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处罚款与行政处罚能一并强制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0:35:48 375 人看过

在一般情况下,加处罚款与行政处罚能一并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在行政决定中一并明确了作出加处罚款的条件及其计算标准的,就加处罚款部分而言,实际上是作出了一个附条件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若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罚款,即视为条件成就,加处罚款的内容即自动生效,此时当事人就应当知道行政机关对其作出了一个加处罚款的决定,罚款数额也可依据处罚决定中确定的标准自己计算,无需行政机关另行告知。因此,当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加处罚款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加处罚款的申请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应当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加处罚款的决定必须依法作出并送达给当事人。加处罚款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用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又是一个建立在前处罚决定之上的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故加处罚款决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此时这个新的行政行为才能生效。

加处罚款的作出有两种形式:

一是在处罚决定中直接告知当事人,如“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罚款数额每日加处3%的罚款”;

二是在行政决定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单独作出一个加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行政机关即未在处罚决定中明确加处罚款和计算标准,又未单独作出加处罚款的决定的,仅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视为未作出加处罚款的决定,对加处罚款部分不予执行。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着行政违法行为的话,由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制定对女性自身的义务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的强制执行的措施也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价处罚款等。

一、征收滞纳金的条件是什么?

(1)依据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负有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款等以给付金钱为内容的义务。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再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相对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行政相对人逾期没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这里的“逾期”应当理解为超过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期限。例如,税收滞纳金从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罚款的滞纳金从行政机关确定的罚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决定所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则无须也不应再对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或实施强制执行。

(3)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或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是通过课以行政相对人新的金钱给付义务,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原行政决定确定的基础义务,会加重行政相对人的财产负担。因此,其数额或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执行机关不能自行其是。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数额的,执行机关只能依法实施,无裁量余地,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的滞纳金。如果法律、法规仅规定了一定的幅度,执行机关可以在法定幅度内自由裁量,其标准以能够促使义务主体自动履行义务为限。

(4)行政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告知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使行政相对人了解罚款或滞纳金的计算标准和数额,有助于对行政相对人产生履行义务的心理强制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行政机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告知是一项法定义务,如不履行,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行政相对人不仅有权利要求行政机关告知,而且行政机关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其损失的,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赔偿。

(5)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从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实际履行义务之日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什么是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在本质属性上存在差异。行政强制作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关键工具和有力支撑,旨在预防或者遏止违法行为的产生乃至延续。而行政处罚则是针对实施过行政违法行为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个体所作出的最终处置结果。其次,二者的行为目的各有侧重。行政强制的范围更为广泛,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或者制止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或者持续进行。相比之下,行政处罚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对相对人施加一定程度的惩罚性措施,以期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最后,从法律后果来看,行政强制的实施是为了确保行政执法的宗旨能够得到充分贯彻落实。而行政处罚的目的则在于对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最终的制裁,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4-05-16
    55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
    2023-02-26
    14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加处罚款可以免除吗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人员加处罚款的,如果有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人民法院可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2023-06-13
    183人看过
  • 何时会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只要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不交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利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法律效力文件明确具体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义务,确保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违法行为成立后拒不配合处罚的犯罪者。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
    2023-08-18
    440人看过
  • 临时查封属于行政处罚吗,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
    一、临时查封属于行政处罚吗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3、行政强
    2023-04-12
    157人看过
  • 行政强制能罚款吗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当中除了罚款还有不同的种类,拘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责令停产停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管理行为,罚金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一、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没有,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如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赔偿是否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按法律规定,“责令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2023-03-30
    6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以处罚为前提吗
    一、行政强制执行以处罚为前提吗?行政强制执行不是以处罚为前提的,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
    2023-06-02
    273人看过
  • 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吗?
    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上明确行政处罚的类型有: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
    2023-06-28
    352人看过
  • 罚款与行政拘留并处可以吗?
    一、罚款与行政拘留并处可以吗?罚款和行政拘留是可以并处的,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决定后,被处罚人要按期限缴纳罚款,并且将被处罚人移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二、行政拘留需要什么程序?1、公
    2024-02-08
    40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指的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吗
    行政处罚的执行不是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分别如下:1、性质不同;2、目的不同;3、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一、行政强制执行拆迁程序是什么一般程序是指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与其它行政强制执行相同或相通的执行程序。从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告诫告诫是指当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向相对人发出通知,要求和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措施。房屋拆迁中有权做出告诫的行政机关包括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即区拆迁办或区房产局、做出拆迁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即市房产局和由政府授权行使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即行政执法局,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无权做出告诫。相对人收到
    2023-06-25
    3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会如何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行政机关予以罚款、拘留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规定: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三、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四、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
    2023-06-01
    169人看过
  •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一、行政拘留能跨省联网吗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拘留,没有案底,不联网。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拘留期限最长是多少天?对于违法行为人所处以的行政拘留的最长的时间如下:行政拘留最长十五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三、14岁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2023-04-03
    44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机关与管辖范围
    行政处罚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由哪个机关执行的呢?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处罚法确定了我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机关是以人民法院为主体的体制,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要有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H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罚款、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明确说明了人民法院在行政处罚的执行中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而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权外,其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权必须要有法律规定。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三个行政部门有查封、扣押
    2023-05-06
    290人看过
  • 违法行为加处罚款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违法行为加处罚款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我国法律规定,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一、行政处罚申请期限是多久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三个月内,如果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其义务,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也仍不履行,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
    2023-06-22
    101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限制权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加罚款或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划拨存款、汇款;(2)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产;(3)排除障碍,恢复原状;(4)代履行;(5)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是否可以行政强制法加处罚金强制执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1、首先,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按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行政
    • 2022年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3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几种: (1)划拨存款、汇款; (2)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4)代履行; (5)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怎样做才能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8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
    • 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强制措施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8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