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行政诉讼行为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05:17 67 人看过

构成这类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件:

(一)必须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妨害诉讼行为,这是该行为的主观要件,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妨害行政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的结果而故意实施该行为。因过失而发生的影响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的行为不属于妨害诉讼的行为,因为行为人没有要达到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主观动机。

(二)必须是已经实施的、对行政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有妨害的行为。这是该行为的客观要件,即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客观存在。只有想法而未实施的不属于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因为未实施就未产生行为,也不发生对诉讼活动的妨害。同时这种行为应对行政诉讼活动造成妨害。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违法行为,但该行为并不对诉讼造成伤害,那么,该行为虽是违法但不属于妨害行政诉讼活动的行为,对其不应采取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应由有关国家机关予以相应的处理。

(三)必须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这是该行为在发生范围上的要件,即该行为发生于自起诉到执行完毕的这一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之中。不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行为也不属于妨害诉讼的行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既包括在法庭上实施的妨害诉讼行为,也包括在法庭外实施的妨害诉讼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妨害作证罪?
    1、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达到什么标准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才能立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诉讼参加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应当立案追诉。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过失毁灭证据的,不构成本罪。对于虽属故意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
    2023-07-05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需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充当原告。2、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4、原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一、如何认定行政诉讼的主体有哪些1、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
    2023-04-05
    394人看过
  • 妨害公务行政拘留行政诉讼
    前两天刚为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做了刑事辩护工作,并办理了取保候审。一、妨害公务罪名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律师介入后,将根据调查的案件基础事实制定辩护策略。例如:一是案件是否应以刑事案件立案查处?是否只是属于民事纠纷或行政处罚?二是是否有实施妨害公务的行为;三是该行为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后果?四是律
    2023-04-02
    255人看过
  • 针对妨害行政诉讼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一、针对妨害行政诉讼行为应该如何处理(1)训诫,以口头形式批评教育(www.3ed.net-番达教育网)妨害行政诉讼的人;(2)责令具结悔过,命令行政诉讼的人写悔过书,使其认识错误,不再重犯;(3)罚款,强制妨碍行政诉讼的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最多不超过1000元;(4)拘留,暂时限制妨碍行政诉讼的人的人身自由,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四)隐藏、转
    2023-06-13
    15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如何认定行政行为违法所谓行政违法构成是指构成行政违法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和客观条件的总和,它是确认行政违法行为从而追究其行政责任的根据。行政违法的构成除了主体要件外,还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1、主观要件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是指行政违法主体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凡故意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都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且造成危害后果的,也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故意和过失是行政违法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观要件。所以,如果行为在客观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而是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能认为是行政违法而追究行政责任。2、客观要件行政违法的客观要件是指构成行政违法的客观事实情况。包括行
    2023-06-03
    109人看过
  • 妨害公务的行为有哪些,妨害公务行为的认定
    (一)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这里的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2、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如果行为人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例如谩骂、吵闹等行为,虽然对执行职务有一定程度的妨害,但也不能构成本罪。对此种行为可以批评教育,或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其情节恶劣者,则可能构成侮辱罪或其他犯罪。(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包括乡、镇、县、市、旗、地、市、盟、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所谓代表职务
    2023-04-28
    367人看过
  • 妨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1、妨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行为包括:(1)违反规定,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回避要求不予受理或者对不予回避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3)未转达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要求或者未转交其申请法律援助材料的;(4)应当通知而不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申请强制医疗的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或者法律援助的;(5)在规定时间内不受理、不答复辩护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或者解除强制措施要求的;(6)未依法告知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的;(7)违法限制辩护律师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8)违法不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9)违法限制辩护律师收集、核实有关证据材料的;(10)没有正当理由不同意辩护律师收集、调取证据或者通知证
    2023-02-24
    186人看过
  •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哪些,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哪些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二、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是什么妨害民事诉讼的具体处罚措施为:1.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2.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2023-06-06
    159人看过
  •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处罚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诉讼参与人,还可以是案外人。因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针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的,因此,无论是谁,只要是其行为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就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不论其是否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2、行为人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行为人在诉讼中实施了具体的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该行为在客观上妨碍和干扰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引起了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后果。行为可能表现为作为,如伪造证据或毁灭证据、指使他人做伪证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员拒绝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等。3、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所谓主观上的故意,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希望或放任妨害民事诉讼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
    2023-06-03
    470人看过
  •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行医哪些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一、怎么样才构成非法行医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
    2023-05-31
    291人看过
  • 妨害执行行为是怎么构成的?
    妨害执行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内容有:1、妨害执行行为的主体。妨害行为人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是案外人;可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组织;可以是直接义务人(被执行人),也可以是不负裁判义务的间接义务人(协助单位)。2、妨害行为发生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即妨害行为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案件执行终结之前的期间之内。3、必须有妨害执行的行为。行为人如果只有妄图而未采取行动,如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扬言要外出躲债,转让财产,而实际上并未进行这些活动,不能认为是妨害执行的行为。4、妨害行为必须是妨害人的故意行为。即妨害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必须是行为人在明知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下而为之。5、妨害行为的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公司不协助法院执行,会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妨害执行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首先妨害执行行为的主体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是案外人。其次妨害行为发生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
    2023-08-17
    181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作证罪的要素?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构成要素为: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
    2023-07-06
    3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要管理哪些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诉讼法没有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一、行政诉讼中被告和原告是什么意思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
    2023-03-30
    204人看过
  • 什么是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行政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法对故意实施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采取强制手段,排除其妨害行为,并依法给予一定惩戒的制度。强制措施本身并不是行政诉讼程序,更不是行政诉讼必须经过的一个阶段,对于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正常,未发生妨害诉讼的行为,就不存在实施强制措施的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一旦发生妨害行政诉讼进程的行为,如有人侵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如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排除妨害,不仅行政诉讼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下去,也无以体现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强制性。《行政诉讼法》专门规定了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是《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内容,是行政诉讼程序的保障手段。
    2023-06-06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会妨害行政诉讼效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2
      律师解答 会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行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行为等。
    • 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关于行政诉讼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元该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的
    • 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诉讼秩序,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构成条件是:(1)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诉讼参与人,还可以是其他案外人。(2)行为人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以积极的行为妨害民事诉讼进行,也包括以消极不履行义务的方式妨害民事诉讼。(3)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即希望或者放任妨害民事诉讼结果发生
    • 什么行为可以妨害行政诉讼?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7
      会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如下: (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6)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
    • 排除妨害纠纷行为的构成要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