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收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8:03:54 214 人看过

一: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收费吗

不收费

二: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的设定依据

《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二、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

三: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的受理条件

一级: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二级: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2.经工商备案的股东明细3.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5.营业执照正、副本6.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7.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二、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备案办理条件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
    2023-05-14
    381人看过
  • 白城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流程怎么走
    一、白城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4、决定。申请人可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白城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备案办理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承诺书);2、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备案申请表;3、申报机构估价报告抽查合格证明;4、营业执照;5、出资证明;6、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三、白城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备案办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第二章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
    2023-05-18
    129人看过
  • 四平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什么时间办
    一、四平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什么时间办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二、四平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法律依据1、《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
    2023-05-18
    101人看过
  • 松原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流程怎么走
    一、松原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松原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2.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3.经工商备案的股东明细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
    2023-05-14
    444人看过
  • 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流程怎么走
    一、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在吉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2.省建设厅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是否准予备案变更的决定;3.申请人在吉林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二、长春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受理条件一级: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
    2023-05-19
    76人看过
  • 通化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收费吗
    一、通化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收费吗不收费。二、通化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办理条件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的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合伙企业。三、通化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办理流程1.申请人在吉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2.省建设厅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是否准予备案变更的决定;3.申请人在吉林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四、通化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办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第二章二、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
    2023-05-14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转让估价业务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就是说,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转让估计业务,但是必须经过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虚假评估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房屋拆迁,赔偿估价是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拆迁估价一般由一个机构进行。评估机构的选择可以由拆迁人推荐,也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一起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拆迁管理部门干涉,或者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已经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
    • 申请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 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如何选择房产估价机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2
      请房地产评估机构为房地产估价,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9个步骤: 1、接受估价委托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6、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7确定估价结果 8撰写估价报告 9估价资料归档。怎样选择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设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和规定的注册资本”。具有经营资格的估价机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专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虚假评估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⒉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