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事故的具体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7:40:43 114 人看过

事故原因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具体如下:

1.物体打击事故。

2.车辆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事故。

4.起重伤害事故。

5.触电事故。

6.火灾事故。

7.灼烫事故。

8.淹溺事故。

9.高处坠落事故。

10.坍塌事故。

11.透水事故。

12.火药爆炸事故。

13.瓦斯爆炸事故。

14.锅炉爆炸事故。

15.容器爆炸事故。

16.其他爆炸事故。

17.中毒和窒息事故。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的单位,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短时间之内突然发生的,损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或损坏身材设施设备的,或出现经济损失的,造成原本的生产经营活动短暂中止或永久终止的意外事件,该事故是具有人的过失性,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造成的事故有本质上的区别。

二、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可以分为哪些方面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通常发生方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

(1)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导致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

(2)毒气污染事故:实际是上面事故的一种,由于毒气污染事故最常见,所以另列,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气等。

(3)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所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

(4)农药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在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使用不当所引起的泄漏所导致的污染事故。

(5)放射性污染事故: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不当而造成核辐射危害的污染事故。

(6)油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以及各种油制品在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当而造成泄漏的污染事故。

(7)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事故:因不当或事故使大量高浓度水突然排入地表水体,致使水质突然恶化。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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