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合同的种类和法律适用规则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34:20 491 人看过

无名合同种类如下:

1.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的内容并非法律全无规定,而在于它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范围之内。

2.准混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既有属于典型合同的内容,也有有名合同的有关法律中未予涉及的内容。

3.混合合同。指一个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是几个有名合同内容的综合的合同。

4.对向联立合同。其特点,是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独立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

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典》合同第三编中关于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第三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如何解决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无名合同是指《民法典》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即《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

《民法典》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无名合同应当适用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

1、《民法典》有关规定。

2、《民法典》之外有关可以适用于合同并对合同另有规定的法律,如劳动合同。

无名合同可以适用民法典总则的规定。民法典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虽然是对某种合同的专门性规定,但其与某一类合同也有着共同之处或者相近之处。可以参照民法典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我国的民事合同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此时对于我国的民事合同的订立也是有十分严格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程序性的规定的,我们在签订民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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