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加重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5:54:28 112 人看过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改判重于原判刑罚的原则。

一、刑事案件上诉能不能加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是不会被加刑的,仅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情况下可能加重刑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法院强制执行被告人上诉可以加重刑罚吗

自诉人上诉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三、二审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什么是限制加重原则
    一、什么是限制加重原则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1、判
    2023-06-17
    246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处罚原则
    结果加重犯
    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属于结果加重犯的,应该依据犯罪的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加重、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023-06-13
    90人看过
  • 二审全面审理原则(刑事)
    【全面审理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上诉、抗诉的案卷,应当审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一)移送上诉、抗诉案件函;(二)上诉状或者抗诉书;(三)第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四)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包括案件审结报告和其它应当移送的材料。前款所列材料齐备,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及时补送。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第二百四十七条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
    2023-04-22
    395人看过
  • 行政处罚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数罪并罚原则的一种。将犯罪分子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在总和刑以下,数罪中的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并规定刑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本原则可以克服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的缺点,便于根据罪行确定适当的原则,但其仅适用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对死刑、无期徒刑则不能适用。中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一、数罪并罚罪犯计算年限问题?数罪并罚有期徒刑计算年限: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二、拘役最高刑
    2023-04-01
    118人看过
  • 刑法限制加重时限制加重原则是什么?
    加重数罪并罚限制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即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五年。例如,犯罪者犯甲乙二罪,甲罪应处10年有期徒刑,乙罪应处12年有期徒刑,即犯罪人应在22年以下、12年以上范围内判处刑期。但这一部分的刑罚不得超过法律特别规定的最高刑期,即犯罪分子的量刑不得超过20年。肇事逃逸的加重情节是什么(1)“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
    2023-08-09
    223人看过
  • 二审判刑会不会加重刑期
    发现新的罪过会加重刑期,结合上诉、抗诉情况来看,二审可以加重刑期。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一、对法院判决不服,应该怎么办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1、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2、刑事公诉
    2023-02-15
    181人看过
  • 二审重审会维持原判吗
    二审维持一审原判的,占大多数,毕竟,一审与二审的法官,运用的都是相同的法律,法官的法律水平相差不大。都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一般来说二审法院的判决不会依据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二审法院的法官会重新梳理案情,重新质证,但是如果一审法院没有瑕疵,而当事人又没有新的证据,一般都会维持原判。一、交通事故一审不服二审如何申诉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
    2023-03-10
    472人看过
  • 不重复奖励原则
    在一年内获得两次及以上相同类别表彰的,按就高原则进行物质奖励,不重复奖励。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的,下级机关不再重复奖励。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行政处罚可否不重复?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遵照“一事不再两罚”的原则。所谓的“一事不再两罚”,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或事实”,不得给予两次及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解释1:“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既针对同一行政机关,也针对不同行政机关。解释2:只针对“罚款”,不能类推适用到其他类型的处罚,即不排除并罚。《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十二条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
    2023-08-04
    26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全面审查原则
    全面审查原则是指二审法院需要对收到的上诉、抗诉案件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对第--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请问死刑二审的规定是什么?审理死刑二审案件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并且对于死刑案件,审理期限可以在原期限上延长二个月;以及判处死刑的二审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二审法院上诉抗诉手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
    2023-03-30
    131人看过
  • 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吗?
    一、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吗?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不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利变更禁止原则,是现代许多国家和地区指导与规制复审程序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复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其复审的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原则上不能将申请人置于较复审前更加不利的境地。就是说既不能加重申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减损申请人的既得利益,申请人的负担不得因申请复审而超过复审之前。一般认为,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其一,消除当事人怕申请对自己不利的顾虑,保证复审制度的贯彻落实而不致形同虚设;其二,确保申请人充分利用复审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其三,有利于提高复审工作质量;其四,有利于加强复审监督工作的开展。二、上诉状范文是怎么样的?(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判决驳回起诉裁定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
    2024-01-15
    372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2023-04-22
    275人看过
  • 重新审判须遵循哪些原则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参与过本案第一审、第二审、复核程序审判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再审程序的审判。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是什么1.开庭合议庭应当核实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何时因何案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在服刑中有无重新犯罪,有无减刑、假释,何时刑满释放等情形。开庭审理前,到达开庭地点后,合议庭应当查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基本情况,告知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享有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制作笔录后,分别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宣布合
    2023-04-17
    396人看过
  • 刑事审判二审程序有什么审判原则
    (一)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全面审查原则要求:1、既要审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又要审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无错误;2、既要审查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又要审查没有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3、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或者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4、审理附带民事纠纷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
    2023-04-19
    488人看过
  • 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审查原则,刑事二审庭审流程
    一、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审查原则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审查原则是:1.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2.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改判重于原判刑罚的原则。二、刑事二审庭审流程刑事二审庭审流程如下: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
    2023-06-21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二审改判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按实际情况,如果二审改判属于不属于上诉不加刑的情形的,改判是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
    • 限制加重原则不足35年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就是将犯罪分子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的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并规定刑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因此,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宣告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 规定一事不二审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事不二审又称为一事不再理,它起源于XX法中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实现诉讼经济、防止管辖权冲突及保障被刑事追诉人的权利不受侵犯等多方面存在积极价值而受到国际社会普遍关注,不能再对其重复审判而加以推翻,从而维护法秩序与法尊严。“一事不二审”原则的涵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区分,二者主要区别在于,法国的诉讼理论将其称为“既判力”原则。XX法系中的美国将该原则表述为“禁止双重危险”,而英国却在其普通法的基础上形成
    • 二审发回重审,发回重审会不会加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刑事案件适用的法律复杂,要看具体情况,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本人有十二年办案经验,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 二审发回重审原告不出庭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二审与一审程序是不同的,你说这次的庭审是一审还是二审不甚清楚,重新开庭无论是二审还还是发回重审,均无需说明被告不到庭的原因,法律规定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审理查明后可以缺席判决。重新开庭的与否,属于法官审判活动一部分,应属审判秘密的一部分,法官可以不回答你重新开庭的原因,但有裁定发回重审的在裁定书上有表述。根据你的提问应当是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开庭审理还是书面审理,由合议庭依据案件查明的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