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际履行的合同成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9:01:39 498 人看过

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已经签字的情况下,未被履行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生效的。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生效合同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依据上述规定,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就应为正常工资,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低于正常标准,应当补足差额。因此,试用期合同也是正式劳动合同。

二、拆迁安置房转让的协议是否有效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拆迁安置房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为依法成立,合同成立的条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借条和借款合同不一样,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借条。即贷款方持有借条,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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