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延长信息公开期限
延长信息公开期限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只有起诉期限的耽误,没有起诉期限的中断。只有在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其进行司法审查。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只能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在立案受理时没有查明,但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已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三、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问题
(三)各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行政机关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四、关于发布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问题
(五)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七)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八)已经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上可得知,想要去延长信息公开期限是比较复杂,首先要像政府负责人申请信息公开的延期,当负责人同意,要在十五天内及时回复,不然不在十五天内回复就不会延期了,信息就无效了,希望上面的回答对你有用!谢谢
-
申请公开答复期限已延长
258人看过
-
如何使审理期限延长
130人看过
-
客户如何停息延长分期?
144人看过
-
如何延长专利保护期限
350人看过
-
如何延长土地使用期限
382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限如何延长
2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期限长如何延长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4行政处罚超过期限的,当事人申请延期履行的,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并依法提交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有经济困难的材料。经行政机关批准后,当事人可以暂停或分期缴纳罚款。
-
客户如何停息延长分期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9客户可以直接到银行来协商停息延长分期,实际上对于客户来说,如果存在信用卡逾期偿还款项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比如说直接地通过电话的方式来协商,或者是到银行协商。
-
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延期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0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的理由通常是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需要征询第三方的意见。时代的进步,大家的需求也是不断的增加,对于政府的工作也是要求更多的监督,以及要求更多的参与,有的时候政府的信息公开延期是有理由的,政府会对此做出说明。
-
欠信用卡8个月会长吗?如何延长期限?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9根据银行的规定来定,有的银行是可以延长分期的,有的不行。 一般情况是,信用卡都是出账单后,根据账单金额,在最后还款日之前还清就可以了。当信用卡账单还不上的时候,可以申请1-2个月的延期还款。这是银行的延期还款政策。如果延期到期后,你还是还不清账单。那么就只能选择逾期了,逾期后,再跟银行协商,将剩余本金的欠款,进行再次分期还款。而且再次协商分期还款,最长可以分期5年,可以减轻很多的还款压力。 如果想
-
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期限而延长期限的,是否应支付网贷利息?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3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