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意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4:41:40 196 人看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能,在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一、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可以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一般是30天。

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二、劳动者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主要有:

(1)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处理: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调解;

(3)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仲裁不服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去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三、年度工作总结

我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个年度,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530件,已处理结案的518件,结案率为97.7%,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舆论宣传。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资培训,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大的舆论宣传,不仅使企业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广大职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强了法制观念,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

2、本着深入为主的态度,关注基层民生。仲裁办公室每天来访人员众多,但仲裁员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和前来咨询的企业劳资人员进行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达几千余人。不仅对来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也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基层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双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更多的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调解为主,保证仲裁公平。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针对双方存在分歧较大的争议进行前探调解,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在已办结的案件当中,调解及撤诉共计430件,调解结案率为83%。

4、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公开办案程序,杜绝暗箱操作。遵守办案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仲裁院请示汇报,以便更准确、快捷的处理争议。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为努力提高办案能力,我院经常组织仲裁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尤其是针对网络上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进行理论分析及模拟判决。苦练内功,尽快适应当事人各种劳动争议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突破性制度设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大的亮点就是,针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繁琐的问题,设计了一裁终局模式。一裁终局模式非常有利于及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来说,如果他认为自己的权益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得到了保护,就不会再将劳动争议起诉到法院,也不用担心用人单位为了拖延履行义务而起诉到法院。实行一裁终局的范围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设计,改变了原有格局。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在接受采访时说: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争议处理的格局将变成双轨制,即部分案件一裁终局制,部分案件仍是一调一裁两审制。这种劳动争议处理格局,有利于劳动者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升了调解和仲裁的地位,重构了调解、仲裁和法院的关系,形成了保护劳动者
    2023-03-17
    221人看过
  • 加大调解力度遏制恶意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年内出台《河南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本报讯(记者周栋)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省年内将出台《河南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拟名)》(以下简称《条例》),内容涉及加大调解力度、遏制恶意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等多个方面。据介绍,2002~2007年,我省劳动争议案件年增速为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我省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出现井喷现象,案件一下子较上一年度上升52%,案件总量为22000件左右。由于受客观因素影响,加上部分企业的恶意诉讼,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及时结案,现案件已经排期到4个月之后。这位负责人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诉讼时效延长到1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免费、劳动争议案件实施一裁终局等规定对劳动者来讲确实是福音,但也存在操作性差的缺陷。这位负责人透露,在《条例》中,将结合我省实际,加大可操作性的规定。如在加
    2023-06-10
    14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代表人制度有什么意义
    一、相关概念解释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其所作的裁决并不直接侵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不服裁决,依法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而,此处所说的诉讼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诉讼由法院民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其所作的裁决并不直接侵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不服裁决,依法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千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中规定:劳动仲裁
    2023-04-28
    18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法院:企业规章制度有问题
    中国宁波网讯前天下午,鄞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告某草艺公司因为原有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规章制定程序,公司按此规章制度对原告周某(原公司职工)作出的“自动离职”认定,不被法院认可,法院认定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草艺公司被判令向原告周某支付赔偿金。周某2002年5月进草艺公司工作,没有与公司签过劳动合同,不过公司承认双方曾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周某认为公司对他“无故辞退”,公司则认为周某“自动离职”。按照法律规定,若公司“无故辞退”周某,公司是要支付赔偿金的,若周某“自动离职”,公司就不用承担责任。法院昨天通过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查清了一些基本事实:今年1月2日起,周某一直没到公司上班;周某说是2007年12月31日就被公司“无故辞退”,但没能出示有效证据;公司按照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在1月7日对周某作出“连续旷工5天,以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
    2023-08-12
    428人看过
  •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我国法律赋予了工会协调相关劳动关系的权利,为了工会在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工会在参与调节劳动争议的过程中,是否也有相关的制度对其进行约束?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包含哪些内容呢?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呢?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与劳动和工会有关的法律都规定了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从而为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法制保障,工会参与劳动争议的处理正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用的体现。当然许遵守相关的制度。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一、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属于本公司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由公司领导、公司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出任。二、出任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公司行政会议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三、我公司女职工较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以上的女职工代表出任。四、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五、劳
    2023-04-28
    304人看过
  • 六类劳动争议案可在企业调解(图)
    今后,国有企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先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当天就可调解完毕。1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率先在全国进行试点,在大中型国有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我省试点在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据了解,为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将争议化解在企业,我省试点在大中型国有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省人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家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每个设区市选择2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应是具有代表性且影响较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同时,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需健全,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工作场所和一定数量的调解人员。我省探索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建立多层次、立体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机构。有分支机构的试点企业,可以在总部和分
    2023-06-09
    146人看过
  • 企业应用的劳动争议调解问题是什么?
    关于调解企业与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具体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调岗变相降工资如何维权?调岗变相降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去劳动局解决工资要钱吗劳动者到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交钱的。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2023-04-11
    8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强制调解与协商
    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并非具有强制性。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愿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并非具有强制性。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愿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劳 动 争 议 协 商 和 调 解 是 否 可 以 口 头 申 请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请仲裁。但是,口头仲裁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
    2023-09-05
    17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自行和解和先行调解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1、42条规定了的自行和解和先行调解制度。一、自行和解制度。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对撤诉没有任何限制。二、先行调解制度。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作为仲裁裁决必经程序。1、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2、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法条链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
    2023-06-06
    141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有哪些主要途径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具体是: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在企业内部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调解程序可以采用灵活、青效的方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调解申请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应当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应审核是否应当受理,确定受理的应通知双方;如不受理,也应说明理由。(二)调查争议情况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对争议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查明客观事实和争议原因,分清责任。(三)主持调解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资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调解的原则,主持争议调解,促进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解决争议。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解决争议事项达成协议的,
    2023-07-26
    226人看过
  •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面临重大变革
    我国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面临重大变革。今天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背景与现状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于1987年恢复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随着1993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1994年劳动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形成了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先调解、再仲裁、再经两次审判的程序。调解是自愿选择,仲裁是必经的程序,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这一程序制度对解决劳动争议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结构和就业方式的变化,劳动争议处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近年来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争议案件日趋复杂,争议内容日益多样化,调处难度加大;劳动仲裁机构和人员非专业化的弱点日益显现出来,劳动仲裁规则层级低而且因地而异,缺乏公信力;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
    2023-06-09
    4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仲裁管辖制度
    一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规定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当存在两个争议案件时,同一争议的双方都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三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地区的劳动争议负责。这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域管辖权。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其区域管辖权不是按行政区划划分的,而是按其设立时的管辖权,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具有管辖权。管辖范围可以与行政区划相一致,也可以不相一致。本法不直接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及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级别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
    2023-05-07
    6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一、概况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属于本公司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由公司领导、公司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出任。二、制度内容1、出任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公司行政会议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2、我公司女职工较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以上的女职工代表出任。3、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4、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调解工作指导,接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5、劳动争议调解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延误当事人向上一级组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6、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接受某一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向当事人发出书面受理通
    2023-04-02
    238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字第号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地址、职务(岗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地址、职务(岗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事由)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协议内容)1、×××××××××。2、×××××××××。3、×××××××××。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年月日二、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是什么?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
    2023-04-28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劳动争议调解的定义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二、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 调解结案能节约时间成本。从法律对劳动纠纷的救济程序来看,劳动纠纷案件经历的程序包括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审理、二审法律审理。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满意结果,往
    • 企业需要调解吗劳动者争议处理劳动争议的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为什么要写劳动规章制度?建议书的意义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对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规章制度提出新的要求。从今年劳动仲裁案件的实践看到,因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程序不合法,执行不到位,致使企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处于不利地位,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况。为了合法、有效地保护企业合法权利,特编写此劳动仲裁建议函,望相关企业能得以醒悟,合法应用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好企业的规章制度,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一、企业劳动规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劳动争议可申请调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则》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是本单位内部的劳动纠纷,其范围具体如下: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生的纠纷。职工对企业给予的开除、除名、辞退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程序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