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刑人员的工龄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1:51:57 257 人看过

如果服刑期间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话,那么剥夺政治期间是不计算工龄的。刑满就业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在国家没有新规定之前,可暂按以下意见处理(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刑满就业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1980年12月22日

(80)劳险便字82号)):

1、劳改犯人刑满在劳改单位就业的,被批准转为固定职工的,其恢复政治权利后在该单位就业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未转为固定职工被清理或遣送回原籍以后参加了工作的,其在劳改单位就业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3、劳教人员期满在劳教单位就业的,其工龄计算也按上述意见办理。

4、但原是固定职工的劳教人员,未被开除公职的,其劳教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一、请问判了刑的人社保咋办

服刑期间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1、国家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有相应的规定,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帐利率计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个人帐户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职工被判刑或劳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释放,“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中人'缴费年限不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3、职工退休后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释放恢复政治权利或劳教期满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服刑、劳教前的标准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退休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缓刑期间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龄相关文章
  • 职工工龄如何认定,员工工龄工资是怎么算的?
    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计算方法: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一、工龄工资计算标准1、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2、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3、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4、连续工作
    2023-04-11
    465人看过
  •  默认合同条款:员工工龄如何认定?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给下面段内容写个100字的摘要。依据劳动合同无法计算职工的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我们可以参考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期限来计算工龄。实际上,缴费年限被用作退休和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而之前的连续工龄则被视为缴费年限。依据劳动合同无法计算职工的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我们可以参考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期限来计算工龄。实际上,缴费年限被用作退休和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而之前的连续工龄则被视为缴费年限。 工 龄 如 何 计 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龄的计算方式为:自入职之日起计算,连续计算。因此,工龄满一年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满后,仍计算为一年工龄。同时,工龄满两年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满后,仍计算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另外,《劳动
    2023-09-01
    291人看过
  • 北大不认3年工龄员工被判赔
    45岁的女子李红(化名)在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工作了3年之后,因更换领导而无法继续工作,而北京大学却不承认她是单位员工。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判决北京大学支付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1.6万余元。李红起诉说,2005年3月1日,她入职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但是北大并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于2006年12月,与她签订保密合同。李红说,2008年5月,因为所长调动,生育研究所更换了她办公室的门锁,拒绝让她进入工作场所,所以她只好在家从事帮助研究所购买科研耗材等工作。李红认为,北京大学不给她安排工作,也不向她支付工资,实际上是单方解除了劳动关系。在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李红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北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北大称,李红与北大不存在劳动关系,她实际是另一家技术公司的员工,而且李红的社会保险也都是在这家公司上的。北大称,李红实际上只是参与了北大的一些科研
    2023-06-09
    365人看过
  • “超龄”员工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本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伤保险条例是否适用于工伤的批复》工作时间内(2007)星塔字第6号(2007年7月5日),2007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贵院(2006)渝高发行字第14号已收到《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是否适用于工伤的请示》工作时间经研究,我们原则上同意贵院第二条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在本单位就业,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负伤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民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工负伤的通知,关于《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2010)兴达字第10号)的答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您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是否适用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伤害的请示在工作时间内已收到。经过研究,我们原则上同意你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雇主雇用的农民工
    2023-05-07
    436人看过
  • 怎样确认员工的累计工龄?
    累计工龄的认定,具体如下:1、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某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2、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例如:曾离职,应该从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连续工龄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作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连续工龄和累计工龄的区别累计工龄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累计
    2023-07-14
    306人看过
  • 青岛市失业人员工龄认定办理指南
    《失业保险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法定劳动年龄是16-60岁,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企业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工实行退休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符合条件的患病、因工致残职工可以降低退休年龄。按照上述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都可以寻求职业,从事社会生产经营等活动,并取得合法收入。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下面为您整理的是青岛市失业人员工龄认定办理指南。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及相关文件条件:视同缴费工龄未予认定的及需重新确认的失业人员,包括以下情况:1、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职工首
    2023-06-09
    196人看过
  • 超龄员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汪某今年57周岁,在广州某企业从事清洁工作,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放心保)。一天在洗手间清洁地板时,不慎踩到地上的香皂而摔倒,经诊断为骨折。汪某认为,自己的受伤是工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工伤待遇。而用人单位认为,汪某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是法定的职工,双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故不应通过工伤认定来解决问题,汪某是由于自己的原因不慎摔倒,应自行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只需给予适当补偿即可。汪某咨询,像她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郑贤春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争论的焦点是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与其任职的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是劳动关系,那么汪某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从而可以获得相应赔偿;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那么单位无需对刘某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郑律师认为,《劳动法》只是禁止用工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未禁止用人单位录用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同时,《劳动合同法》
    2023-06-09
    131人看过
  • 判刑公职人员社保如何认定
    一、判刑公职人员社保如何认定公职人员被判刑后,会对公职人员作出开除处分,作出开除处分后,取消原工资待遇。所以社会保险不会再缴纳。《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二、公务员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吗1、两者性质不同开除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处分当中的最高处分,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能够被做出开除处分的公务员一般是是违反了行政纪律,且情节较为严重,一般需要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辞退则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被辞退的公务员仅是有不适合继续留任的情形,被辞退后,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2023-04-20
    271人看过
  • 对于因行贿罪被判刑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行贿罪判刑标准《刑法》第390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
    2023-04-03
    55人看过
  • 劳动法对于工伤的认定
    劳动法对工伤的规定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2.工伤认定管辖(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
    2023-05-01
    281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人的年龄会更大吗
    判罪轻重与肇事者年龄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规定: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2023-02-22
    198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办事依据1、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教计字279号);2、《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3、《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吸收录用为区、乡(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浙劳人函[1986]63号);4、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统战部、公安部等转发浙江省释放安置领导小组《关于原国民党县团以上党政军特人员安置后有关工龄计算等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的通知6、《浙江省人事厅、省劳动厅关于部分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浙人薪[1994]117号);7、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及工龄变动后工资处理问题的通知》(浙人薪[1997]166号);8、《浙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的通知》(浙人薪[1999]18号);9、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
    2023-05-03
    327人看过
  • 刑法对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的认定
    罪与非罪的界限在监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严、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叶、疏忽大意而错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种情况一般属于职务上的过错,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经脱离了监管人或押解人监管的为既遂。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目的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摆脱司法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逃避法律制裁。因此,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既遂与否,应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逃脱了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为标准。如果是在监狱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虽已逃出监房,但在监狱的看管范围内被抓获的,属于未遂;或者虽已逃出狱外,但被及时发觉,当场抓获的,亦属未遂。如果已逃离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应属既遂,在押解途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被私放后、如果当场被其他
    2023-02-25
    177人看过
  • 对于新入职员工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假如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法律咨询:网友:什么情况不能休年假?律师:根据国务院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这四种情形分别是: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一般来说劳动者入职之后连续工作满一
    2023-03-26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龄
    词条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 更多>

    #工龄
    相关咨询
    • 缓刑人员的工龄认定怎么计算?被判缓刑还有工龄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
      所谓的工龄和以前规定已经不同,按之前的规定,从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现在是缴费为工龄,缴费年限就是工龄期限,只要是缴费算起的,不管是判缓刑或者实刑都不影响工龄,只有影响工龄的是缴费。不交费工龄中断,已经缴费的予以保留。所以说判刑工龄继续保留。况且,缓刑一般就在户籍地执行,如果还在原企业工作的,实际上,没有任何影响。
    • 超龄人员的工伤认定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0
      劳动部门能不能以超龄不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部门是有权决定这个的,如果认为超龄了,是可以不进行认定的。但是有些情况特殊可以特殊对待,如: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
    • 对于认定到刑事年龄的人是无罪还是不受刑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0
      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六)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 法律对于监狱服刑人员工资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03
      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劳动的,是没有工资的。依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工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因此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的,一般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
    • 关于判刑对被告人违规放贷罪的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5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等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