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管辖权归属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5:24:41 157 人看过

一、股东代表诉讼管辖权归属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管辖权归属: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属于特殊地域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是公司,胜诉的利益也是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

二、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

2.诉讼目的不同。

3.诉讼被告不同。

股东直接诉讼只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人员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即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诉讼适用的范围则比较广泛。

4.诉讼归属不同。

5.诉讼程序不同。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履行一定的前置程序—用尽公司内部救济,而提起股东直接诉讼则不需要履行该程序。

三、代表股东提起诉讼的条件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如下:

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一百八十天以上股份的股东;

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害公司利益的,上述股东应当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在收到上述股东的申请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在三十天以上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对公司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上述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原告只享有名义上的上诉权,胜诉后的利益归公司所有,提起诉讼的股东仅因持有股份而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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