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的权力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4 09:33:56 459 人看过

在办理天然气开通手续时,您无需亲自到场处理。

以下为天然气开户的详细步骤以及相应的必要工具和相关证明文件:

1.首先,我们需要确认您已经将符合标准的天然气专用炉具采购完毕,并且该炉具已经放置在家中(切记自行准备好炉具电池)。

其次,灶台的装置以及材料必须是非易燃性的,同时,灶台的洞口必须已经由专门负责灶台安装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准确无误的开凿与打孔。

2.文件方面,以下是您所需提交的资料:

(1)天然气入网费用明细的原始票据;

(2)法定住房所有者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有可能,建议提供实际复印版本,确保其与缴纳入网费用票据上的姓名一致);

(3)天然气专用设备的官方认证合格证书或产品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人有哪些权力和义务?
    拆迁人主要权利有:(1)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可以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2)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房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公布的拆迁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人主要义务有:(1)按照《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2)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向被拆迁人做好拆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3)拆迁安置完成后,拆迁人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收回,移送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注销;(4)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一、在房屋后空地自建房拆
    2023-06-26
    227人看过
  • 派遣劳动者有哪些义务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的必要义务包括: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就业知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及相关待遇;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其他。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作了明确划分,使得在出现劳动争议时有法可依,避免产生责任推诿现象,从而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
    2023-08-18
    228人看过
  • 不当得利产生哪些权利、义务
    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
    2023-03-01
    124人看过
  • 经营者的义务是相对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呢
    1、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义务。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3、提供安全商品和安全服务的义务。4、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5、标明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承担三包责任及其他责任的义务。9、不得用格式合同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10、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关于旅游经营者义务的规定旅行社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下列旅游项目:1、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2、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3、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内容的;4、含有其他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旅游经营单位应当诚实经营、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提高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或者与旅游者约定的收费标准;2、擅自加收服务费;3、强迫旅游者接受收费性服务项目;4、进行不正当竞争;5、销售伪劣、变质旅游商品;6、强卖旅游商品和欺诈、勒索旅游者;7、未评定星级而使
    2023-07-28
    109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障中,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包括:1. 保持诚实守信,遵守交易规则和法律法规;2. 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不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3. 积极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和反馈,及时回应消费者的问题和需求。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包括:1.保持诚实守信,遵守交易规则和法律法规;2.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不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3.积极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和反馈,及时回应消费者的问题和需求;4.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3、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4、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5、向消费者出具书面凭据。6、保证质量。7、履行三包服务政策。8、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9、给消费者绝对的尊重。 经 营 者 对 消 费 者 的 义 务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
    2023-09-22
    280人看过
  • 生命权有哪些保护义务呢
    一、生命权有哪些保护义务呢生命权的保护义务如下:1.综述这些义务可分为公法上的保护义务及私法上的保护义务。这些保护义务既包括了消极的不作为义务,也包括了积极的救助义务。以下侧重分析积极的保护义务。2.公法义务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应当积极地保护生命.在立法上,涉及生命权的立法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所谓“撞了白撞”的法规不应产生法律效力。3.私法义务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合同当事人负有保护相对人生命权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等。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主体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生命权受侵害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4.道德义务通常情况下当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发生冲突时,当事人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当保护生命权的道德义务与法定义务冲突时,道德义务可居于优先地位。二、生命权的主要特征1.生命权的客体是民事主体的生命安全。2.生命权的内容是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3.生命权的保护对象是人的生命活动能力。三、生命权优
    2023-07-07
    477人看过
  • 电子商务交易者的义务有哪些
    依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交易者的义务包括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安全要求、不得销售禁止交易的商品、出具发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网上购物买到假货怎么办网上买到假货应该及时的和卖家沟通:如果通过网购的渠道买到了假货,不是正品的东西,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就应该及时的
    2023-04-17
    383人看过
  • 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具体有哪些义务?
    1、召回义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2、公平交易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3、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4、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一、消费者拥有的义务有什么?(一)消费者拥有消费者权利的同时,需要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二)消费者拥有消费者权利的同时,需要按商品使用说明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商品、遵守规定或约定的服务制
    2023-05-07
    307人看过
  • 哪些人员有权利、义务控告或者举报家庭暴力
    一、哪些人员有权利、义务控告或者举报家庭暴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二、家庭暴力报警会拘留吗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或多或少都存在,但是真正敢于直面家暴,敢于维护自身权益的人却少之又少。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予以劝阻和制止。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
    2023-04-12
    44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有哪些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有: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3.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4.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5.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但是虽然是派遣的身份,但是我们也想有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派遣工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二、劳务派遣签合同是和谁签劳务派遣签合同是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
    2023-06-04
    229人看过
  • 独立董事有哪些权力和义务
    独立董事的义务: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有下列权利: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5-08
    164人看过
  • 患者与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义务:1、医生必须承担诊治的义务,以其所掌握的全部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治病,这是医疗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只要选择这一职业,医生就不能以任何政治的、社会的等非医疗理由来推托为患者治病的义务。2、解除痛苦的义务,不仅仅是躯体上的,而是包括患者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医生不仅要用药物、手术等医疗手段努力控制患者躯体上的
    2023-03-31
    171人看过
  • 民法典播放者权是什么,播放者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播放者权是什么播放者权的主体是广播电视组织,包括**电台和电视台。播放者权的客体是播放的广播或电视而非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是指**电台、电视台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信号播放的集成品、制品或其他材料在一起的合成品。播放者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播放者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播放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在一部录制品中,通常包含着三种主体的权利:原作品的作者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主要表现在:对其制作的原始录音、录像制品享有专有的复制发行权及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制者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以下义务: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作录音制品
    2024-04-19
    254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产生的效力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效力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首先,对于死亡之自然人来说,其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但其生前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第一种情况,如果死亡自然人没有遗产时,债权人无以对其要求债权,其他债务人仍对全部
    2023-04-19
    4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产品的销售者与生产者都有哪些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6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如下: 一、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监护权的义务与权力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11
      监护既是监护人的义务,又是监护人的权利。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想做到尽职尽责,仅靠爱心是不够的。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知道怎样去尽一个监护人的职责。同时,监护人也要了解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及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做出的一些特殊规定和要求,这样才能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做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格监护人。
    • 三包中,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各有哪些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5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被征收房产者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2
      1、被征收人的权利如下: 获得补偿的权利、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被征收人的义务有接受征收的义务和接受入户评估的义务等。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
    • 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履行哪些国家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第一节规定:(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