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4:21:39 450 人看过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

(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与其他物权并存时的问题

(1)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对于先成立质权而后设定抵押权的,对此有不同的观点。一般认为,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但是,如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的,质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应该注意的是,质权人以出质物为自己设定抵押的,该抵押无效,因为质权人并非所有人。

(2)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但是,如果留置权人将留置物抵押的,因为留置权人并非标的物所有人,抵押应为无效,不发生竞合。

(3)抵押权与其他权利并存。如果同一财产有抵押权与优先受偿权并存时,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规定的适用目的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因为:(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职工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付出了与其应得报酬相等的劳动,这应得报酬,即是职工的工资,他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职工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企业破产后,拖欠的职工工资实际上是破产企业的债务,是债权之首。劳动保险费,是指破产企业依法应当支付的用于职工养老、就医、伤残、失业等费用,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确保职工生、老、病、残等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的支付,破产企业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险费,实际上是剥夺职工退休、疾病、失业等的生存权利。为确保职工的基本生存权,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和工资一样,应列入债权之首——清偿的第一步。(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税款,这是企业的义务,因此,列为清偿的第二步。(三)破产企业债权这里所说的破产债权,是指除拖欠的职工
    2023-08-18
    410人看过
  • 物保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
    1、物保由主债务人提供:先主后次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相关链接】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2、物保由第三人提供:没有先后顺序(1)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在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解释】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应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向主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考生应高度关注二者的区别。【相关链接一】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
    2023-06-09
    51人看过
  • 不动产担保物权优先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一、不动产设立抵押担保的条件有哪些?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二、不动产担保物权债务清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
    2023-04-11
    411人看过
  • 按顺序清偿的规则
    一、按顺序清偿的规则按顺序清偿的规则如下: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清偿的原则是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强制履行原则;5履行的效益原则。三、连带清偿责任清偿顺序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其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2023-04-25
    145人看过
  • 债权的清偿权和股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债权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一、注册资金100万破产欠200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公司破产清偿的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2023-06-24
    100人看过
  • 抵押物和保证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可以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一、合并破产抵押权的实现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民法典》(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
    2023-03-11
    87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顺序是:留置权优先于质权,质权优先于抵押权。一、民法典中的抵押权质权是什么意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已经抵押的房子还能保全吗?抵押房产可以进行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也就
    2023-04-11
    146人看过
  • 那么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是什么?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法院),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
    2023-08-09
    80人看过
  • 纳税担保破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进行走破产清算的,破产清算是有一定顺序的,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依据《企业破产法》的完全,纳税担保并是属于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情形,所以应该作为普通的债权,在偿还优先债权后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清偿。破产清偿的顺序: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
    2023-06-14
    290人看过
  • 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有哪些?
    多个债务清偿的顺序是: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除前款规定以外的欠税;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一般债务按比例平等偿还。此外,当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时,债务人选择如何偿还。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有哪些?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
    2023-07-03
    317人看过
  • 本金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本金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先本金后违约金。理由是:实践中执行款支付顺序通常按照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判决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在金钱债务纠纷中,借款本金作为主债权应当是当事人最主要也应当最先实现的权利,那么执行款应当首先支付借款本金,在本金支付完毕后再支付违约金。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本金和违约金并还。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确定得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还原则按比例执行,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违约金有哪些分类违约金的分类有: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2.补偿性违约金,
    2023-06-22
    98人看过
  •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债务清偿顺序规定如何
    一、有限公司公司债务承担的规定如下:(一)我们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的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债务有限责任。(三)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二、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如下: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
    2023-04-02
    402人看过
  •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中担保债权在第几顺位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合同清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
    2023-03-08
    65人看过
  • 公益债务与有担保债权清偿顺序
    一、公益债务与有担保债权清偿顺序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一)有担保债权的清偿《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虽然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
    2023-06-08
    40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偿清抵押物的顺序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2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2、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法律还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绝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债务清单、债务清单、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 保护物权的担保顺序的取决于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31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为:留置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法律规定如果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了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企业破产处理程序中的任意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4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 二、第一顺序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最终清偿。
    • 担保物权优先受偿顺序怎么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05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顺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担保物权的设立方式非常多,比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设立了担保权利,就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若抵押合同不需要办理登记,一般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都没有登记的,应该按债权比例清偿。
    •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企业在破产或者是解散时,需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核对,对于企业解散的情形,可以股东自行组成清算组后,偿还债务,至于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则需要由法院指定的人组成清算组,在资产核对后,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