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的反诉条件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9:41:06 78 人看过

针对这个问题,在这里向大家解释一下。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原诉讼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当前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均认为:离婚之诉是一种复合之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都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因此被告提出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都不构成反诉。因此离婚纠纷中不存在反诉制度。举个例子:假如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撤诉,被告此时提出要求离婚的主张,也不视为反诉,而是会告知被告另案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在离婚案件当中不可以提出自己关于离婚事宜的诉求和主张。被告可通过其提交的答辩状等材料当中,提出自己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主张,明确自己的请求。而根据最新消息,2018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施行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附件《离婚案件诉讼指引》第6条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这意味着未来广东地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适用反诉制度,这也是广东地区法院家事案件审理的一项新改革。

一、如何反驳原告名誉权诉讼案件

原告诉状所列的事实和理由是单方提出的,被告如果认为与客观事实不符,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方式予以回应,或直接在开庭时予以反驳,被告需要根据对方的诉讼请求组织反驳对方的证据。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提起反诉,当然,反诉的诉讼请求也需要证据的支持。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离婚纠纷反诉如何提出
    审判实践中的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吞并离婚财产分割请求,可以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看作附条件的反诉,即把离婚作为所附条件,如果解除婚姻关系,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构成反诉。如果当事人不离婚,所附条件没有成就,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第二种观点:离婚请求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能相互抵消,如果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构成反诉,则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因为其不可能脱离离婚的前提而单独成立。一、离婚赔偿诉讼的内容是什么离婚赔偿诉讼的内容如下:1、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2、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范围;3、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4、有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5、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时间和方式:(1)原告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诉讼。二、
    2023-03-13
    392人看过
  • 赡养纠纷中的反诉有哪些形式?
    赡养纠纷中的反诉是指在赡养纠纷中的被告认为其有与原告相反的诉讼请求。反诉是指被告对抗原告诉讼请求而提起的新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对反诉的要求作出了规定,要求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在赡养纠纷中提出反诉,是指赡养纠纷诉讼中的被告不服原告请求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并且提出与赡养纠纷诉讼之间存在相应法律关系的诉讼请求。赡养纠纷调解的方法1.丰富调解方法,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总体而言,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和其他纠纷的调解大同小异,但因这类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应当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要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细心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通知双方都到场,细心照顾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细心保证调解内容的完整;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感化当事人。2
    2023-07-01
    104人看过
  • 合同纠纷反诉成立多少条件
    合同纠纷反诉成立的条件如下:(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对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反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
    2023-07-31
    78人看过
  • 什么是赡养纠纷的反诉
    赡养纠纷的反诉是指赡养一方以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诉讼后,被告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的法定程序。且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一、离婚要怎么反诉离婚不能反诉。反诉是在诉讼进行中,被告把原告作为对方当事人所提起的诉。离婚案件中的反诉是在离婚诉讼的本诉进行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庭提出以离婚作为诉讼请求的诉。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本诉的原告在反诉中称为“反诉被告”,本诉的被告称为“反诉原告”。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离婚诉讼是否可以提反诉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提出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由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
    2023-06-22
    440人看过
  • 欠条纠纷能反诉吗
    法律综合知识
    被告具备法定权利发起反诉程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被告对于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持有异议,或另有相关权益待主张,则被告得依法发起反诉。反诉既可作为对原告原始诉讼请求的反驳,亦可基于同一事实及法律关系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比如而言,倘若被告质疑欠条的合法性,或者认为该欠条系在受欺诈、胁迫等非自愿情形下签订,那么被告便可行使反诉权,请求法院判定欠条无效,或者撤销欠条的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024-08-20
    447人看过
  • 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提起反诉
    (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一、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的时间节点是怎样规定的?的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
    2023-04-10
    285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男方起诉女方反诉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探讨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反诉是可行的。但一般来说,女方只需要回复,比如女方可以在诉讼中回复感情是否破裂。诉讼离婚的法律条件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如果感情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将允许离婚。有时,男方会利用法律手段要求婚姻结束,优先离婚。但此时,如果女方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不合理,甚至侵犯了自己,可以在应诉过程中答辩反驳对方的要求。当然,如果符合反诉条件,也可以请求法院合并受理。女方起诉离婚给男方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023-07-03
    83人看过
  • 因家庭纠纷而导致女方诉讼离婚的条件有什么呢
    因家庭纠纷而导致女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家庭纠纷导致轻伤可以不立案吗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没有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要是发现报警后公安没有
    2023-07-23
    88人看过
  • 夫妻离婚纠纷需要反诉吗
    夫妻离婚纠纷不能提起反诉。离婚诉讼的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请求,法院会就原被告的请求予以合并审理,被告无需提出反诉。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或者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的,不构成反诉。对于有其他诉讼请求的,可以作为离婚诉讼请求一并提出。民法典夫妻离婚纠纷共同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纠纷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共同约定,协议处理。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财产纠纷,能协商的最好,不能协商的只能由法院依照具体规定作出公平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023-07-21
    286人看过
  • 婚前房产公证共有离婚后分割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共有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
    2023-06-27
    369人看过
  • 无经济纠纷离婚的条件
    无经济纠纷离婚的相关规定有:1.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再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2.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无经济纠纷怎么办理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协议离婚,即使没有经济纠纷也必须有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不需要什么协议书。一般来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二是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的机关是民政部门。男女双方在对有关离婚的所有问题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共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通常离婚协议包含三项内容:一是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问题,如果无子女,要在本项中列时无子女;三是关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当然也包括共同债务问题。如果双方无财产,要在本项中写明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如
    2023-08-01
    374人看过
  • 协议离婚中有什么常见纠纷
    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
    2023-04-28
    254人看过
  • 离婚财产纠纷案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0
    434人看过
  • 离婚后可以反诉财产纠纷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反诉。因为离婚诉讼是一个综合了多项争议的案子,这其中离婚关系的解除是主诉,财产问题是从诉,夫妻不离婚就谈不上财产的分割。而反诉是针对于本诉而发起的,所以在财产纠纷中,针对财产问题,当事人不能提出反诉,只能提出自己有财产分割的要求,法院会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023-03-02
    60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离婚纠纷可以反诉吗离婚纠纷可否反诉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1
      离婚诉讼的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请求,法院会就原被告的请求予以合并审理,被告无需提出反诉。一般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或者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的,不构成反诉。 2、如果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提出返还彩礼的,一般情况下也不作为反诉处理。 3、如果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案件反诉的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4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 遗产纠纷的反诉状有哪些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7
      反诉状继承纠纷遗产分割案件,原则是是财产分割,并非是引起侵权引起,如果被告对财产由意义,可以直接提出来,一般不需要提起反诉。
    • 租赁合同纠纷的反诉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5
      一、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 二、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 四、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根据牵连管辖,人民法院可能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纠纷存在协议管辖
    • 什么是反诉条件?反诉条件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1
      提起反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 二、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