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22:59 400 人看过

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是:

1.法定诉讼代理人具有类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法定诉讼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如起诉、应诉、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提起反诉等。同时,法定诉讼代理人也应履行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一切诉讼义务。

2.他们与当事人仍然存在区别:

(1)法定诉讼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2)裁判所针对的是当事人,而不是法定诉讼代理人;

(3)在诉讼中,如果法定诉讼代理人死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继续诉讼,而不一定中止或终结诉讼。

一、起诉离婚原告可以委托律师不出庭吗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委托有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本身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殊性,是夫妻为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而要求法院行使审判权处理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应当保护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诉讼代理人只能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如起诉、应诉、上诉等,对当事人的婚姻实质问题,只能由当事人依据个人意志发表意见,诉讼代理人不能独立发表意见。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准予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出庭: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的,可以不出庭。二、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由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如一方当事人在国外。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二、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会通知家属吗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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