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和物保并存时的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0:51:24 99 人看过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如果担保合同中已经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顺序,那么债权人应当受到该约定的顺序的约束。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人保和物保的区别

物保主要有两种,分别为质押和抵押;人保就是指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版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权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只能是物保,关于人保,债务人不能自己保证自己会还款,只能找第三人来帮他保证。第三人既可以向债权人提供物保,也可以提供人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只是对担保的一种分类)。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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