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存续期间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7:23:04 374 人看过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一、抵押权行使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权的诉讼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因为担保物权在一定性质上属于物权,所以不会受到诉讼时间的限制。根据现行的担保司法解释,相关担保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结束后的三年时间内正常行使担保物权,而且这三年应该是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时间。至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担保期间以及在登记时登记部门所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于担保物权的存续并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2、债权人可以将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应该遵守主债权的诉讼时间规定,这种情况下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告。

3、抵押人还可以单独就抵押权实现提起诉讼,但是提起诉讼时间要在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内,这种情况下抵押人的身份为被告。

4、抵押权人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抵押权人有权利收取法定的孳息,前提是自抵押物权人的抵押物被扣留之日起,抵押物能够自然分离孳息,收取的孳息可以用于支付收取孳息的费用、主债权利息、主债权。如果抵押权人没有将抵押扣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偿还法定孳息的义务人,这时抵押权人的效力不涉及于该孳息。

5、抵押权人享有的权利,只是将抵押物以折价、拍卖等方式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来讲,所得价款在没有特别的约定情况下是先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然后是主债权利息,最后是主债权。

二、主债权过诉讼时效,保证人还应担责吗

(一)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在这样的状态下,抵押物上所负担的抵押登记,对原抵押权人来讲因已经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变得毫无意义。

(二)对抵押人而言,继续维持抵押登记势必影响抵押物的正常使用和流转,尤其会影响抵押物交换价值的实现,妨害抵押人所有权的行使。抵押担保本来是合法设置在抵押物上的负担,它在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同时,妨碍了所有权的行使。在抵押权合法存在的时候,这样的妨碍是正当的。由于主债权和抵押权都不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继续维持抵押登记的存在,就丧失了合法的依据。

三、抵押的房子卖房合同是否有效

一、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或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三、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告知买受人抵押事项而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权人追认转让或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四、抵押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房屋买受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是多久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
    2023-04-27
    420人看过
  • 抵押权一般多久过期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就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作出约定的,约定无效,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因此,应当认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一致。一、民法典动产抵押人有哪些抵押权人是指主债权的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权是否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呢?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
    2023-06-24
    186人看过
  • 抵押权的持续时间是多长?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一致。法律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就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作出约定的,约定无效,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因此,应当认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一致。一、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最高额抵押权的担保债权范围是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最高额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在最高债权额的限度内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请问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合同有效吗?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但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抵押期间抵押人能否转
    2023-02-23
    209人看过
  •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吗
    抵押权对诉讼时效的中止是不可以适用的,抵押权属于当事人主动行使的权力,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因此,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
    2023-03-01
    439人看过
  • 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抵押登记的效力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的,受法律保护,未行使的不受法院保护,所以抵押登记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一、个人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个人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二、欠条的有效期为几年?所谓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就是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过了这个期限,那么债
    2023-03-29
    184人看过
  • 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
    一、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不存在。应该说土地抵押的效力自始都是不存在的。土地本身不是我国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就土地而言,其可以抵押的一般是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一般抵押的期限是多久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原则上优先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履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
    2023-04-12
    280人看过
  • 地役权的存续期间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据此可知,地役权的期限是有最长期限的,这要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使用年限的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形订立合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五)地役权的效力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土地上
    2023-06-15
    163人看过
  • 债务到期多久可以主张抵押权
    债务到期后的三年内可以主张抵押权。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债务到期后的三年内可以主张抵押权。一、抵押权消灭的六种情形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抵押权属于债权的从权利。2、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若因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当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拆迁补偿款、赔偿金等)行使抵押权。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又没有相应的代位物的,抵押权消灭。3、因法定期间届满而消灭。4、因抵押权的行使而消灭。通过抵押物折价或拍卖等方式处理,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抵押权也消灭。5、因抵押权人放弃而消灭。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6、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的。二、借款抵押房屋,该抵押是否有效房屋和土地一并
    2023-04-11
    336人看过
  • 房子抵押到期继续抵押
    可以办理二次抵押,如果要再次抵押的话,还是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办理的时候也需要你本人签字,到房管局申请办理,才可以做2次抵押。一、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分为两种情况:(一)通过银行办理1、首先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交二次抵押贷款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理二次抵押手续,而这里的贷款银行就是你之前申请贷款的银行,因为同一房产不能抵押给不同银行。2、申请通过后,你需要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给银行,银行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后会将结果告诉你。3、审核通过后,你需要与银行签订二次抵押贷款的合同,并且办理贷款合同公证的手续。4、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就会在指定日期将贷款发放给你。(二)通过民间贷款机构办理1、你需要向询问贷款银行,看看他们是否同意你办理二次抵押手续。2、银行同意后,贷款机构会对你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解,看看你是否符合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并了解房屋的基本信息。3、贷款机构会对房屋
    2023-06-24
    127人看过
  • 民间房子抵押后解押需要多久
    房子抵押之后解押,如果是债务已经偿还,当事人自己办理解除抵押的一般当天就可以解除,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一、抵押房产纠纷怎么处理房屋抵押权以登记为取得条件。一般情况下,房产买卖不影响有效的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如下途径维权:1、正常行使抵押权;2、协商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或提供其它担保;3、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4、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或者其他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是不得超过抵押权能够设立时,抵押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二、抵押期间抵押人行使处分权的限制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
    2023-03-26
    150人看过
  • 抵押期间抵押人行使处分权的限制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人或者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有关。再者,也应当如实告知受让人该转让物已经抵押他人的情况,以使受让人据此决定自己是否还受让该物。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是多少,与将来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和实现抵押权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转让的价格应当公平合理,如果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在低于其价值的范围内提供担保,以确保抵押权人未来实现抵押权时不受损害。如果抵押人拒绝提供担保的,则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的价款,应当向抵押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
    2023-06-09
    390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期限是多长时间以及不动产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继续有效?
    一、不动产抵押期限是多长时间?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不动产抵押期限是多长时间由双方进行一个自主的约定,不动产抵押主担保期限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抵押登记之日起,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开始计算。但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所以抵押期限的届满日为主债务届满之日。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因此不动产抵押权期限届满之日为主债务消灭之日。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不动产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继续有效不动产抵押期
    2023-04-30
    354人看过
  • 船舶的抵押权生效时间是多久
    船舶抵押权的生效时间应当是在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后,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民法典房屋抵押权怎么认定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但房屋属于房地产,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二、房屋抵押怎么做,房屋抵押对出售顺序有影响吗房屋抵押手续办理流程: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然后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抵押当事人认定的
    2023-02-04
    218人看过
  • 债务转移后抵押权的期限是多久
    债务转移后抵押权的期限仍然是原来债权债务存在的期限。《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转移时新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一、债务需要如何去转让债务如果要转让给第三个人的时候需要经过
    2023-06-19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2022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多长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3
      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2、如果抵押权一直存续,可能会使抵押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不利于发挥抵押财产的经济效用。 3、规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能够促使抵押权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经济的发展。 4、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
    •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多久的呢,有没有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5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主债权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胜诉权。
    •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行使抵押权的责任是什么,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2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
    • 抵押权存续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是否有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0
      1、有效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存续期间抵押权人未通知抵押人的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7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