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225条如何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4:23:18 383 人看过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一、非法的认定标准

该经营行为非法。所谓非法,是指该经营行为违反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范。如果国家法律、法规等未对某种经营行为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该经营行为不得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例如,在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务院未对IP电话的民间经营行为做出明文禁止或者限制之前,民间经营IP电话的行为就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国务院所属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授权而颁发的某种行政规章或其他文件中超过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的有关规定,一般不能成为认定非法经营行为的法律依据。

二、经营行为的基本规定

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虽然经营一词在语言学上并不特指经济营业活动,而是指筹划并管理、泛指计划和组织等,但是,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其经营一词理应是经济领域中的营业活动,即应理解为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经营活动。强调此经营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必要的,这是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所应具备的一个基本特征。如果某种所谓经营活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公益或者慈善目的,则即便该行为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有关法规,也应将其排除于本罪之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我国法律如何适用于外籍人士
    外国人使用本国法律主要有几个原则:属地原则,即在哪里就受哪里的法律管;属人原则,即国籍在哪就受哪个国家的法律管,还有一个是属地兼属人原则,这个就要看当地的法律规定。而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生活,甚至往来贸易,都受到我国法律的制约,其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我国的法律,受我国司法机关审判。外国人犯罪我国的审查批捕程序在审查批捕外国人、无国籍人时,人民检察院应遵守内部审批程序:(1)外国人、无国籍人(包括中国籍同案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重大刑事犯罪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征得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2)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上述以外的犯罪案件,由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征得同级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3-06-30
    77人看过
  • 我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的?
    一、我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的?根据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所以,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有: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二、主要类型终身监禁包括多种类型:(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2)裁量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
    2023-04-28
    253人看过
  • 我国刑法适用对象是什么
    我国刑罚适用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些说,也就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该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嫌疑人刑罚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一、酌定不起诉后是犯罪吗不是的,酌定不起诉,是不起诉的一种,人民法院并未作出有罪判处,是无罪的。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
    2023-06-25
    456人看过
  • 我国《刑法》适用的空间效力有何规定?
    《刑法》适用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有效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都适用我国《刑法》。除此之外还规定:(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飞机等)内犯罪的,无论该船舶或飞机是否行驶或飞行在我国领域内或领域外,包括在国外,适用我国《刑法》处罚。(2)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如犯罪行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丙实施,而结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或犯罪行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而结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上述两种情况都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处罚。(3)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处罚。但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4)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
    2023-04-22
    183人看过
  • 我国战时缓刑有什么适用条件
    必须是战时的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并且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1.时间条件战时缓刑适用的时间必须是在战时。在和平时期或非战时条件下,不能适用战时缓刑。所谓战时,依据刑法第451条的规定,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此外,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2.对象条件战时缓刑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不是犯罪的军人,或者虽是犯罪的军人,但被判处的刑罚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均不能适用战时缓刑。至于战时缓刑是否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军人,从立法精神来看应认为是可以的。此外,构成累犯的犯罪军人能否适用战时缓刑,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的立法精神,应当认为构成累犯的犯罪军人不能适用战时缓刑。3.实质条件战时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这是战时
    2023-04-28
    279人看过
  • 我国法律如何规定如何适用离婚财产协议?
    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因此当事人因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提起诉讼。一、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能否反悔,应该具体分情况看:(1)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不能随意反悔。(2)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反悔,应当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协议。二、离婚后赠父母房屋的约定可否撤销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房屋,并对包括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的,除非能够举证证明双方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在法
    2023-03-14
    175人看过
  • 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刑事立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要付诸实现,有赖于司法机关实际的执法活动。这种执法活动所贯穿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正是罪刑法定原则对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没有进入实践的罪刑法定只能是一纸空文,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立法成功的喜悦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有了立法成功的大前提只是刚刚起步,真正的大量的实践活动却是广大民众在思想上接受并以之为行为的准则,以及司法者在执法观念上准确掌握并不折不扣执行的行为。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切实贯彻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正确把握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适用中的认识。这主要表现在:(1)对刑法的几个基本特性了解的欠缺导致了对罪刑法定的误解。比如刑法的最后性,它是指刑法在干涉社会生活时,在法律体系的调整上处于其他的法律调整之后,用以弥补其他法律的调整不足或不能。因其最后性决定了它的惩罚的最严厉性,成本的昂贵性,它断然规定某些行为完全禁止,没有回
    2023-04-22
    87人看过
  • 普通外国人在我国犯罪如何适用
    一、普通外国人在我国犯罪如何适用《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使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所以说,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必须适用中国法律。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个另外,就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二、什么是外交特权外交特权是国际法上给予外国使馆及外交官的特别保护和待遇的总称。使馆的特权主要表现在馆舍不可侵犯、公文档案不可侵犯;外交官的特权主要表现在人身和名誉不可侵犯、司法管辖豁免、捐税和劳务豁免。三、外交特权的根据关于外交特权的根据,主要有三种学说:(1)治外法
    2023-06-16
    255人看过
  • 结合犯在我国刑法上的适用
    我国1979年刑法中是否存在结合犯,理论上对第191条第2款(盗窃罪与破坏邮电通讯罪结合为贪污罪)、第150条第2款(一般抢劫罪、抢夺罪与伤害罪、杀人罪结合)、第139条第3款(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罪)、第136条(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犯罪)、第137条(聚众打砸抢罪)、第143条第2款(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罪)、第153条(抢劫罪)、第182条(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罪)存在争议。[11]我们认为,1979年刑法未规定结合犯条款,认为存在结合犯的观点是误将其他犯罪形态混同于结合犯。1997年刑法中是否存在结合犯,值得思考。有观点认为第229条第1款规定的是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款规定的是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由受贿罪和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而合成的结合犯。[12]我们认为,第229条第1、2款仅规定一个罪名,即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款
    2023-06-11
    90人看过
  •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某甲,男,43岁,美国人,副驾驶员。1987年10月2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30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二、案件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三、案件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1、某甲
    2023-03-03
    374人看过
  •  受贿罪在我国是如何适用的?
    本文探讨了利用职务之便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罪的相关问题。职务之便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之便和利用未来或过去的职务之便,而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可以认定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中的构成地位、性质和认定标准需要具体分析。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利用职务之便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罪。这两者都是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之一。如何理解这一要件是准确认定受贿罪的重要问题。从目前刑法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对贿赂罪中利用职务之便的理解主要有两个争议:一是利用职务之便是否仅限于利用本人职务之便(即利用第三方的职务之便是否可以视为利用职务之便);第二,利用职务之便是否包括利用未来或过去的职务之便。第二,如何理解和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和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中的构成地位、性质和认定标准,一直是受贿罪适用中争论的焦点。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是索贿受贿罪的必要条件,1985年两高的司法解释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旨在强
    2023-11-23
    273人看过
  • 我国刑事拘留的适用
    一、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现行犯是指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即时发现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从以上可以看出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有着严格的界限和标准,不能随意变更和超越。但在公安司法实践中,部分干警对这一标准的掌握不是很好,主要表现为两种倾向,一种是刑事拘留适用范围过于随意化、扩大化。公安干警的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是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这种倾向主要表现为:(一)
    2023-06-02
    139人看过
  • 如何正确把握我国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效力范围,即法律在哪些地方、对哪些人、在什么时间内有效。正确把握我国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会计法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我国会计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其地域适用范围及于全国,包括我国驻外国的使、领馆。我国在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也应当按照国内法办理。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即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根据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时起,除两个基本法附件三规定的法律外,其他全国性法律(包括会计法)不适用于特别行政区。2.会计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我国会计法的调整对象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由此决定我国会计法对人的效力范围及于两种人:一是办理会计事务的单位和个人,如会计
    2023-06-09
    219人看过
  • 我国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
    1、“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2、“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3、“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4、“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一、诉讼离婚怎样把管辖权整过来(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
    2023-03-13
    41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刑法225条中的金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刑法二百零五条虚开发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1996-10-17)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因虚开
    • 我国刑法律附加刑适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
      1、附加刑是可以独立适用的。 2、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 我国刑法适用民事枉法裁判罪如何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2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点第六项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
    • 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适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5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 缓刑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7
      根据刑法,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轻微;(二)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以上为缓刑适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