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前置的适用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01:20:11 340 人看过

仲裁前置原则的适用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它的内容主要有: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必须共同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协商进行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进行调解。

当事人就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其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进行自愿的一个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其强制的执行力,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反悔了,那么同样的也可以向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处理。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二、劳动争议能变更诉讼请求吗

劳动争议进入一审的,可以变更增加诉讼请求,但这个诉讼请求必须与已经仲裁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才能申请诉讼。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变更仲裁请求,开庭后后不能再变更仲裁请求。

三、试用期如果辞职不付工资可以上诉吗

试用期离职后不支付工资的,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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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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