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损失费可以作为律师代理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6:50:20 483 人看过

一、精神赔偿损失费可以作为律师代理费吗?

精神赔偿损失费可以作为律师代理费,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在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被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5、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在算定抚慰金数额时应综合斟酌如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过错作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对于侵权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至关重要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区别故意和过失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意义是较大的。因为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与损害程度密切相联。侵害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对受害人所产生的精神损害有轻重之别,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人侵权的具体情节不同,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对受害人来说所造成精神损害肯定有所不同,应区分不同的情节,确定不同数额。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尽管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减少赔偿金的数额。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对于侵权人而言,如果其侵权行为获利较多,可酌情增加赔偿金数额。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视侵权人经济能力的不同,酌定不同的赔偿金数额。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要解决侵权方面的纠纷,可以通过委托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是若是要委托律师代理,侵权类型的案件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用,具体的律师费用是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还有争议财产标的的大小来综合判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3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什么是精神损失费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精神损害赔偿;(1)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2)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3)侵犯人身且未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四个等级。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考虑以下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盈利能力;(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被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在实践中,没有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与当地有关
    2023-08-18
    99人看过
  • 对方全责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可以索赔吗
    这个事情如果修车时间比较长,可以找对方司机要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同时可以要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车损费是没有的,法院不支持。除非豪车,会酌情考虑。精神损失费必须得受伤住院才能提出。如果车辆不严重,除了保险报的,其他费用估计很难得到,都需要与对方驾驶员协商。车损严重的情况,可以找对方要误工费和交通费,这个保险是不报销的,只有私下协商。确实修车时间长的话,可以找对方要,不给就只有去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对方常驻地的法院起诉。比较麻烦而已。交通费需要有正规打车发票或者滴滴快车开的发票,法律认的是证据。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就只能报销家和上班地点的直接交通费用。误工费的话,工资超过5000需要去税务局开个个税完税证明,至于误工多少天,实话实说就可以了,包括去开证明,起诉期间浪费的时间都要提前预算,按照误工时间写到诉讼书上面。最后判多少天都是看法官了。一、赔偿的项目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
    2023-02-25
    494人看过
  • 银行委托律师的费用可以作为损害赔偿吗
    借款合同约定: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请问:在银行提起诉讼时,银行必须已实际支付了律师费才能作为实现债权的费用提出诉讼请求吗?分期支付的律师费,对暂未支付的部分能一并受到保护吗?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律师费由违约借款人承担,银行委托律师的费用能否作为损害赔偿的结果请求由借款人承担吗?解答:既然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人违约,应承担对方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那么,只要这些费用已实际发生,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予以支持。对于尚未发生的费用,即使债权人提出,人民法院也不会予以支持。如果合同中并未约定费用的承担,尤其是律师费用,原告将其作为损失请求赔偿,亦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应当注意的是:请求承担相关费用,必须要有发生费用的合同承诺条款、委托代理合同、增值税发票、付款凭证等,仅有合同、白条
    2023-05-04
    272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就是残疾赔偿金吗
    精神损失费不是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而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一、精神损失费需要哪些证据索要精神损失费需要的证据如下:1、当事人的陈述;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鉴定意见;7、医疗证明。精神损失费也叫作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害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使其遭受精神痛苦的客观事实状态。也就是说,精神损害就是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 。对受害人来说,精神损害有两种表现形式如下:1、精神痛苦;2、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关
    2023-04-07
    159人看过
  • 母亲赔偿儿子精神损失费
    小梅是北京市房山区人,上学时学习成绩不够理想。初中毕业后不久,年仅18岁的小梅就开始和一名大自己9岁的男子未婚生育了一个儿子,取名叫小方。在儿子小方四岁时,同居了六年的二人领取了结婚证。然而,婚后日子很快归于平淡。年龄尚小的小梅总想寻找新的刺激。2010年,小梅迷上了在网络上裸聊。有一天,小梅又一次在网上与小刘视频裸聊。当时小梅七岁的儿子正在家写作业,身为母亲的小梅不但不避讳,还故意让儿子来到裸聊房间参与这场激情裸聊。小梅的丈夫一次无意中得知了小梅的行为,对此感到十分的羞耻和愤怒。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他代替孩子一纸诉状将小梅和小刘告上了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的裸聊行为对小方的人格尊严权构成了严重损害,判决二人给付小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
    2023-06-06
    341人看过
  • 殴打未成年怎么赔偿,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一、殴打未成年怎么赔偿,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未成年被打者当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被打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除精神损失费外,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3-29
    111人看过
  • 当事人在医疗损害赔偿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当事人在医疗损害赔偿中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否
    2023-04-21
    244人看过
  • 不按照噪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可以起诉吗?
    一、不按照噪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可以起诉吗?1、不按照噪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不一定可以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噪音污染可以报警吗?1、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噪音扰民警情处置方式(
    2023-04-18
    295人看过
  • 律师代理费可国家赔偿吗
    一、律师代理费可国家赔偿吗律师代理费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申请国家赔偿需要申请人自己承担。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的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观损害。即有损害,才会有赔偿。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行为的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必然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只有两者之间具有这种联系,国家才负责赔偿。三、国家赔
    2023-06-06
    195人看过
  • 恋爱分手后赔偿精神损失费要赔偿吗?
    一、恋爱分手后赔偿精神损失费要赔偿吗?1、一般来讲,不需要给。如果恋爱双方均是成年人,而且他们是自由恋爱,这本身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如果谈不拢,双方分手,这本身也是婚姻自由的表现。2、要求赔偿的前提是一方存在过错,而在恋爱同居中,由于是各方自愿的,没有强迫,没有过错行为,因此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3、在双方分手后要求对方给付“青春补偿费”“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也不需要赔偿。综上所述,恋爱是成年男女自愿的行为,如果借分手之机索要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是借机强迫要求对方给付赔偿,或家长、朋友推波助澜怂恿、使用非法手段索要,这样行为很有可能涉嫌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洞房进不成却进了班房,这可就太不应该了。二、恋爱期间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的转账能要求返还吗?1、判断转账是否能要求返还,主要是看该笔转账的性质是被认定为赠与还是借贷。2、一般情况下,下面两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赠与,
    2023-04-20
    411人看过
  • 分析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原则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精神损失费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婚内一方出轨房产如何分割婚内一方出轨房产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前提条件是房产是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依法归房产所有权人,不能分。一方婚内出轨,在判决房子时人民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
    2023-08-06
    98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结算
    一、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如下: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就广义而言,精神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但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救济方式是赔偿损失。2.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多种功能,如补偿功能、惩罚功能、抚慰功能、调整功能,等等,但是作为财产赔偿,其基本功能必然是填补损害。就财产损失而言,赔偿的目的完全着眼于填补损害。3.我国民事立法明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之一是赔偿损失二、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结算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结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
    2023-05-06
    498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赔偿要求多少是合理的?
    一、精神损失费赔偿要求多少合理?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当今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二、精神损失费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就广义而言,精神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但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救济方式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方式,是财产救济手段,即以由侵权人向受害人给付财产的基本形式,救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权利。对于财产的损失用赔偿方法救济,是财产救济手段;对于非财产的精神损害用赔偿的方法进行救济,仍然是财产救济手段。(2)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
    2023-06-17
    90人看过
  • 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护理费,应该如何赔偿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2023-08-05
    33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律师费可以作为损失赔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这是一个高院的规定:律师费可否作为损失要求赔偿?我们认为,所谓损失,是指因违约方或加害人的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利益的丧失。律师费在性质上应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以作为损失,但不能超过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到的范围。鉴于目前律师收费有按规定收费和协议收费两种,我们认为,受害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律师费,如果高于有关规定的,则高出部分可认为超过了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的范围,对超出部分应不予支持。
    • 离婚时可以将青春损失费作为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2
      1、离婚时没有青春损失费补偿的。 2、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有些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较短的时间内结婚,又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觉得自己作为女性是“亏”了,因此在离婚时要求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一方精神损害赔偿,被告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20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关系到受害人有无赔偿请求权和加害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主要采取两种方法。 一是自由裁量主义,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根据自己的判断去决定受害人所受到的权利侵害是否属于保护范围。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采用此种方法。 二是法定主义,法律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德国、瑞士等国采用此种方法。 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
    • 男方精神损害赔偿损失费可以主张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在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但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婚外情索赔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8
      对婚外情可以提起精神损失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保护的是离婚案件中受害方因过错方侵权造成的非财产上损害,法律应从符合侵权行为构要件的离婚原因中,选择对婚姻关系危害较严重的情形,将其规定为离因侵权行为。应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侵权行为主要有: 1、婚外性行为。 2、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 3、侵害配偶生育权。 4、不承担家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