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工程的工伤保险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0:22:02 372 人看过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度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道认定申请。

一、工伤申报时限长度是多少?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多久申报有效

工伤申报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简单来说,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了解建筑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本文介绍了建筑工伤保险报销程序,包括三个步骤: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提交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建筑工伤保险报销程序如下: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提交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工 伤 保 险 报 销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受伤或者患病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报销是指工伤发生后,患者或其家属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一定程序对工伤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结算的过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当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
    2023-09-02
    241人看过
  • 谁应该负责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的缴纳?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由施工单位交。具体如下:1、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的许可手续时,应该提交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2、如果建筑单位没有提交参保证明,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是不会发给其施工许可证的。一、建筑工地工伤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7、护理费。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如下:1、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规定明确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
    2023-07-01
    88人看过
  • 建筑工伤保险的保费及保额
    一次性缴费的标准是:按税前工程造价的0.06%计取。以工程项目一次性缴费形式参保的农民工,在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内发生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核发工伤保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缴交工伤保险费期间雇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及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标准予以支付。工伤保险赔付包括哪些项目工伤保险赔付项目包括以下这些: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10、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
    2023-07-02
    222人看过
  • 建筑工程索赔期限的规定
    一般进行建筑工程索赔的期限是28天。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一、保险公司快赔是多久(一)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二)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三)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
    2023-06-27
    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通常怎么确定的
    一、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通常怎么确定的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而具体的保险的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二、建筑工程保险有哪些特点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
    2023-08-16
    2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工期延误的风险
    工期延误,往往是发包人对付承包人企图少付、拖付工程款的惯用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3.1条规定,因7种原因之一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其中“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期应顺延。但该条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争议。如:江苏某公司给北京某开发公司施工一幢商住综合楼。中途,承包人主张:开发公司多次不及时支付进度款,致使无法施工,遂停工。发包人主张:施工企业多报已完成工程量,属多报进度款,我们当然要审核扣减。争议的焦点变成,究竟是施工企业多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还是开发公司拖延支付进度款?众所周知,施工进程是一个变动的动态过程,承包人在日后纠纷时,要举证证明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属实的,才能证明发包人故意扣减、不及时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行为是客观存在的,由此产生工期延长对于承包人来说,才能免责。防范对策:承包人在月底报送当月已
    2023-06-09
    471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费用损失的保险。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其他关系方。(4)费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2023-06-15
    38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伤险种报销方法
    建筑工程公司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事故报告申请表格。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按要求备案的单位需承担相关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营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事故申请后,将调查事故现场和访问相关人员。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事故报告申请表格。如果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应在24小时内的轻伤事故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如未按要求备案的,有关费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营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事故申请后,根据需要调查事故现场,访问相关人员,调查使用者的事故记录和相关资料,使用者、员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协助调查。建筑工程工伤险种及报销流程根据《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如果施工单
    2023-11-09
    499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索赔是否有期限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索赔期限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赔偿处理(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彼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一一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一一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发生
    2023-03-17
    94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人身伤害吗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保人身伤害吗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不承保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1.建工险主要承保的是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2.这意味着,如果施工人员在工地上发生人身伤害,其相关医疗费用和赔偿并不在建工险的保障范围之内。二、建工险是否报销工伤事故建工险不直接报销工伤事故。1.建工险主要关注的是物质损失和第三方责任,而施工人员的工伤事故通常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负责赔偿。2.当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时,应首先通过工伤保险进行赔偿,若工伤保险无法完全覆盖损失,再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三、工伤赔偿有哪些必经程序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认劳动关系:这是工伤赔偿的前提,必须证明受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若存在争议,可通过
    2024-07-27
    3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险的承包方式
    在实务中,由于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所以其投保人也就各异。主要有四种情况:1.全部承包方式。所有人将工程全部承包给某一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或主承包人)负责设计、供料、施工等全部工程环节,最后以钥匙交货方式将完工的建筑物交给所有人。在此方式中,由于承包人承担了工程的主要风险责任,故而一般由承包人作为投保人。2.部分承包方式。所有人负责设计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双方各承担部分风险责任,此时可由双方协商,推举一方为投保人,并在合同中写明。3.分段承包方式。所有人将一项工程分成几个阶段或几部分分别向外发包,承包人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契约关系。此时,为避免分别投保造成的时间差和责任差,应由所有人出面投保建筑工程险。4.施工单位只提供服务的承包方式。所有人负责设计、供料和工程技术指导;施工单位只提供劳务,进行施工,不承担工程的风险责任。此时应由工程所有
    2023-06-15
    111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各种验收及条件
    关于中间验收验收应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具备的条件,以主体结构工程为例:1.现场条件:结构封顶,屋面板模板拆除完毕,屋面板砼试块报告合格,砖墙构造柱栏板等二次结构完成。2.结构实体检验完成。包括砼同条件试块,楼板厚度检测,有的地方还要求回弹等等。3.砼试块评定,砌筑砂浆试块评定,沉降观测等资料汇总。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形成结构自评报告。4.监理评定合格,可以组织各单位进行结构验收会议,由参建方参与,包括甲方、监理、设计、施工等责任主体参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中间验收各个地区要求不一样,但有两点是必须的,一是该分部的所有工程已完工,二是该分部的施工技术资料必须是完整的,验收后形成中间验收表,及中间验收会议纪要。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范围(一)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二)地下结构工程(含防水工程):(三)主体结构工程(包括
    2023-04-04
    3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险意外险续保流程
    续保方式有三种:1、另订新的保险契约;2、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3、将收取续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办事。一、建筑工程意外险基本常识投保建筑工程意外险,对于以下保险常识要了解才能买到更加合适的产品:1、保险范围: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过程中遭遇人身意外伤亡事故。2、保险期限:建筑工程开工到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提前完成工程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若建筑工程期限要延长的,续保手续是一定要办理的。3、费用承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要涵盖保险费在内,并由施工企业负担,禁止要求职工支付。4、保险费率:有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两种。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会对差别费率产生直接的影响。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则直接影响浮动费率。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适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不好、安全管
    2023-03-04
    459人看过
  • 建筑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谁受益承担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设、装饰、安装、交通运输、水利防洪、环保化工、能源电力、通信监控、园林、市政等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咋受益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在统筹地区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先行垫付核心提示近日,市人社局、住建局、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担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设、装饰、安装、交通运输、水利防洪、环保化工、能源电力、通信监控、园林、市政等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设施工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通知》明确,建设单位将工伤保险费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在签定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作为专用款项一次性拨付给建设施工企业,由建设施工企业负
    2023-06-07
    16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有期限吗?建筑工程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7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
    • 楼房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是多久,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暖期和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5)装修工程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在建工程中,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有哪些?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
    • 建筑企业农民工保险的保险期限多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1
      建筑企业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的期限,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期限为基准,即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
    •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建筑工程保险都必须交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必须的,并且也是强制性的,否则你退出这个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