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交办立案是刑诉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1:48:20 217 人看过

一、上级交办立案是刑诉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上级交办案件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1、刑事审判上诉的主体

有上诉权的人有: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

特别关注: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则无权上诉。

2、一审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上诉期限的规定

上诉期限的规定,有三种:

1、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2条的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即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刑诉法不立案条款有着怎样的规定
    (一)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所谓法定,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即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们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不享有做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二)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轻罪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三)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5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一、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会怎样?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一般会接着判处刑罚,刑拘后被批捕与最终是否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没有必然联系。因为中间还有一个审查起诉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可能会出现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2023-03-06
    176人看过
  • 受贿罪刑法立案金额规定是怎么样的
    1、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2、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
    2023-04-01
    210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的交强险是怎样的?
    一、法律上规定的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缴纳交强险,按照规定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处与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说得很明白,这个交强险是强制性的,必须缴纳。交强险的赔偿有责任限额,第一,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第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第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又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二、出车祸交强险不够赔怎么办?交通肇事案保险公司理赔不够的话,剩下的由责任方赔偿。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标准: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2024-01-17
    144人看过
  • 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同工伤等级享受的待遇如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2023-03-02
    484人看过
  • 法律对立案侦查界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立案侦查界定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存在。(二)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2023-03-07
    48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的条件是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是实质条件,并且公诉和自诉都应该遵守:(一)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确已发生,而且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并需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
    2024-05-06
    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不立案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行政诉讼法院不立案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提起上诉的方式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二、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范围有什么行政诉讼不受案范围的是: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外交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
    2023-09-08
    2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是什么流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法院立案是什么流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交通事故立案流程:1、向发生车祸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提交诉讼申请及相关材料;2、法院根据申请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3、在审核后法院认为此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审核后的七天之内通知申请人到法院缴纳相应的诉讼费并进行立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如果是因为交通
    2024-01-28
    346人看过
  • 交房延期网上起诉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当诉讼方首次正式启动司法程序时,首要任务便是迅速起草并递交诉状,同时按照对方法律团队成员的数量需求,再补交给其对应的份数。在涉及自然人为诉讼主体的情况下,需详细列出包括对方当事人在内的各个对象的详细个人状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以及现居地等基本信息;而在法人作为诉讼主体的情况下,则需明确标注出单位的全称、具体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在诉状的正文部分,必须清晰明了地阐述出请求事项以及提起诉讼的理由,并且在结尾处,应当由诉讼方亲自签名或者加盖公司公章进行确认。接下来,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作为原告的您需要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以确保立案申请能够顺利通过:首先便是关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户口本、护照等证件的复印件。如果当事人属于企业范畴,还需额外补充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然而,最为关键的步骤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那就是提交能够支持并证实
    2024-04-22
    371人看过
  • 立功减刑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综合知识
    犯罪分子立功的减刑幅度是: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05
    9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标准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
    2022-06-30
    208人看过
  •  刑诉法规定的“以事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包括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条件指的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因此,立案条件包括犯罪事实和刑事责任两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刑 诉 法 案 件 立 案 条 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立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2. 有明确的被告人和犯罪事实;3. 依照法定程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满足以
    2023-09-11
    401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具体有以下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一、家属可以上诉吗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过被告人的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如果该近亲属是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则不需被告人同意即可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许可,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和提出复出的权利。且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如果当事人在宣判的时候承诺不上诉,家属及辩护人,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允许上诉的。此外,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
    2023-03-12
    146人看过
  • 2024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管辖规定是怎样的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二、公益诉讼是否可以进行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公益诉讼是可以由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后法经院审查,在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应当出具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
    2024-04-13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 刑诉法上诉加刑的方法是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9-16
      刑诉法上诉加刑的方法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管被告人一方是否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既可以依法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
    • 法律上规定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30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般立功主要包括下列行为: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第一审公诉案件程序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无国籍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
    • 我国刑事案件立案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 刑法海上交通肇事立案的规定是哪些,是怎么回事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0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