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一并判决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03:52 122 人看过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被告提起反诉的,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且一起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反诉互为原被告合并审理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反诉的合并审理不作强制性要求,反诉互为原被告可以合并审理反诉条件: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2.反诉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就级别管辖来说,如果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应由级别较高的法院审理或作为
    2023-06-14
    361人看过
  • 合并审理与诉的合并有什么区别?
    一、合并审理与诉的合并有什么区别?合并审理。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根据《行诉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的合并。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有牵连的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诉的合并,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诉的合并,专指诉的客体的合并。二、诉的合并的条件:1、彼
    2023-06-01
    131人看过
  • 本诉案件和反诉案件合并审理时用什么程序审理
    本诉案件和反诉案件合并审理时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一、民事简易程序的内容(一)审理前的准备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
    2023-06-28
    89人看过
  • 反诉成立是否应当合并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反诉的合并审理不作强制性要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合并审理。反诉条件: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2.反诉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就级别管辖来说,如果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应由级别较高
    2023-06-14
    342人看过
  • 民事上诉状合并审理范本
    一、民事上诉状合并审理范本民事上诉状上诉人1(一审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联系电话。上诉人2(一审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联系电话。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联系电话。上诉人因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东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上诉理由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年月日二、合并审理的条件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
    2023-06-04
    434人看过
  • 反诉合并审理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反诉合并审理庭审程序如果人民法院要对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的,需要作出合并审理的决定,可以对两个案件分别判决,也可以合并判决。反诉条件: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2.反诉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就级别管辖
    2023-06-14
    431人看过
  • 合并审理判决书范本是怎样的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刑初字第21号公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文××,男,19××年×月×日生,×族,××县人,农民,住××县××乡黑豆涧村,19××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所。辩护人:代×,××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省××市人民检察院于19××年×月×日以被告人文××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文××及其辩护人代×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起字(19××)第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于19××年××月×日晚因酗酒闹事在其大哥文×训家门前用土制猎枪将本村村民文×佃打死,被告人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
    2023-06-11
    136人看过
  • 合并审理能否用同一判决呢?
    合并审理需要分别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体系规定了大量的合并审理规范,归纳起来有两种情形:应当合并审理和可以合并审理。致于合并审理的具体操作规范,法律和司法解释很少涉及。实务中对合并审理认识及采取的做法差距很大,比较突出的是:合并审理的案件是否必须合一作出壹份判决,合并审理是否必然导致案数的合一,合一判决的案件类型及并案时机如何确定,不同的选择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流程的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可不慎重对待。一、合一判决的案件类型合并审理在学理上的概念,是指将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置于同一空间和时间一并进行审理,即以同一个法庭,同一段时间完成调查、辩论,使共同诉讼人、其他当事人都一同完成诉讼行为。所以合并审理主要是指将不同案件给同一承办人承办,并合并开庭审理的行为。笔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未采用历来贯用的“合并审理”一词,而
    2023-05-01
    465人看过
  • 合并审理不一起判决使用多份判决书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体系规定了大量的合并审理规范,归纳起来有两种情形:应当合并审理和可以合并审理。致于合并审理的具体操作规范,法律和司法解释很少涉及。实务中对合并审理认识及采取的做法差距很大,比较突出的是:合并审理的案件是否必须合一作出壹份判决,合并审理是否必然导致案数的合一,合一判决的案件类型及并案时机如何确定,不同的选择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流程的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可不慎重对待。(一)、合一判决的案件类型。合并审理在学理上的概念,是指将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置于同一空间和时间一并进行审理,即以同一个法庭,同一段时间完成调查、辩论,使共同诉讼人、其他当事人都一同完成诉讼行为。所以合并审理主要是指将不同案件给同一承办人承办,并合并开庭审理的行为。笔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未采用历来贯用的“合并审理”一词,而是用了“并案审
    2023-06-01
    496人看过
  • 刑事诉讼再审合并审理吗
    刑事诉讼再审,如果满足合并审理的条件的,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
    2023-06-24
    475人看过
  • 起诉反诉合并审理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本诉反诉合并审理只是为了节约庭审资源。合并后的程序,原来是一审的按一审程序进行,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进行。一、法官怕案件再审吗再审,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重新审理活动,叫作再审。再审须由本院院长提出,或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指令,或因上级人民捡察院提出抗诉而实行,再审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原为一审案件,按一审程序进行,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原为二审案件,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宙理,其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二、民事再审过程中被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
    2023-06-23
    475人看过
  • 合并审理几份诉状
    上诉状应当针对判决书。有两份不同的判决,就应有两份不同的上诉状。合并审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把几个有牵连的案件合并成一个案件进行审理。行政诉讼法可以一并审理的情形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六十七条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用本章的规定。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
    2023-06-14
    182人看过
  • 对合并审理可以抗诉吗
    抗诉的条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民事抗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
    2023-04-21
    478人看过
  • 反诉没有合并审理是否程序错误
    反诉的合并审理不作强制性要求,反诉没有合并审理并非程序错误反诉条件: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2.反诉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就级别管辖来说,如果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应由级别较高的法院审理或作
    2023-06-14
    4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可以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
      法院可以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固定:原缉埂光忌叱涣癸惟含隶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 民事审判与反诉合并审理审判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律师解答:合并审理只是为了节约庭审资源,合并后的程序,原来是一审的按一审程序进行,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进行。
    • 反诉是否应一并审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6
      反诉是否一并审理要看该反诉与本诉的关系,另外要看反诉是在一审还是二审提出的。如果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或者说牵连关系,应当并案审理,但反诉与本诉的标的不具有同一性,则按照独立的诉处理,另外反诉如果是确定本诉的前提条件,可能回先审理反诉后审理本诉,本诉如此依然。这是在一审时提出反诉是否并案审理的通常情况,因此一审时是否并案审理主要看诉之标的是否具有同一性和关联。其次在一审未提出反诉,在二审提
    • 反诉与原审案件合并审理是怎么回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反诉是针对本诉提出的概念,反诉的原告就是本诉的被告,而被告提起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原告所提起之诉,使原告败诉。反诉必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而且被告提起的诉与原告提起的诉是互为相反的诉,联系密切。因此,反诉可以由同一个法院合并审理。
    • 民事诉讼中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律师解答:合并审理只是为了节约庭审资源,合并后的程序,原来是一审的按一审程序进行,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