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2017年工作部署中,“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字眼十分抢眼。《报告》指出,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变革,要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
让群众享受便利
网上调解、视频庭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参与诉讼活动
打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输入证件号和密码,案件信息立刻显示出来:主审法官是谁,什么时间开庭,开庭地点在哪里,案件进入哪个环节……而在过去,当事人想知道自己案件办得怎么样了,还得到法院找“熟人”。连打听审判流程都得托人,可想而知,打个官司有多不容易。
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从立案开始,到作出裁判,全部审判活动都在阳光下进行。此后,通过手机短信、电话语音、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以及时收到案件八大流程节点推送信息。截至2015年12月底,最高法公开案件信息23.2万条。各地均建成省级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了链接。
查询执行信息也是如此。过去,执行法官跑了多少银行、查了多少账户,当事人并不清楚。“现在,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每一次查控财产的动作,都会通过短信通知我们。法官有没有尽力,一目了然。”申请执行人刘常雄说。
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不少法院也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网上调解、网上送达、视频庭审、网上执行等,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活动。上海浦东法院开发了自助立案机,半年时间内立案4832件,平均立案时间只有15分钟,大大高了立案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等待时间。江苏全省法院推行网上立案服务,当事人或律师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地通过电脑、手机提交起诉材料,完成立案手续,2015年,江苏全省网上立案25779件。
2015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上线,致力于为律师提供更加方便透明高效的诉讼。该平台共收录律所信息21707条,律师信息81476条。律师登录该平台后,可以享受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
走进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通过视频系统,当事人可以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视频信访,这样的服务,也依托了信息化建设。2014年2月28日,最高法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当事人网上填写申诉信访信息,随时随地查询办理进程和反馈结果。随着国家信访政策的调整及远程接访系统、网上申诉平台投入使用,进京上访批次和人次同比降低了30%。截至2015年底,最高法共视频接访8394件次,办理网上申诉5185件次。
让公正高效实现
现在一个法官一年的查控量是过去10年的总和
判决书是案件审理的最终产品,一个案件判得对不对,是否体现公平正义,研究判决书便能得出大致判断。因此,判决书公开是检验司法公正的试金石,也是法律的明文规定。过去依靠传统模式,判决书公开范围有限,往往只有当事人才能查看。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河南等地法院率先在全国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这一经验做法很快被推广到全国。
2014年1月1日起,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陆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截至2017年3月23日8时,全国各级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6179894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13207份。网站访问量达5.287亿。
“这是全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和数据库”,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说,裁判文书公开一方面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开展研究,另一方面也要求法官进一步提高文书质量和司法水平。
信息化带来的司法公开倒逼着司法公正,同时为破解长期以来的司法难题提供了强大武器。当年,由于信息化建设的滞后,法院执行还得一家一家银行跑,一个账户一个账户查,在和“老赖”猫捉老鼠般的较量中,往往处于下风。刚得到线索,跑到银行,对方已经在网上把钱转走了。
“现在,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账户余额很快就拉出一张清单来,有多少钱,清清楚楚。”刘常雄说。随着执行查控系统和远程指挥系统的建立,“找人查物”不再是难题,光纤取代了车辆,鼠标键盘代替了各种纸质文书,现在一个法官一年的查控量是过去10年的总和。
通过执行信息网,“老赖”信息被公开,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公开失信被执行人308万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车票共435.59万人次,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的“老赖”纷纷主动找到法院履行义务。
通过信息化,法院还实现了对审限的预警、催办和督办,建立了审限动态监督机制,从事后监督拓展为全程管理、动态跟踪。实现了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全程跟踪,防止权力失控,使违法办案无处藏身。
让数据开口说话
案件统计信息成为省委书记、省长案头的重要报告
信息化建设必然带来数据量的极速增加。实现全国法院案件信息汇聚、管理、分析和服务,给法院审判质效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
“据统计,从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国法院已受理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43917件。”3月30日,最高法召开新闻通气会,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介绍近年来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审理情况,一组组数据反映出这类案件的态势。
最高法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说,过去,“据统计”三个字是建立在法院系统从最基层到最高层,层层报送的统计报表,一些重要数据汇总需要很长时间。而现在,通过2014年6月建成的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各类数据即刻生成。大数据的应用为法院掌握审判动态,研究类案情况,制定司法解释,发布司法数据,提出司法建议提供了“立等可取”的便利。
在最高法,记者看到,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5分钟自动更新一次,全国法院基本信息、人事基础信息、收结案整体情况、十大类案件进展情况、司法公开信息清晰呈现。按照31项指标分析,可以从全国、全省、全院、全庭、个人等不同维度,生成2754万组质效图表,客观呈现办案质效。
平台还从全国和省级两个维度,分析展现同比、环比案件数量排名前10的案由,共涉及4152组图表,并可根据定制需求自动生成审判动态分析报告。“在浙江等省,这些报告已经与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报告一样,成为省委书记、省长案头的重要报告,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作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许建峰说。
信息化的强大功能深刻改变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机制,成为提升司法能力和优化司法体系的重要路径,成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实现司法为民目标的重要手段,成为构建新的审判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把法院信息化建设放在了和司法改革同等重要的高度。他多次强调:“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周强提出,完善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针对审判数据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诉讼文书电子送达,解决调卷难、送达难等问题。
-
智慧追款
485人看过
-
装修大智慧
212人看过
-
车智慧是不是合法的?
471人看过
-
什么叫智慧医疗
217人看过
-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
292人看过
-
海南智慧医院APP有什么功能?
467人看过
-
如何凝练出智慧之路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9邓宁—克鲁格大师的人生成长路径图 来帮你凝练出智慧之路, 第一次看到这图,仿佛就是自己成长阅历的验证。我把这分为五个阶段,逐一剖析。 愚昧之峰: 第一阶段,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事。通俗点就是愚昧之人,自我过度膨胀,目中无人,高傲自大。 自信崩溃: 第二阶段,过度的闹腾之后,只剩一地鸡毛,曾经的风光无存,自以为的朋友兄弟,各奔东西。 沉重的打击,接近崩溃边缘,无力反击。那么,反思自我,逐渐知道,自己
-
智慧客户端,能查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一般是每个月15日各个企业申报地税,地税与社保中心结算,估计要看你们公司的速度。一般是企业申报完3-5天左右会到帐。网络更新比较慢,所以建议打电话查询。一般情况下,企业职工养老金每月5日至10日到账,开通短信业务就可以知道到账情况了。
-
无极智慧家园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
-
换款,违法还是民间“智慧”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XX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按户补偿催生了应对手段的“翻新”,当地买卖户头现象严重。在巨大的现实利益面前,当地不少村庄上演了既荒唐无比又真实无比的现实荒诞剧:离婚换拆迁款和买卖户头。为了能够多拿拆迁补偿款,当地不但买卖户头现象泛滥成灾,有些人更是全家离婚,连八旬夫妇都拄着拐杖去离婚。但网友在解读新闻的时
-
智慧财产权包含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智慧财产权的特点:一是智慧财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二是智慧财产权的对象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