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其相关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0:11:19 55 人看过

一、医疗期:

1、定义: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简称《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时间:(《规定》第3、4条)

实际工作年限用N表示,在该单位工作年限用H表示

工作年限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

N<10年H<5年3个月6个月

5年≤H6个月12个月

N≥10年H<5年6个月12个月

5年≤H<10年9个月15个月

10年≤H<15年12个月18个月

15年≤H<20年18个月24个月

20年≤H24个月30个月

二、医疗期内待遇

1、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三、医疗期结束后的相关待遇

1、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除支付相应经济补偿之外,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2、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因此种情况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工资用P表示(即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见下表:

工作年限(用N表示)支付标准

N<6个月0.5个月×P

6个月≤N<1年1个月×P

1年≤N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例外: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四、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应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赔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职工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分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向职工支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2023年最新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是什么
    2022年最新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是什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
    2023-06-11
    218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一定困难,要求适当延长医疗期,并要求进一步明确计算医疗期的起止时间。经研究,现对贯彻《医疗期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
    2023-05-05
    273人看过
  •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能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企业和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2023-06-04
    116人看过
  •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
    1、病假工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一致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协议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此外,按照上述三项原则计算的假日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系数按以下方式确定:(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休假不满6个月的,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①连续工作不满2年的,按职工工资的60%支付;②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4年的,按工资的70%支付;③连续工作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④连续工作6年以上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支付;⑤连续工作8年以
    2023-05-07
    84人看过
  • 职业病患者应得到哪些医治、疗养及相关待遇?
    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需进一步检查,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3?患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由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移交新单位。?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
    2023-04-22
    94人看过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有哪些权利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有权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1、病假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此,各地做法不定,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只要不突破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合法。2、疾病救济费。对于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应适用《劳动法意见》的规定,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即或要求病假工资,或要求疾病救济金。但不论适用哪一种待遇,均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3、医疗待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其法定义务,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要求
    2023-06-13
    282人看过
  • 青岛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期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局制定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12月17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医疗期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2023-06-05
    157人看过
  • 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及其相关责任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一、工伤待遇具体规定1-4级待遇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享有的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3-03-21
    392人看过
  • 芜湖工伤医疗及相关待遇申报材料
    (1)《芜湖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门诊发票、病历原件及复印件;(5)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6)转往外地就医的,需提供经审批的《芜湖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及交通、住宿费发票;(7)工伤事故兼有第三者民事赔偿责任的,提供民事纠纷的责任认定、赔偿协议、法院判决等相关文书材料复印件。
    2023-12-01
    88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享受的待遇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023-06-10
    151人看过
  • 非因工负伤和工伤离职待遇一样吗
    非因工负伤和工伤离职待遇是不一样的,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休养的,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的待遇,工伤人员离职时可以得到以下两种补偿: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2)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1)七级伤残为13
    2023-02-13
    323人看过
  • 职工非因工生病相关医疗补助金情况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和调岗后的工作的,按照N+1进行补偿就行。有人说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予医疗补助金是错误的,这条481文早就废除了,新版《劳动合同法》不再有医疗补助金的说法了,只有经济补偿金。不过工伤的话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一、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
    2023-03-30
    190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及待遇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当然,这里的“不得解除”不包括劳动者提出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从法律规定及企业管理上说,医疗期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期期限及计算方法、医疗期延长、医疗期待遇等方面。对于医疗期标准能否由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形式自主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笔者认为,企业与员工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自主确定相关标准,但约定的标准不能低于法定标准这一“底线”。在约定标准与法定标准出现冲突时,应适用最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标准。医疗期的期限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
    2023-05-03
    309人看过
  •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一、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的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二、铁路退休职工死亡家属待遇职工退休养老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
    2023-06-24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患病或工伤待遇及规定医疗期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9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医疗期工资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8
      职工患病应当享受医疗期。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医疗期如何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一、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
    • 医疗期的定义是什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医疗期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3
      一、医疗期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医疗期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
    •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及其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