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担保股东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9:11:10 192 人看过

1、如果情况属实,不知情做了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合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需要提供的证据,不能举证的,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股份合同要怎样签才有效

1、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2、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指: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能否撤销技术服务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不知情的情况下高利贷担保受法律保护吗
    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担保人,对方属于欺诈行为,其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
    2023-06-13
    201人看过
  •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入了赃物,该怎么办?
    1、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应认为已取得所有权。但如果失主愿支付价金要回原物时,应当准许。2、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不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不能取得所有权。其所受损失,可以斟酌具体情况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分担。购买赃物罪立案标准购买赃物罪在刑法中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立案数额应参照各地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且对多次收购、销售赃物的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
    2023-07-10
    484人看过
  • 信用卡不知情情况下逾期怎么办
    根据规定,用户首先需要弄清楚卡片的性质,如果本身就是分期卡那么是无法进行申诉的;其次如果发现是银行诱导分期或者是在不知情情况下强制办理的,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撤销并免掉分期费用,由于银行强制办理等行为侵犯的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到监管部门,即到总行或者是银保监会去投诉或者走司法途径。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自行进行分期的,会征得用户同意以后才进行办理。由于分期需要分期手续费,所以很多用户不愿意额外支出费用成本,因而拒绝进行分期。如果用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全额还款;若是在还款时有压力,可以考虑最低还款或者分期还款,避免因为还不上造成逾期,那么后果会更加的严重。另外,信用卡分期不是所有用户都可以办理的,如果用户资质、信用不良,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经常出现违规、还款逾期的行为,那么银行可能会不同意分期。一、信用卡分期还款的好处与坏处是什么1、信用卡账单分期的好处:(1)缓
    2023-03-06
    311人看过
  • 在配偶不知道的情况下帮人担保
    夫妻双方在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协议,只代表签字的当事人,个人名下财产作为担保。一、婚前财产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夫妻双方是出自真实意愿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后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婚前财产协议就会具有效力,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法律约束力。二、债权担保有哪些类型?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指
    2023-03-25
    295人看过
  • 不能做公司股东的情况是什么
    有下列行为的,不能作为个人股东:(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一、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几种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
    2023-03-30
    145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下股东无法行使知情权?
    股东不能实现知情权的情形如下: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3、股东有其他不正当目的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性质条文内容第十四条公司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由进行抗辩,拒绝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不予支持:(一)股东出资存在瑕疵;(二)公司章程限制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三)股东间协议约定限制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
    2023-07-02
    360人看过
  • 自己不知情成为股东怎么办
    自己不知情成为股东可以在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下要求更正。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显然是对方违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以取得公司登记,可以要求对方主动改正,如对方不予理会,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并申请撤销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并要求赔偿损失。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有哪些?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虽然《公司法》并未对自然人股东的行为能力做出明确要求,但是,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相关投资协议的签订、章程的签署、出资的缴纳等法律行为。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当前,各类国家机关被禁止经商、办企业,也就不能成为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但是,经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可以可以作为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为了避免因公司兼为自己股东的双重身份可能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防范因公司收购和持有自己的股权
    2023-07-26
    327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纠纷所存在的情况
    股东知情权纠纷有哪些股东知情权对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至关重要。因为知情权的行使往往是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利的重要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厘清股东知情权,对于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自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以来,股东知情权纠纷,实际上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知情权纠纷如雨后春笋般成倍增长。然而,由于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比较原则,加之社会生活的复杂多样,笔者认为,困扰司法实践的股东知情权纠纷主要是以下五个争议问题:A“前股东”是否依然享有知情权一种观点认为,享有知情权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而这里所说的“股东”仅限于公司的现任股东。在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之后,就已经丧失了股东身份,不再是公司的股东,当然也就不能再享有股东知情权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尽管丧失股东身份的“前股东”对于公司来说已经不再是股东,但是一些股东往往是在收益无望的情
    2023-06-04
    103人看过
  • 公司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合法吗
    公司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如果已经通过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作出了决议,则是合法的。办理登记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够变更。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1、去世的法人代表无公司股权,只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如原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3月份以前的,则另需提供公司章程。2、去世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股东,即占有公司的股权。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
    2023-07-31
    371人看过
  • 不知情情况下吃了保护动物算犯罪吗
    如果只是吃不涉及到犯罪,但各地有条例规定的,这属于违法行为,会处以罚款。捕杀才涉及到犯罪,可能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罪名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而后者对象为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2)本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杀害,情节严重的行为。要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一、非法狩猎罪怎么量刑?非法狩猎罪量刑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4-11
    294人看过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子诈骗,我该怎么办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诈骗一般不构成犯罪。诈骗罪最基本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主观上有欺骗意图。如果不知道诈骗,就没有主观意图,很难构成犯罪。但是情与否,不以其个人口述,而是以正常成年人的生活常识来判断,经公安机关调查后确定。【辟谣】诈骗一定是刑事案件吗?真相:不是分析:只要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刑事案件。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追究其法律责任方面不是民事案件。【提醒】诈骗罪如何判刑?1、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骗子诈骗17万可以提出全额退款吗?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
    2023-08-06
    267人看过
  • 不知情的情况下撞了人家车子就走了
    如果确实不知情的,不属于肇事逃逸。所谓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所以,构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当事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了事故现场的,因步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肇事逃逸。但是,当事人是否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不能以当事人自己的陈述为准,而应根据正常的日常生活经验、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场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分析。车子被撞了对方逃逸了怎么办车子被撞了对方逃逸了可以先报警,后报保险公司,然后到物业查看监控,如果找到了肇事车辆,由肇事司机赔偿,如果没有找到肇事车辆,可以委托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代为追偿,也就是说由保险公司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去查找逃逸车辆公安交管部门罚款拘留。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
    2023-07-21
    421人看过
  • 不知情情况下花了赃款违法吗
    不违法,没有犯罪故意,但是应该补足赃款。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2023-06-12
    1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一个股东承担所有债务
    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一,股东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让财产所有权,与收到股份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据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让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第二,股东出资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股东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验资注册后暗中撤回缴纳的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出资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的。5、股东作为清算组,实施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的。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清算无法进行。八、股东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九、股东在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十、公司注销后,股东
    2023-08-05
    43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担保,能不能写个声明担保作废?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5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不知情情况下给别人担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没有过错,双方不能协议的,到法院起诉判决执行。
    • 公司欠账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股东有职责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为,但如果是认缴制的话,需要以其注册资金为限
    • 不知情情况下帮忙买了东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0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应不构成犯罪,还不构成盗窃罪。 你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购买来自己使用的,无法知道是犯罪所得,所以然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你也没有盗窃的行为,又未与盗窃者合谋,也不构成盗窃罪。 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被询问或者采取措施(拘留、逮捕、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 在我不知道情况下当了担保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除非证明签字为受欺诈、胁迫,否则需要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