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并不当然地被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刑法第五十五条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1983年3月15日通过的《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他们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由此可见,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并不当然地被剥夺政治权利,而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却无形之中给管制犯烙上了必然不能正常行使政治权利的印记。同时,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因此,我国刑法立法的本意应是:管制犯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审判机关在判决时就已经确定,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第五十五条相抵触。如果审判机关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管制期间不需执行机关批准就可以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如果审判机关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则罪犯自然就不能够享有政治权利,那么执行机关应遵照判决执行,不能以批准形式使罪犯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第二,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宪法的基本精神不符。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参政议政和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以及对国家重大问题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而不受政府非法限制的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限制与剥夺。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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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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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罚)也属于刑法处罚的那种范围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11、属于。我国法律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2、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3、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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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违反刑法行为一定受刑罚处罚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6犯罪行为不一定受到惩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特赦赦免除刑罚的;情节轻微的,不视为犯罪;已经过诉讼时效的;告知处理;未告知或者撤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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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管制与管制并罚的行为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9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处理如下:管制刑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措施。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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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罚的作用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管制属于刑罚。管制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