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可以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6:14:55 170 人看过

1.公司经营范围由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2.法定代表人依照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3.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1)批准权,依照章程规定分别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批准金额,依照章程规定的对外投资或担保总额及单项金额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职权法定+约定,特别注意如下两个职权:

1、修改公司章程

2、规定股东会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股东会定期会议时间定期会议时间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6.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时间法定15日或依据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

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7.股东会会议表决权法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或者依据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8.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三个事项强制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2)增资或减资;

(3)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9.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产生办法依据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10.董事任期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最长不超过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1.董事会职权法定+约定与股东会职权相对比,注意如下潜在冲突:1、影响公司投资决策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计划)和投资计划(方案);2、影响公司运作成本的,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3、影响公司运作效率的,制定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董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主要指执行董事)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13.经理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执行董事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5.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第五十六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16.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章程可以规定禁止或允许股权继承

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7.股权转让的规定可以自由约定思考:股权转让的价格、条件、时间等均可以自由约定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8.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职权根据章程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19.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新公司法中“依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增多
    新公司法中“依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增多,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自治的空间加大。公司章程的作用是公司为了实现其目的而采取的管理和处理事务的方式,包括公司处理其与成员之间的关系的方式、公司成员之间以其成员身份处理其相互关系的方式。公司章程就是指导公司管理的内部规范。由于公司纯粹是法律上拟制的主体,因而从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来看,公司章程不得包含与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相抵触、相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条款。除此之外是公司章程自由的空间。公司法对公司章程中要求的法定记载事项减少,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都不再作为公司章程中的法定记载事项。值得一提的是,新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公司章程排除公司法的适用。这种公司章程作为优先适用规范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处:第42条关于股东会会议召开通知时间的规定;第43条关于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的依据的确定;第44条对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
    2023-06-09
    93人看过
  • 公司章程被授权做出规定,但公司法予以适当限制的事项
    1、董事的任期。《公司法》第46条和第109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因此,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的任期,但受每届最高三年的限制,且不能规定连选不能连任。2、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公司法》第52条和第118条均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一、监事的任免是怎样1、监事的产生: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不过,对于监事会中的职工成员,各国多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任或者由公司的工会组织选任。2、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主席。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主席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
    2023-04-10
    418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不是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中约定某些经营活动必须经内部决策程序方可进行,法定代表人未经内部决策程序所谓的行为公司不予承认,实质上是通过章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进行限制。法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代表权并没有规定必须经过何种程序,而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性规范,为了维护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利益,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允许其作出限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公司登记机关必须严格把关,使公司章程做到规范化,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监督和保证公司设立以后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行。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3-26
    267人看过
  • 公司新公章备案流程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新公章备案流程怎么规定的1、公司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跟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跟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以及印章样式到当地公安局提交。2、当地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资料进行审核。3、审批合格后由所在地公安局开具《刻章许可证》,公司凭此证明到指定的印章刻制店定做;审批不合格,所在公安局会给出不予通过的理由。二、刻章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3、需由企业出具刻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销毁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旧章。6、如果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局核准变更通知书。三、公司公章的效力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2、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3、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
    2023-04-21
    319人看过
  • 公司章程法定的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
    一、必要记载事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果无记载则构成公司章程无效,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以下7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前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虽属法定事项却并不乏自由约定的用武之地;另有散见于《公司法》一系列条款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内容进行了方向性的规定,这些都需要通过自由约定来确定具体内容,详情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第13条);(2)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公司法》第三十九条);(3)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四十四条);(4)董事任期
    2023-06-09
    411人看过
  • 公司章程中必须规定的事项清单是什么?
    以下是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姓名和认购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解散原因及清算方式;公司的通知和公告方式;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只要是要变更公司的出资额,那么就必须要到工商局和税务局,还有银行去办理相关的业务,工商局主要就是变更相关营业执照和组织的机构代码,然后到税务局,主要就是将原来的税务信息变更为更
    2023-07-04
    211人看过
  •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
    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契约本性,所以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中都可以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予以规定,当发生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则就进人解散程序。一、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解散是公司存续重大事项,所以根据《公司法》第104条规定,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当发生合并事由时,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被吸收的原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情况下,合并双方原公司解散;当发生分立事由时,解散分立时,原公司解散;存续分立时,原公司并不发生解散。上述三
    2023-03-19
    365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具备下列内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对公司法规定的补充需要章程补充的规定是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上没有明文列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章程制定人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形记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这些事项一经记载,就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产生相同的效力,不能随意变更。如果没有记载,并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如果记载的事项违法,仅仅是该记载事项无效,章程的其他记载事项的效力不受影响。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充分体现了公司章程的自治性,公司在章程自治下自主经营。《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
    2023-07-25
    172人看过
  • 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法公司根据章程的规定有:(1)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2)对股东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制定的,是股东之间的共同约定,因此对股东也具有约束力。这里的股东既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东,也包括后加入公司的股东。(3)对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由于董事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4)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章程可以排除法律规定的事项有哪些?1、《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司法》第50条第2款:“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问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2023-07-22
    227人看过
  • 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须载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哪些公司章程的规定有:1、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3、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4、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
    2023-08-13
    300人看过
  • 关于公司的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
    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一、公司解散注册流程?《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一、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
    2023-06-23
    417人看过
  • 公司章程自行确定的33项事项
    一、总则1、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12条);2、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由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13条)二、有限责任公司1、在公司分红时,可规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35条)。2、在公司增资时,可规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35条)3、可规定除公司法第38条第1-10项确定的职权外,股东会还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范围。(38条)4、可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40条)5、可规定股东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42条)6、可规定股东会是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表决。(43条)7、可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44条)8、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45条)9、可规定董事任期,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46条)10、可规定除公司法第47条第1-10项确定的职权外,董事会还行使的其他职权范围。(47条)11、可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第4
    2023-03-28
    94人看过
  • 新注册公司的章程应当规定什么
    新注册公司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和市场主体的标志,是法人的名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每个公司都必须有住所。公司名称和住所是认定公司、确认公司权利义务归属的依据。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和项目类型。在法律上,也叫公司行为能力。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登记,有的应当依法审批。说明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为了明确公司经营活动的界限,便于政府的监督管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实施。公司注册资本是指各股东以货币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名称应说明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名称。这是为了表明谁是我们的投资者。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以货币、实物或者无形财产出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出资额是指各类出资的金额,以货币表示。出资时间是指股东出资的日期。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2023-05-02
    162人看过
  • 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的事项有
    省级政府在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管理工作中,当出现地方性的特殊问题时,需要立即采取行政许可措施进行管理,而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又来不及或者不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在这种情况下赋予省级政府一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是必要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一般是授权有关部门实施,不存在自我授权,这一点与国务院部门规章有所不同。最后行政许可法对草案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将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限制在省级人民政府规章上。行政许可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根据行政许可不同种类的性质,对地方性法规
    2023-07-21
    47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是由《公司法》具体授权如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第12条授权,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 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 第38条第(11)项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
    •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要具备哪些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5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 1、出资期限; 2、股东的具体权利; 3、对外投资担保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性事项和股东会的职权; 4、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谁制定以及制定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4
      公司章程是以书面形式规范公司设立的目的、宗旨、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方式、资金筹集、利润分配、股东的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的法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人制定。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其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制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其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并经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制定后,应由制定人签名盖章。制定公司章程要依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 2022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可由公司章程规定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4
      1、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章程对其具有约束力。 2、公司章程中约定某些经营活动必须经内部决策程序方可进行,法定代表人未经内部决策程序所谓的行为公司不予承认,实质上是通过章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进行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