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5:22:16 83 人看过

一、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恶意抢注商标法律适用

除恶意外,各类具体抢注行为的认定和法律适用要件不尽相同,商标局制定的《商标审理标准》对此有相应的明确规定。现以评审案件为例,略予说明。

(一)《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驰名商标的适用要件

1、第一款保护驰名的未注册商标。

(1)申请人商标已经驰名但尚未在中国注册;

(2)争议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双方商标使用商品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4)争议商标的使用容易导致混淆。

2、第二款保护驰名的注册商标。

(1)申请人商标已经驰名且已在中国注册;

(2)争议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双方商标使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4)争议商标的使用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

根据实践,认定驰名商标主要考虑该商标在我国境内是否驰名。申请人可以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其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之前的驰名证据材料。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程度以争议商标的使用是否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者联想为基本原则。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知名度和商标独创性、双方商标的近似程度和使用商品/服务的关联程度。

(二)《商标法》第十五条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的适用要件

1、被申请人是申请人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

本条源自《巴黎公约》六条之七。对于本条中“代理人”的理解曾有三种不同的认识:民法上的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包括经销商在内的商业代理人。我委考虑本条立法宗旨、国际惯例,坚持第三种理解。目前,行政和司法已基本达成共识。

2、双方商标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与服务。

3、双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4、被申请人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

(三)《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禁止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的适用要件

1、申请人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在先使用的判定:地域上指在我国的使用;形式上要与主张权利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对象上须是在主张权利的商品上的使用;本质上是在商业活动中真实地使用。

有一定影响的判定: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和地理范围;宣传时间、方式、程度、地理范围。

2、双方商标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与服务。

3、双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不管是商标法,民法还是刑法当中,对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相关法条都是很少的。商标法也是结合,商标抢注的实际情况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大概的进行了分类。然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时候也是结合商标法和商标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到现在,商标恶意抢注的整体情况还是非常复杂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关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1、关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赔偿有哪些规定所谓的“恶意抢注”只是一个流行的称谓。根据现行《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即“任何已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行注册”因此,“恶意注册”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以不合理或非法的方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恶意注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原权利人丧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未经许可,不得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但是,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报酬的权利不同时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此外,双方应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合同副本,该副本在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生效。该专利也可授权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受让人应支付约定的使用费。专利许可包括独占许可、独占许可和一般许可。其中,独占
    2023-05-07
    311人看过
  • 恶意抢注商标是哪一条法律条款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即申请人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是哪一条法律条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
    2022-07-16
    400人看过
  • 关于解决恶意注册商标的相关规定包括什么?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例如:1、将旅游景区名称申请注册于“旅游服务”项目上。(“天柱山”)2、将具有表示商品特点的产地名称申请注册于该商品上。(“日月潭”茶叶、“阿里山”茶叶、“庆岭活鱼”)3、将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记申请注册为商标。(“PDA”、“法律人”)《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
    2023-03-29
    406人看过
  • 抢注恶意商标是怎样发生的
    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一、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
    2023-03-19
    74人看过
  • 商标恶意抢注和抢注的区别
    商标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单纯的抢注一般是属于善意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抢注了商标。一、在我国对于商标抢注可以撤回吗商标抢注是可以撤回的,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在我国对于商标抢注可以撤回,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5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
    2023-02-17
    272人看过
  •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
    《商标法》第六十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即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可以认为,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上市公司的简称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都应该被视为商标抢注”。但由于抢注的对象不同,所涉及的法律原则也就出现了差异:前者是商标“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之争,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商标权的发生原则;后者则主要是关于“在先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及“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同时也触及了商标权的发生
    2023-06-22
    279人看过
  • 判定商标恶意抢注的步骤
    所谓恶意抢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的行为。关于认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有效条件,就构成恶意抢注: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是取不正当利益。这种主观恶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看申请人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使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该产品是否与被抢注人的产品相似或相似;看申请人是否高价转让或许可被抢注人使用该商标;看申请人是否直接指控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主要指以下手段: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企业最容易被抢注。由于中小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在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利用与他人合作的背景,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将合作伙伴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在合作结束后先注册合作伙伴的商标。利用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不同条件和
    2023-07-07
    247人看过
  • 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标准是如何的
    一、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标准是如何的所谓的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关于认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效力条件的就认定构成恶意抢注:一、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关于这个主观恶意可以从下列方面认定:1.看申请人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2.看申请人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3.看申请人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主要指下列手段: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
    2024-01-21
    249人看过
  • 处理恶意商标抢注的方法
    关于恶意商标抢注的应对办法如下: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恶意商标抢注后果是怎样的恶意抢注商标将会面临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并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在先使用商标未及时申请商标注册,被抢注后将面临使用范围受到极大限制;即只能在原有的范围和规模内使用,不得扩张使用,虽然对于其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有在先使用权;但是该在先使用权是受到限制的,并且注册商标权利人有权要求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附加适当的区别标识。《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
    2023-07-08
    260人看过
  • 哪些商标属于恶意抢注
    哪一类属于恶意抢注商标:如果是与活力为目的不正当抢注他人商标就属于恶意抢注。一、商标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是可以宣告无效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提出来,这样才
    2023-03-22
    402人看过
  • 立法禁止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
    为了防止恶意注册商标,昨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禁止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依据修正案草案,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会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当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针对实践中权利人维权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的现象,草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草案还规定,将在上述三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100万元人民币。
    2023-05-01
    408人看过
  • 商标恶意抢注是否实际使用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人是否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商标抢注行为通过以下情况来确定:(一)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在商标抢注行为中,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在商标抢注行为中,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商标抢注行为要件在商标抢注行为中,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不正当手段的内容如下:(一)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二)在商标抢注行为中,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三)在商标抢注行为中,同一区域内了解
    2023-08-17
    405人看过
  • 法律对恶意注册他人商标有哪些规定
    1、《恶意他人商标注册法》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复制、模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法》第13条)2。代理人或代理人抢注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商标(《商标法》第15条)3。抢先注册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款)4。其他不正当手段侵占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41条第1款)中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注册的上述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目的,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复审案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对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其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识别恶意优先购买权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求。恶意的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1。申请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被申请人的商标,因为其代理或代表、贸易、合作、地理(区域)或与被申请人的其他关系。由于商品名称、作品、设计、名称、肖像等的
    2023-05-07
    392人看过
  • 对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一、对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恶意抢注商标的后果是最终会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权,并且被侵权人可以向恶意抢注的一方申请民事赔偿。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抢注商标是指对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他人。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二、如何认定商标被恶意抢注?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
    2023-06-16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关于商标法的商标恶意抢注标怎么判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
    • 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0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
    • 认定恶意抢注商标标准的根据是什么,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标准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认定? 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
    • 什么是恶意注册商标恶意注册抢注商标的定义及抢注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1、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这就给抢注份子提供了条件。 2、商标一旦被抢注,被抢注的申请人要么高价买回,要莫就不能再使用自己已经打出广告的商标,进退两难。而抢注商标人则获利。抢注的衡量标准:一般很难定位,被抢注的申请
    • 2022年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