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怎么用、如何操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6:43:07 92 人看过

“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是否要求租赁合同登记一般来说,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

在保护承租人权利的同时,也应当考虑保护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两者的权利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对房屋处分的权利,不能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同时,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告知租赁事实,导致承租人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认定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中包含有被包租人,怎么解除合同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当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应扩大至合同主体之外。

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A(出租人)与B(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B与C(次承租人)之间的次租赁合同也是合法的,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当分别进行违约责任分析,并向责任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者损失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当承租人违约不交纳租金,可能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时,次承担人可以自愿代替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方式,保证次租赁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出租人不得拒绝。

二、房屋租赁备案是否必须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是否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房屋出租不是必须备案,但是备案可以保障当事人的相应权利,由此,还是建议能备案的尽量选择备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买方如何防止买卖不破租赁陷阱?
    一、买方如何防止买卖不破租赁陷阱?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旨在充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在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去相关房管部门对房屋进行调查,尤其是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二手房,不要因小失大。如果是找中介的,一定要找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法中介公司,在签合同之前也一定要慎重,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关于房屋是否已被出租,如果原房主与租客未进行公证或登记,那么以防万一,在与原房主签订合同时,可添加一个相关的补充合同或补充条款,用来进行救济。要到物业、电力、水务、煤气管理部门查询交纳水、电、煤气等交纳的情况,以察觉有否隐瞒租赁等情况。二、原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原出租人因让与租赁物而脱离出租人的地位,与承租人之间不再发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
    2023-05-02
    484人看过
  • 如何规避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买卖陷阱
    1、要注意的就是必须去相关房管部门查清房屋的目前状况,是否被抵押或是否有债务,如果买家看中的是学区房,也要注意是否已有小孩挂靠;2、要注意的就是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查清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3、关于房屋是否已被出租,如果原房主与租客未进行公证或登记,那么以防万一,在与原房主签订合同时,可添加一个相关的补充合同或补充条款,用来进行救济。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对房屋处分的权利,不能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同时,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告知租赁事实,导致承租人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认定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哪些情况不得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1、先抵押后租赁,且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
    2023-03-15
    302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
    2023-06-20
    396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有哪些买卖不破租赁发生
    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一、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吗?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租房合同到期该如何处理?租房一年合同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双方均表示不续签合同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
    2023-04-02
    464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法院拍卖怎么办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倘若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还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风险自负;若查封前租赁关系已存在,则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当然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条件有哪些?“买卖不破租赁”作为一个原则,适用该原则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原则,在租赁物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生效。需要注意
    2023-02-24
    217人看过
  •  不破租赁买卖攻略
    优先购买权
    该段内容讲述了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权在设立时具有优先性,以及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那么按照约定处理;2.如果抵押权在设立时具有优先性,那么在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3.对于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是否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包括房屋等不动产租赁合同。然而,该条规定并未明确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是否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因此,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下,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的解除,但前提是受让
    2023-08-25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可以的。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人(租赁物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房子拍卖的买卖不破租赁租金如何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
    • 买卖不破租赁卖方买谁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7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这是由租赁合同的性质决定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有些情况下,承租人的目的是使用租赁物,租赁本身并不产生收益,如承租人为居住租赁房屋、家具。而在有些情况下,承租人租赁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收益,如为生产经营租赁机器设备、为商业贸易租赁营业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向出租
    • 租赁期间怎么避免买卖不破租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在租赁关系成立之后,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转卖给第三人,原来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仍然对买受人有效,承租人仍然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租赁权,受让人所取得的也仅是负担有租赁关系的财产所有权。
    • 买卖不破租赁有何特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