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价格垄断规定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43:26 395 人看过

《反价格垄断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六条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具有一致性;

(二)经营者进行过意思联络;

认定协同行为还应考虑市场结构和市场变化等情况。

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

(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

(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

(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

(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

(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

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

第九条禁止行业协会从事下列行为:

(一)制定排除、限制价格竞争的规则、决定、通知等;

(二)组织经营者达成本规定所禁止的价格垄断协议;

(三)组织经营者达成或者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其他行为。

二、价格垄断的危害

1、价格垄断行为直接伤害市场。

2、价格垄断行为使消费者面临损失。

3、价格垄断行为会给社会造成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价格垄断相关文章
  • 反价格垄断规定--何为联手涨价?
    参加国家发改委关于《反价格垄断规定》内部论证会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透露——《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起实施,国家发改委称,《反价格垄断规定》是依据《反垄断法》而制定,目的是制止和查处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方便面价格联盟、国内几大航空公司疑联手涨价此前难以界定的价格垄断行为将有法律约束。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布后一年,13日,国家发改委在网站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解读:或为铁矿石谈判发挥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强调,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本规定。这一条款因为力拓间谍案而被关注,《反价格垄断规定》对于眼下进行的铁矿石谈判或许将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被指垄断经营可反证征求意见稿对形成价格垄断协议作出了明确的8种规定,包括人们比较熟悉的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的各类价格的
    2023-06-07
    217人看过
  • 发改委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并宣布将从2011年2月1日实施这两部规章,以依法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培育市场竞争文化,促使相关企业和市场主体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反价格垄断规定》共分29条,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等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八种价格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商品转售价格和限定商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从事不公平高价销售、不公平低价购买、在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附加不合理费用等六类价格垄断行为。《反价格垄断规定》还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价格垄断行为,或者制定含有排除、限制价格竞争内容的规定;不得对外
    2023-06-07
    154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行业协会不得干预价格
    为制止和查处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国家发改委依据《反垄断法》,起草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昨日(12日),发改委在官网发布了《意见稿》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哪些行为算价格垄断?如何认定价格垄断协议?行业协会不得干预价格。《意见稿》规定,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价格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价格垄断协议,是指两个以上经营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达成的,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如何认定价格垄断协议?《意见稿》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的各类价格的;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的;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
    2023-06-07
    308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的亮点与不足
    如果我们与生活中最普遍、最严重的价格垄断联系起来考虑,《反价格垄断规定》亮点,我以为主要有两个:一是第九条规定,禁止行业协会通过协会规则、决定、通知等形式,固定或变更价格;召集本行业的经营者讨论并形成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为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人们一定还不会忘记,2007年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的一幕。《反价格垄断规定》对行业价格垄断做出针对性约束,对于那些只讲抱团、却不知在法律框架内主张权利的行业协会来说,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二是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规定歧视性价格,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这样的规定,不仅有利于打破普遍
    2023-06-07
    125人看过
  • 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类型有哪些内容
    一、垄断协议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1、垄断高价与垄断低价行为2、掠夺性定价行为3、拒绝交易行为4、限定交易行为5、搭售与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6、差别待遇(价格歧视)7、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
    2023-06-02
    132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仍有避重就轻之嫌
    垄断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天敌,在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是政府管制市场最重要的工作,制定反垄断法的基本出发点是捍卫自由竞争,反垄断法也有着经济宪法之称。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是符合这一立法精神的,其中不乏一些很必要的条款。比如第九条关于禁止行业协会主导的串谋行为的规定,就颇有新意和针对性。目前很多行业协会和同行企业召开的峰会往往致力谋定产品价格。滑稽的是这些行业协会和峰会还将此类行为看成是创新,殊不知这是各国反垄断法都明令禁止的。此外,意见稿对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也明令约束,在全球化的时代,这也差不多算是国际惯例了。但通观全文,仍然有避重就轻之嫌,这从与市场经济先发国家的比较中会看得比较清楚。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主要包括三类的禁止性条款,其中第二类行为是打击的重点,针对的是单个企业或多个企业事实上存在的垄断,没有例外条款,作为重罪处罚措施也更为严厉,举凡垄断或图谋垄断的行为适用于刑事制裁。为什么对事实上
    2023-06-07
    87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新规难让人喝彩
    政策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涉及中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到9月6日截止。但有不少业界人士表示,在行政垄断及公用事业服务价格方面,《意见稿》缺乏建设性,有避重就轻之嫌。点评:尽管《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厘清了诸多概念,并界定了两种垄断行为,即价格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这为打击此类垄断行为提供了法律支撑。但是,《意见稿》却让人感到不解渴。在电信、铁路、邮政、自来水、石油、石化、烟草等涉及行政垄断与公共事业服务等方面,它能有所作为吗?譬如《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该法条无疑使得原先只是
    2023-06-07
    224人看过
  • 制定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则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垄断规则的定义反垄断政策是最早的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分为促进竞争并抑制垄断的政策和规范竞争的政策两类。二、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则的原因1、国际卡特尔活动越来越猖獗。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0年的一份报告指出,虽然无法精确计算国际卡特尔组织给全球经济带来的损失,但是可以肯定近年国际卡特尔活动的危害较以往更严重。OECD2002年的一份报告称,保守估计,卡特尔活动每年导致的损失数以十亿美元计。伊维内特(SimonJ.Evenett)等人在其研撰的一份报告中说,在20世纪90年代,被美国和欧共体反垄断机构入罪的固定价格或分割市场的卡特尔波及全世界30多个国家,涉足化学、金属、交通、服务等各大行业,许多著名跨国企业牵涉其中,其中多数卡特尔存活时间为数年甚至更长。2、以垄断国际市场为目的的跨国并购频繁。20世纪90年代全球掀起了新一轮并购高潮,到1999年全球并购活动达到一个巅峰,
    2023-02-17
    135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只打蚊子不打老虎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依据反垄断法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行政机关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给予明确的界定和详细的规制,大大增强了《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操作性。从《意见稿》的效力范围而言,尽管有诸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规定等反行政垄断的条款。但毫无疑问,《意见稿》的重点显然并不在于行政垄断和公众最关注的成品油、水价、邮电通讯等焦点领域。比如,对于价格垄断协议,《意见稿》将其分为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招投标和拍卖中的垄断协议等,并对每一种垄断协议进行了细致的规制,但这些价格垄断协议,针对的无疑都是市场化的价格垄断行为。而《意见稿》中所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论对市场支配地位和
    2023-06-07
    227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能奈何车价油价吗?
    就价格垄断与国家保障指定的价格体系方面,是否可以最终纳入反价格垄断规定的范围,就连许多权威的观点也差异很大。一方面的观点认为,像石油、水电等价格,就连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也在遵循政府统筹定价办法,对这些纳入反价格垄断规定,不到乐观态度;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界人士,对燃油等价格与反价格垄断的关系问题,又认为这些价格理应服从反价格垄断规定的制约。因为,公平才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首要问题。这样看来,有关反价格垄断规定涉及的范围问题,还要进一步争论下去。而不能够拖下去的问题,就是眼前又遇到成品油的涨价、汽车消费又到了金九银十的关键时期,虽然暂时指不上反价格垄断规定发挥作用,但企业的自律、与有效的监管,仍然是可以进一步商榷的实质问题。油价再涨与反价格垄断没有关系吗对于发改委的反价格垄断规定的征询意见稿,这样一个好规定的推出,让消费者感到尚未高兴多久、紧接着油价的对应国际上涨就已经成为现实。这样的不拖延、
    2023-06-07
    170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调查获进展
    发改委官员首度披露了电信反垄断案的最新进展。反垄断局副局长称,电信、联通承诺进一步降低上网资费,反垄断局将继续督促两企业整改。调查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调查始于去年4月,主要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专线接入市场上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对交易条件基本相同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今年2月两家企业向发改委递交了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除了上述进展之外,中国联通还进一步明确承诺,2012年底,公众用户4兆及以上速率带宽普及率达到50%以上。电信反垄断调查不是针对企业所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而是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调查之后,两家公司表示确实存在调查机关发现的问题,愿意认真整改。去年12月2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网站刊发声明称已向发改委递交中止调查申请,并承诺整改。中国电信承诺,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中国联通则指出,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
    2023-06-07
    300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能否革了政府自身的垄断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莫过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适用《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这就说明,我们的部分政府机关和组织以及与政府有关的中介组织的垄断行为,也只《反价格垄断规定》的管理范围之内。那么,有了这一规定,反价格垄断就能彻底根治行政机关的垄断行为?我们知道,目前以政府名义进行价格垄断的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以国家名义进行垄断的,如电信、银行、移动、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字号企业。这些企业凭借国家地位,战略位置进行垄断,而且得到国家发改委保护的尚方宝剑,他们在价格方面的垄断地位非常严重,民企或者外企都无法撼动。二是国家部门机关凭借特权进行的部分垄断,比如国
    2023-06-07
    248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不能无视价格管制之弊
    国家发改委12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使《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部分更具有操作性。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8月13日中新网)去年8月1日,集千般宠爱与万般担忧于一身、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正式开始实施。正是因为这部法律对具体的企业、行业以及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垄断界定,原则性太强给相关垄断企业留下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更何况,电信、电力、铁路、石油、银行等诸多垄断根深蒂固,人们更加担心《反垄断法》一出生就沦为摆设。因而,由于缺乏操作性,《反垄断法》就是一只缺少牙齿的老虎,貌似威猛而已。现在,发改委公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界定了价格垄断行为:价格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并强调适用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
    2023-06-07
    348人看过
  • 如何断定财险公司价格竞争违反反垄断法
    在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开出创纪录罚单后,中国国家发改委又披露了其对汽车保险行业反垄断处罚结果。浙江省XX行业协会、中国YY保险浙江分公司、中国ZZ保险浙江分公司和中华AA保险浙江分公司等企业遭罚1.1亿元人民币。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就浙江保险业价格垄断案的六方面相关问题作出解读。1、为什么说固定保险费率折扣幅度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反价格垄断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7号令)进一步规定,经营者不得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在正常情况下,财险公司在费率上相互竞争,投保人选择质优价低的财险公司并支付保费,财险公司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有关公司达成协议,固定保险费率折扣幅度,实际上限制了财险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有关行为已经违反了《
    2023-06-07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价格垄断是指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 更多>

    #反价格垄断
    相关咨询
    •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条内容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对涉嫌价格垄断行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下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施调查。受委托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调查,不得再委托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调查。
    • 什么是垄断垄断与价格垄断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
      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制造商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占有很大的份额,不仅可以决定产量,还可以操纵产品价格),为了实现自身利益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行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制止价格垄断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格,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反价格垄断规定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哪些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是限制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的行为二是限制其他企业的宣传行为
    • 反垄断行为中的垄断法规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4种: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 垄断怎么划分,垄断和价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4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价格垄断: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或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