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固定资产投资交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7:33:19 122 人看过

股东以固定资产投资交税。股东个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公司法要求去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师事务所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投入价值然后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才能做为实收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在此基础上确定投资比例等后续事宜。做好会计记账工作:股东投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是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一、股份公司增资程序

(一)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二)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三)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

(四)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经工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五)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营业执照增资好以后就可以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投资人身份证,首先填好销户材料后提交银行柜台,然后把增资验资户资金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内,这样就可以把验资户销户了,不至于往后无证据之时,万般无奈了。

二、债务重组新准则

一、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二、偿债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现行债务重组准则中,对于重组债务以及用于偿债的各种资产或股权的计量一律采用账面价值,而新准则要求根据真实性原则,对用于偿债的各种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重组后债务(或债权)按公允价值入账。三、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由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价,改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价;二是债务重组收益部分由现行准则中规定的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变化主要是其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由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价,改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价。下面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方式为例,说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即将颁布的准则指南如对相关会计科目做了改动,以准则指南为准)。(一)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照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再减去转让股权投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来说,债务人应当分是否涉及或有应付金额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修改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修改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应当确认的或有应付金额,贷记“预计负债”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具体来说,债权人应当按照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重组债权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影响新准则根本宗旨是要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尚待进一步考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偷卖公司固定资产违法吗
    股东私自卖掉公司固定资产,如果是无人知晓的隐蔽行为,可以视为盗窃嫌疑;如果是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视为职务侵占嫌疑,以上行为均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一、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如前所述,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从犯罪构成上看,两者的相同点是:1、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在行为上都表现为盗窃、骗取、侵吞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但是与贪污罪又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
    2023-03-31
    50人看过
  • 股东退股时固定资产如何折算
    股东撤股后固定资产的计算首先要进行清算费用,将这个部分来予以扣除,还有就是职工的工资的话,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扣除剩余的话,才能够由公司的股东来进行比例方面的分配,当然股东如果要撤股的话,是应当由其他股东接股的。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形: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一、股东分不到钱怎么办股东分不到钱,如果公司本身也没有财产剩余的,那么不能主张分配财产。如果有剩余财产不分配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2023-03-01
    113人看过
  • 收到股东投资款是否交税,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一、收到股东投资款是否交税收到股东投资款,一般情况下收到投资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投资额并不一定都需要作为注册资本,可作为前期费用、公积甚至公司借款等多种形式;如果银行开好户后直接拿到银行以投资人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就可以了,存好后请银行开个证明就可以请事务所验资了;因此,是要按规定交印花税的。二、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注册股东出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
    2023-06-16
    422人看过
  • 出售固定资产如何交税
    出售固定资产主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申报比例是多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
    2023-08-08
    92人看过
  • 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是否征收营业税?
    问: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是否征收营业税?答:据国税函[1997]490号(1997年9月1日)、苏地税发[1997]159号(1997年10月5日):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1、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应区别以下情况征收营业税:(1)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发生转移,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其收取的固定利润,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其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分别按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目征税。2、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2023-06-07
    497人看过
  • 接受股东固定资产的捐赠
    《关于处理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还的应付款收入等。,无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还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接受捐赠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接受捐赠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接受捐赠的收入不是免税收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企业及个人接受捐赠收入是应税收入,对于企业而言,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3-08-09
    356人看过
  • 个人股东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不动产投资入股,需要开具发票吗?营业税相关政策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担风险,收取固定的利润的行为,需要缴纳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是,对于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业界则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既然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且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可通过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核定,企业就可以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入账,为必申请代开发票。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税务机关应为企业开具发票,因为税务机关具有长期管理发票的经验,且发票具有防伪标识,可以方便税务机关日后跟踪及监控,而且在现行税收法规中找不到对此行为不开具发票的依据,所以是否开具发票不该以是否应税作为标准。笔者认为,根据相关
    2023-05-05
    260人看过
  • 股东贷款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项目建设需要、还款能力和银行的信贷资金平衡能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长期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借款合同实行一年一定,即从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遇利率调整不变;满一年后根据当时的利率进行调整,执行新的利率。固定资产贷款是银行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发放的贷款。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银行只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发放贷款,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由国家财政拨款,集体企业的固定资产则自筹。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从1979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用于企业添制投资少、见效快的关键设备。一、申办程序1、提交申请。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以及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报告,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用还款计划等。2、贷前评估。银行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借款人
    2023-06-19
    54人看过
  • 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吗?
    一、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吗?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二、可以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概括世界各国临时股东会议召开的情形,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持有法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提议或者请求召开时;二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而提议召开时;三是法院责令公司召开时。1、公司内部情况变化,如董事
    2023-04-13
    486人看过
  • 律师可以投资做股东吗
    剥夺政治权利
    律师可以投资做股东,专职律师可以作为股东(投资人)、董事,但不能作为专职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仅是司法部的一部部门规章,是适应当时律师是由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要制定的,因而有着其局限性;而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并没有限制律师个人从事商业性活动。法律限制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禁止其从事商业性活动是因其从事商业性活动会因其特殊身份导到权利滥用,损害国家利益及其职务的廉洁性,同时根据对于普通公民法不禁止则为自由的原则,律师本人从事商业性活动成为股东、董事等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实践中已有判例认定律师担任法定代表人违反《律师法》,从而判决公司决议无效。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第40条第2款规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6条,会员在执业或在处理与行使律师职能有关的事务
    2023-02-26
    189人看过
  • 非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什么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不参加或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一、民事诉讼的工程承包的性质有哪些民事诉讼工程承包的性质如下:1、新建项目,是新开始建设的项目;2、迁建项目,是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3、恢复项目,是企业、事业单位因各种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工程承包方式如下:1、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工人;3、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二、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的所得税处理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所得税处理:(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
    2023-04-12
    393人看过
  • 公司的固定资产如何转变为股东资产
    股东对公司拥有股权,被收购后股权已经转让。股东对公司财产没有所有权,公司对公司财产拥有所有权,因此股东无论在收购前后都不能将公司财产视为个人所有。一、股东离开公司的管理必须转让出资吗股东离开公司的管理不是必须转让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二、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对债权人而言,目标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独立于股东而依法承担债务,与股东的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通俗的讲,不
    2023-03-18
    183人看过
  •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转让怎么交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本身可能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连带的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税法的规定: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是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以及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三个条件为:(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
    2023-04-13
    22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是指以融资租赁方式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同,外商投资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视同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计价以原价为准。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包括应由承租方支付的购买该项固定资产的价款、有关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费用以及按合同规定在承租期满后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时,由承租方支付的购买价款。(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拆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原则上应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但经过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允许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可按批准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计算。(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摊销。分两种情况处理:承租方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长于该项固定资产法定折旧年限、且每期支付的不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的折旧额的租赁费,可全额作为企业
    2023-06-07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以出资方式购买固定资产是否要交增值税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要缴税,不过那是股东自己的事。 股东个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公司法要求去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 评估师事务所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投入价值然后要经过会 计师事务所验资,才能做为实收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在此基础上确定投资 比例等后续事宜。 做好会计记账工作:股东投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是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实收资本”。另外可以做一下固定资产台账,给固定资产贴上标签。
    • 股东以固定资产入股协议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9
      甲方(公司自然人): 乙方(入股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要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计一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2万元,计2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50万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98股,乙方占2股。 四、分红:
    • 投资股东入股要不要交税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5
      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达到一定水平,非上市公司个人股东改变投资方式的行为越来越多。所以,投资股东入股要交税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化为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员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偿还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应视为销售,转移开发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在实际获得利益权利时
    • 股东清算固定资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7
      公司清算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即经济补偿金=月工资×30注: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股权转让固定资产交什么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7
      商业房屋在房屋用途上为非住宅,非住宅的房屋交易无论卖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超没超过五年,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都要按规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如果该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所需税费如下:1、契税;按房屋交易额5%缴纳。(买方承担)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卖方承担)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卖方承担)4、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