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许可证上一般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7:50:27 67 人看过

①建设项目名称、坐落、结构、批准立项单位和文号。 ②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和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③拟外销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幢、号。④工程进度和交付使用时间等情况。

一、在收房时遇到哪几种情况业主能拒绝收房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

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

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5、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二、新买的房子想退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新买的房子想退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2、如果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如房屋结构变更、房屋用途变更等,如果开发商未告知买方变更,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许多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涉及农用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什么批准

涉及农用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什么批准: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并出具成果报告。勘测定界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现场踏勘;对涉及村组的土地总面积、总耕地面积、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附着物、房屋以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确认。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审核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收集权属证明材料、补充耕地证明材料、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审查图、规划审查图以及建设用地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立项、定点、地灾评估等资料。4、审查、审批、发文、备案。由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对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书四方案”及相关材料,按照国土资源部99年3号令第13、14、15条规定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报告,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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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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