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下乘客如何承担车祸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14:04:37 162 人看过

未满16岁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比照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各地的赔偿标准以及收费凭证上的价款不同,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因为其16岁未有相应的经济能力,因此需要其监护人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满16岁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未满16岁肇事逃逸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打车出车祸乘客有责任吗
    一、打车出车祸乘客有责任吗打车出车祸乘客不一定有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只是车租车和其它车辆发生事故,乘客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事故的责任就是双方车辆的责任,乘客受伤或者有财产损失的,那就要事故双方的车辆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但如果乘客处于醉酒状态,说胡话,手乱摆动,干扰司机正常行驶,导致交通事故,该乘客必然要负责任;或者是出租车正常停车,乘客需要下车,但乘客在下车开门时,撞到了旁边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等,那么乘客是有责任的。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别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2023-05-03
    380人看过
  • 乘客免费乘车受伤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2002年12月21日17时30分,原告时某乘坐被告迟*亭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被告迟*鹤(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一起沿秦楼街道田家村北的柏油路由东向西行驶,迟*鹤驾车在前,迟*亭驾车随后。后迟*鹤与王-坤相撞,迟*亭为躲避王-坤而紧急刹车,致车倒,乘车人时某受伤.经日照市人民医院诊断:时某右胫骨平台粉碎骨折。住院治疗14天,已支出医疗费7735元。经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现场勘查认定,该事故不属交通事故。时某遂将迟*亭、王-坤、迟*鹤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乘客乘车,就与司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旅客运输民法典律关系。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不管乘客是有偿乘坐还是免费搭车,承运人都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如果承运人履行安全义务有瑕疵致使乘客受伤,承运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时某免费乘坐被告迟*亭驾驶的摩托车,因被告刹车措施不当,致车倒,原告受伤,被告迟*
    2023-05-05
    479人看过
  • 乘客下车开门撞伤骑车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乘客下车开门撞伤骑车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乘坐机动车时,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2、如乘客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下车开启车门时撞击到骑车人。骑车人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骑车人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责任。如司机没有按照规定临时停车,停车位置存在隐患,或乘客付钱以后,下车之前,司机没有尽到观察、提醒义务。那么在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也需要承担责任。3、提醒:机动车临时停车,驾驶员需将车辆紧靠道路边缘,确保右侧或者开车门的位置不会有其他车辆或行人穿插通过,降低事故发生几率。乘客下车时,用离车门最远的手将车门打开小缝隙,观察到不会影响其他人或车后,再将车门充分打开。此外,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骑车时看到前方有车辆靠边停车时,也需要提高警惕,以免发生意外。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支出以
    2023-04-20
    155人看过
  • 好意同乘出车祸由谁承担责任
    同乘一个车子发生的事故,这个责任划分还是比较复杂的,要考虑是否有其他人进行干扰,如果说只有驾驶员自己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其他人又没进行干扰,那么应当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搭乘的机动车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目的地与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者顺路。搭车人未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而搭车的,不构成好意搭乘。驾驶人与搭乘人之间不能简单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因为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方违反其当初的约定,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的法律责任,但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不存在这种约束。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一开始接受了好意同乘者的搭乘要求,后来在运输过程中,又因为某种原因造成其不能将同乘者运送到目的地,而要求其中途下车,则不能要求机动车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因此,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
    2023-03-17
    384人看过
  • 乘客摔下车受伤交强险是否承担赔付责任
    2007年7月18日,王某某乘坐李某驾驶的中巴车时,由于司机李某未关车门,王某某从车上摔下,随后又被该车碾轧致右小腿受伤。后该起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司机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后经鉴定,王某某为十级伤残。肇事车辆系李某所有,李某作为被保险人,为该车向YY保险北京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间为2007年6月21日到2008年6月20日。李某与XX公司签订城市客运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将该车委托给XX公司进行服务管理,并支付服务费。王某某遂将李某和北京XX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YY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上法庭。交强险是否承担赔付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受害人王某某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第三者。对此,被告李某辩称,王某某受伤时所处的位置在车外,致伤的原因也在于被继续前行的客车所碾轧,其身份已经由车上乘客转变为车外的第三
    2023-06-08
    162人看过
  • 16岁可以承担刑事责任吗?
    16岁承担刑事责任。十六岁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六周岁以下的人要根据具体犯罪情况决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责任的法律概念?从法与社会的关系来看,法律调整的人的意志的行为,未成年人本来就是智力尚未完全发育的孩子,故,虽有意志,但尚不成熟。从法的价值来看,法具有教育。强制。等社会价值。未成年人应当以教育为主,而非入刑。从法与道德层面来看,法律是底层的道德,并且社会的维持并非只需要法律,还需要道德,降低法律的年龄限制,并不会提高道德对于未成年人的感化。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2023-06-25
    23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坐客车出车祸乘客应承担哪些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7
      乘客无责.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根据当事人过失的大小,进行责任认定。交警负责调解,双方对赔偿有争议要提起诉讼解决。赔偿计算上首先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不分责任都可以得到清偿。超过责任限额的依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责任。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器具费用等。
    • 乘客下车开车门撞人的责任承担是乘客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7
      你咨询的乘客下车开车门撞人的责任承担是乘客吗可根据第一,如果乘客在开门时确实进行了详细的观察,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未能观察到,而发生了开车门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是意外,乘客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但如果乘客没尽到观察义务,有过错,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或因为疏忽大意观察不仔细,那么开车门时发生意外导致他人死亡,则是过失致人死亡,若导致他人重伤,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
    • 乘客下车开车门撞人的责任承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
      路上停车后车门撞伤人和车直接撞伤人适用的归责原则是一致的,也就是高度危险行为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意思是不管你有没有过错,你都要承担责任,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的损害这个过错责任和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没什么关系,两个不同的概念,责任认定和最终赔偿之间的联系是这样:车方全部责任和大部分责任时,全部赔偿损失;车方负对等责任和小部分责任的时候,赔偿大部分损失;车方无责任时,赔偿小部分损失。
    • 乘客开门导致乘客死亡如何承担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7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怎么承担责任:7月6日11时10分,乘客姜某搭乘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一酒店参加升学宴,当车辆行驶至酒店门口时(非停车点),乘客姜某下车,打开副驾驶车门。这时,吴某驾驶电动车刚好从后方行驶路过,撞上出租车车门,造成吴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姜某和刘某负同等责任,吴某不承担事故责任。经查,该出租车已在保险购买车辆保险。审理后认为,本次造成吴某死亡后果,是由驾驶员刘某、乘客姜某共
    • 乘客跳车责任自己承担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乘客跳车的责任承担由谁来进行承担此责任就要看实际情况;正常情况下,责任由跳车自己承担,但如果机动车属于不准载人的,或者乘车人要求下车而不停车,则机动车主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