人就不能在债务履行
    2023-06-19
    245人看过
  •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无权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一、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有:1.两者概念不同。表见代理指的是,虽然行为人在事实上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其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而无权代理指的是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2.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实际上是一种效力待定行为。在无权代理情况下,本人具有追认权,即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效力;而表见代理不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表见代理只要相对人提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主张表见代理的效力时,无需考虑本人是否追认的问题。即使本人不追认,也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二、无权代理的类型有哪些无权代理的类型有以下几种:1.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法院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2.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
    2023-06-18
    454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一、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要先确认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且确认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经确认后,人民法院会支持原告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2024-01-03
    316人看过
  • 未授权代理和未授权代理之间有什么区别
    未授权代理和未授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人对代理权的授权。无权代理与被授权代理的区别在于代理权的缺失。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代理人未经委托人授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的,只能构成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的行为虽然与代理人的权利有关,但却超出了特定权限的范围。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属于代理权限的,属于被授权代理,但不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部分仍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则只有超出代理权限的部分才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被授权代理。
    2023-05-31
    335人看过
  • 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根据代理人授权权限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权代理两类。我国刑诉法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我国民诉法也规定,民事诉讼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事项和权限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起诉、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2023-06-08
    203人看过
  • 一般代理、特殊代理与全权代理的区别
    1、一般代理是指通常情况下所拥有的代理权限,特殊代理是指经过特别授权于具体事项,不同于普通代理的代理。全权代理如果没有指明具体代理事项,作为一般代理处理。2、这三者多出现于诉讼法中,在诉讼代理中,一般代理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特殊代理除一般代理权限外,往往还可以处理实体上的权利和比较重要的诉讼程序上的权利,如民事诉讼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权利。《民诉意见》第六十九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2023-06-08
    454人看过
  • 律师代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区别是什么
    一、律师代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代为行使“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实体权利;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起诉、应诉、提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申请回避、进行财产保全等诉讼行为,即程序性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2.代理内容不同。特别授权代理内容包括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反诉,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一般授权代理内容包括代为起诉、应诉,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申请执行、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二、一般代理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一般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协议的性质。说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2.授权范
    2023-09-13
    48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和股权代持的区别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4-17
    195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具体有哪些区别?
    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款金之后,依法拥有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权利。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的区别如下:(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第三人负有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则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危害债权人利益为条件。物上代位权的取得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是通过委付,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
    2023-07-23
    450人看过
  •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法律效果不同
    一、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法律效果不同构成要件不同。狭义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狭义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法律后果不同。二、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无权代理的类型,包括: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并非当然无效。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追认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不一定是无效代理;滥用代理权是无效代理。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
    2022-06-24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撤销权和代位权有什么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
      两项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构成要件不同。 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 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 2、目的不同。 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
    • 组织传统代理和全权代理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7
      全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可以代理完成任何事务的代理行为。全权代理、特殊代理与一般代理的区别 1、一般代理是指通常情况下所拥有的代理权限,特殊代理是指经过特别授权于具体事项,不同于普通代理的代理。全权代理如果没有指明具体代理事项,作为一般代理处理。 2、这三者多出现于诉讼法中,在诉讼代理中,一般代理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特殊代理除一般代理权限外,往往还可以处理
    • 快消传统代理和全权代理的区别,超出传统代理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5
      全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可以代理完成任何事务的代理行为。全权代理、特殊代理与一般代理的区别 1、一般代理是指通常情况下所拥有的代理权限,特殊代理是指经过特别授权于具体事项,不同于普通代理的代理。全权代理如果没有指明具体代理事项,作为一般代理处理。 2、这三者多出现于诉讼法中,在诉讼代理中,一般代理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特殊代理除一般代理权限外,往往还可以处理
    • 怎么区别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5
      一、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其外表特征与正常代理即有权代理并无差别,仅仅欠缺发生代理权的根据。学理上一般将不具有代理权而已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情形分为两类,一为无权代理,一为表见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而狭义的仅指前者。 区别: 1、发生无权代理,纯因行为人之过失,本人并无过失行为,即行为人冒充代理人或越权代理所致,而
    • 中的代位求偿权与中的代位权有何区别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