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4:13:00 421 人看过

下列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且已过户登记的。

一、侵害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是否无效?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有效。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出租期间可以卖房子吗?出租期可以卖房子吗?

可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转租房源必须要符合什么条件

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3、房屋转租后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转租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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