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正式发布《苏州工业园区人才组屋配建和销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才组屋计划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该政策的出台旨在落实人才强区战略,优化创业生态环境,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发挥人才组屋在配合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集聚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
人才组屋的申请条件
至少在园区工作满2年(以园区社保为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未持有住房,与所在单位签订有5年及以上(从申请人才组屋年份起)劳动合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婚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含职业技能等级一级及以上);
3.获得金鸡湖双百领军人才及以上各级领军人才称号。
申请与分配方式
对于人才组屋的配售对象,园区创新地采用了积分制方法评审。新政明确,园区将按照“分类管理、注重能力、综合评价、科学合理”的原则,对创新、创业等人才建立差异化的分类积分评价体系,重点突出申请人的综合能力、专业水平和市场价值,统筹考虑学术评价、社会评价和市场评价,实行系统评分与专家组审定相结合。
申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才组屋计划的人员按批次房源集中申报,由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申请材料受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办根据评审结果,公示后确定入围比例和具备购房资格人员名单,购房资格仅该批次房源有效。
申请人才组屋的注意事项
1、配售对象除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不得与其他人共同购买人才组屋;
2、所购组屋5年内限制上市交易;
3、每个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人才组屋政策;
4、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只限申购一套人才组屋。
据了解,园区开发建设20多年来,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中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在内的住房供应结构,建立了覆盖不同收入群体、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家庭结构的新型住房保障模式。
此次人才组屋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园区已健全和完善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租为主、租售并举”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成保障类型全方位、保障对象全覆盖、规划目标高起点、建设管理高水准的具有园区特色的住房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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