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等通知一般要60日。如果已经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从接到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局通知去医院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
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四、办事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
五、办理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庭外调解要多久,通知多久
165人看过
-
劳动局发布的通知
58人看过
-
第二次起诉离婚等通知要等多久?
466人看过
-
取保候审等通知要多久开庭
253人看过
-
找劳动局要工资得多久?
83人看过
-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多久能到?
289人看过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
-
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要通知劳动局吗还要通知劳动局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8要的,劳动者如果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还需要将收集好的资料拿到劳动局工伤科去,由工伤科工作人员代为到设区市的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鉴定结论下来后,也是通知到劳动局工伤科领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
-
收到劳教局通知书多久去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1、不会通知,除非是他本人打电话告知。 2、只要进了劳教所就可以接见,今天进去,今天下午或者明天就能接见,但要是直系亲属。 3、你必须知道他在哪个大队,因为接见室并不知道他具体在哪个大队,会要求你告知大队。 4、如果你只知道他进了这个劳教所,其它一概不知,你可以到管理科去问。管理科问到后,再去接见室。
-
劳动局举报要多久可以通过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这样,最长可达1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
申请劳动仲裁一定要通知劳动局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21、申请劳动仲裁并不需要提前给公司通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