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的批准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0:43:41 201 人看过

征地的批准程序是: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发布拟征地通告;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征地公告。

一、怎样立项征地流程

1、立项征地流程: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要向国务院申请,其余土地征收需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流程相关文章
  • 征地批复后的具体程序
    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
    2023-03-24
    425人看过
  • 征收土地的程序征地合同中的两大程序是什么?
    一、征地的程序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
    2023-06-03
    99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间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政府征地程序
    一、土地征收时间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时间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十一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二、政府征地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
    2023-04-18
    422人看过
  • 土地征用的概念是什么?土地征用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的概念是什么,征地程序的工作步骤是什么?1。土地征收的概念是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强制购买和使用非国有土地,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上。其次,将征地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征地审批前的工作程序、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和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第一阶段主要包括征地通知书、征地确认书和听证通知书,第三阶段主要包括征地补偿登记、征地通知书和安置通知书,具体程序如下:1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告知项目的目的和地点。征地通知书张贴在国土资源所征用土地的村庄。有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网上发布征地公告,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在张贴、发布、广播征地公告过程中,应当进行摄像、录像,并妥善保存所拍摄的照片、录像资料,备查。征地通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征地调查确认]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国土资源研究所应当共同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土地权属、类型、规格、数量被征收的,如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
    2023-05-08
    490人看过
  • 农村征地什么标准和程序?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另外,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用土地一般要履行以下程序:1、申请。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准许建设的国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需要征用土地时,建设单位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选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审查同意后,会同
    2023-02-27
    198人看过
  • 征地报批程序四步走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2023-06-10
    69人看过
  • 完整的征地程序到征地批文下来之后要经历的程序
    1、征地拟公告由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在拟征地的村(居)委会发布征地拟公告,告知被征地的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将被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地类、位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被安置人员、安置途径一次性张贴公告在被征地的村(居)委会公示栏以及各村民小组。征地拟公告出来之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以及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公安局也会暂停该被征地的村(居)委会的户口迁入或迁出。2、现状调查及确认征地拟公告出来后,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计算征地涉及的需要安置农民的情况,拟定征地补偿标准及人员安置方案,并由被征地村(居)委会、被征地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签字。3、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在上报征地材料前,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就确认结果及拟征地的范
    2023-02-24
    493人看过
  • 征地审批和实施的一般程序
    在办理好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后,征地的实施包括审批和公布、实施的各项工作亦可展开。如果说农用地转用的审批主要是为了耕地保护而限制用途变化的内部管理行为,其实也是具体行政行为,只是缺少公开性罢了,征地审批和实施则是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必然关系到城乡建设和社会和谐的构建,意义十分重大。一、审批权限政府职责正是由于土地征收涉及方方面面且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中的政府职责作了严格的规定。(一)审批职权《土地管理法》第45条明确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
    2023-06-08
    183人看过
  • 征地用地的审核和批准流程
    基本工作流程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申报文件1、农用地转用方案;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5、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征地批复有效期征地批文的有效期应当是两年。根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例如:1、
    2023-07-05
    356人看过
  • 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是违法的,那么什么样的批准才是合法的征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集体土地征收需要取得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供地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期间,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对土地利用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应当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2)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级别。(3)供地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2023-05-02
    307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批复
    征地批复
    一、征地批复概念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二、征地批复特点(1)行文具有被动性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2)内容具有针对性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3)效用的权威性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4)态度的明确性批复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语言,使得请示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三、征地批复分类根据批复的内容和性质不同,可以
    2023-06-14
    212人看过
  • 开发商征地是什么程序?
    开发商在征地前需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开发商征地能拒签吗开发商征收土地时,如果征地未经批准,或者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的,是可以拒绝征收的,并且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
    2023-08-04
    102人看过
  • 农用地转为工业用地的批准程序具体是什么呢
    农用地转为工业用地的批准程序是什么农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的批准程序是怎样的?租赁期限又可以到哪一年呢?农业用地转工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业用地若为租赁最高期限50年。具体的办理细节如下:一、申报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受理规划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某某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三、初审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初审。规划
    2023-05-04
    241人看过
  • 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厦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了完善本市的征地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对本市的征地工作进行了规定。自案征地前需要完成征地的报批程序,之后在报批被批准后才能进行征地事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为加强我市征用土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国土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福建省《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闽政[2004]2号)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厦门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2]89号)精神,制定我市征地工作程序:一、征地报批程序(一)发布征地预告(书面告知)征地单位申请办理征地预告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下
    2023-06-03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流程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征用的程序和步骤。具体包括告知征地情况、征询意见、确认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审批等步骤,以及后续的拆迁、赔偿等过程。 征地流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 更多>

    #征地流程
    相关咨询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土地征收的供地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需报国务院批准)。 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
    • 征地拆迁批准程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6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5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为: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为:第一、发布征地公告;第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四,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五,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六,土地
    • 获得批准逮捕的程序有哪些,批准逮捕的程序内容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1
      批准逮捕的程序: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
    • 征地报批前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同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