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9:42:08 164 人看过

一、质量管理的三个环节:

1、原材料进货检验

2、生产过程中的岗位检验,具体包括:印铁成品、制盖成品、制罐成品

3、成品出厂检验

二、质量监督

1、直接责任人:各厂区质检员

2、产品质量总负责人:各厂厂长最高的裁决者:总经理

质检责任阶段划分是指从领用原材料到印铁厂,再到制盖厂和制罐厂之间因质量问题而应划分的责任范围。

1、印铁厂:从原材料领用开始,到可用于加工盖或罐而生产的印铁成品出厂时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印铁厂负责。

2、制盖厂:从印铁厂转入印铁开始,到制盖产品出库至客户之间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制盖厂负责。

3、制罐厂:从印铁厂转入印铁开始,到制罐产品出库至客户之间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制罐厂负责。

奖罚制度

1、按返工率做为奖罚的界面,实施有奖有罚制度。并在“每日作业情况报告表”上做每日的业绩记录。

2、各质检员要做每日的质量情况记录(记录车间因质量问题发生的情况)。尤其是有些员工在对产品的保护措施上有好的行为以及好的建议都要做份记录,直接反应到最高裁决者(总经理)手里。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产品成本价作为计算依据进行处罚。

(1)因主观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当事人承担50%责任,质检员承担40%责任,厂长承担10%责任;

(2)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当事人承担30%责任,质检员承担50%责任,厂长承担20%责任。

4、奖励措施

(1)全年生产合格率达到100%的车间,每年奖励产品质量奖金10000元;

(2)全年产品合格率

首先需要向大家说明的是,我们国家关于产品,它是有着严格的把控环节的,比如说在生产以及原材料的进货到最后的销售环节都有着相关的管理。其次,还给大家介绍了一下产品质量处理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
    2023-04-17
    248人看过
  • 试用期问题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
    2023-02-12
    380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怎么投诉
    一、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最高可以获得原产品价格的十倍赔偿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二、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怎么投诉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二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
    2023-05-03
    12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产品质量问题定什么案由
    首先买卖合同的产品质量问题定的案由基本有以下几个,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不同,案由也不同。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产品责任纠纷的大类下细分了四小类:(1)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2)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3)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4)产品仓储者责任纠纷。其次,产品作为能在市场中流通交易买卖的动产,其从生产到流通都要经过不同主体的处理,涉及的主体较多,承担责任的主体也各不相同。所以《民法典》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都基本涵盖了产品的主要生产主体和销售主体,其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
    2023-03-08
    400人看过
  • 专利权相关问题规定是什么
    专利一般归申请人所有。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一、申请专利的途径有哪些申请专利的途径:专利申
    2023-04-03
    456人看过
  •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问题是如何规定责任的
    在医疗纠纷中,导致医患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诸如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的管理问题等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因医疗器械或药物等的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在医疗机构向患者出售药物或者医疗器械时,应视为医疗机构扮演了产品销售者的角色。根据《产品质量法》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像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当然,应当说明的是,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中,应当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有关责任的承担问题。一、如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确系存在《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违反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生产商与医疗机构应就此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属于生产者的责任,而医疗机构赔偿的,该机构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二、如果患方受损害的原因系因其
    2023-06-07
    473人看过
  • 消费者遭遇产品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案件回顾】近日,四川省高院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杨某在眉山开了一家食品公司,用病死猪牛马肉混入原料中,制作牛肉干,销售金额达900余万元。眉山中院一审判决杨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病死牲畜肉混合加工成牛肉干2010年11月,杨某在眉山市彭山县青龙镇投资成立彭山永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永得利公司),并任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雇请哥哥陈某、姐夫谢某、继父陈某礼等人为公司工作人员。2012年1月起,杨某低价从西昌购进病、死的牛、马、猪肉。陈某、谢某、陈某礼明知杨某购进的为病、死的牛、马、猪肉,仍帮助其生产牛肉制品。其中,陈某、谢某负责在生产车间以一定比例混合新鲜牛肉加工成牛肉制品,由陈某礼负责的包装车间统一包装为阿川牌牛肉干后,由杨某进行销售。大部分销往成都、重庆等地。杨某说。截至案发,杨某购进病、死的牛、马、猪肉共计140余万元,销售阿川
    2023-06-07
    376人看过
  •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程质量相关问题
    首先就是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资料等进行进行监督检查,重要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监督等等。质量监督关系到实验室的形象和信誉,是内部质量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实验室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点。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授权质量监督员认真履行以下工作:1.要熟悉掌握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熟悉检测的技术依据及作业指导书,熟悉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质量管理、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检测前的准备、检测的实施及检测后的复查)和各阶段的具体质量要求,并一丝不苟地执行。2.检测人员的监督。工作人员应具备检测相关领域对应的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监督其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并形成及时、准确、清晰、完整的记录。3.检测依据的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
    2023-02-19
    432人看过
  • 关于遗嘱公证问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一、农村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有哪些房屋遗嘱公证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二、老人自书遗嘱如何公证老人自书遗嘱公证流程: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
    2023-03-14
    428人看过
  • 怎样处理网购商品质量问题?
    消费者网上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通常会先找所购买商品经营者反映,若反映未果,则可拿起法律武器,向质监、工商部门以及消费协会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的主要方法有:1、信函式: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距投诉单位远的情况,缺点是解决问题的时间可能长些。2、来访投诉:消费者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3、电话投诉:直接拨打12315热线。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4、网上消费诉求:可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诉说你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麻烦,获取维权帮助。开发商乱收费到哪投诉开发商乱收费的,业主应当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物价局进行投诉。可以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有义务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理。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整理好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请求退回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同时,如果开发商违规收
    2023-07-05
    432人看过
  • 关于工程质量保质期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质期针对不时出现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纠纷问题,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一项新规,明确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对承担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最低为2年。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中,将装饰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归纳为:内外墙饰面开裂、起鼓和脱落;墙内表面潮湿霉变,油漆、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门窗变形、透气
    2023-04-17
    89人看过
  •  商品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攻略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不同方式,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信函式适用于距离较远的消费者,但解决问题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访投诉可以直观地解决问题,但需要消费者将样品带到投诉单位;电话投诉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情况,但可能存在信息不准确的问题;网上消费诉求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但需要注意平台上的信息真假。因此,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投诉,以便尽快解决问题。信函式:适用于消费者距离投诉单位较远的情况,但解决问题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2、来访投诉:消费者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3、电话投诉:直接拨打12315热线。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电话:12365。4、网上消费诉求:可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诉说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麻烦,获取维权帮助。*商品质量问题的维
    2023-10-14
    456人看过
  • 关于依据产品质量法规查处案件有关问题的答复(已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据产品质量法规查处案件有关问题的答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伪劣商品工作中职责如何划分的请示》(黑工商函〔1997〕1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直接适用《产品质量法》处理案件的问题,我局曾于1994年7月27日(工商公字〔1994〕第207号,见附件)作过明确答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案件。二、关于市场的含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现阶段的市场,是指社会主义大市场,不仅包括农产品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等商品市场,而且还包括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以及房地产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有权依法对市场上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问题进行监督管理。
    2023-06-06
    330人看过
  • 购销合同中的产品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
    1、提出鉴定产品质量申请的期限及相关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同时鉴定申请方应当预交鉴定费和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2、购销合同是否约定验收质量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3、是否有支持异议的证据材料。看当事人提出产品质量问题是简单地陈述质量异议理由,还是已经提供相当的证据材料。对提供了证据材料的,法官可经审查判断并在一定程度上初步认定质量异议是否存有事实根据。对没有支持异议的证据材料,法律对异议不予以支持。4、鉴定结论是否是审理案件必要的
    2023-04-10
    42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代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对方发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你可以以此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 产品质量鉴定相关法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1
      关于产品质量鉴定的相关法规有《产品质量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1、《产品质量法》中相关条款 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 产品质量鉴定相关法规;《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
      关于产品质量鉴定的相关法规有《产品质量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1、《产品质量法》中相关条款 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 因产品质量问题罚款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1
      为进一步提高强化车间产品质量,因产品质量问题罚款规定的内容能更好的符合客户的要求,确保公司的质量目标的实现以及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性、有效性、完整性。确保生产中对产品质量(问题)事故的处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明确生产各过程所产生质量问题的奖惩程序和要求,做到出现质量(问题)事故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产品过程得到有效控制,从思想上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吗,如何处理?经营者对产品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