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在这里向大家解释一下。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原诉讼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当前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均认为:离婚之诉是一种复合之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都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因此被告提出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都不构成反诉。因此离婚纠纷中不存在反诉制度。举个例子:假如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撤诉,被告此时提出要求离婚的主张,也不视为反诉,而是会告知被告另案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在离婚案件当中不可以提出自己关于离婚事宜的诉求和主张。被告可通过其提交的答辩状等材料当中,提出自己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主张,明确自己的请求。而根据最新消息,2018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施行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附件《离婚案件诉讼指引》第6条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这意味着未来广东地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适用反诉制度,这也是广东地区法院家事案件审理的一项新改革。
一、如何反驳原告名誉权诉讼案件
原告诉状所列的事实和理由是单方提出的,被告如果认为与客观事实不符,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方式予以回应,或直接在开庭时予以反驳,被告需要根据对方的诉讼请求组织反驳对方的证据。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提起反诉,当然,反诉的诉讼请求也需要证据的支持。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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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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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可以反诉吗离婚纠纷可否反诉呢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1离婚诉讼的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请求,法院会就原被告的请求予以合并审理,被告无需提出反诉。一般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或者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的,不构成反诉。 2、如果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提出返还彩礼的,一般情况下也不作为反诉处理。 3、如果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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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反诉的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4(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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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的反诉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5一、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 二、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 四、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根据牵连管辖,人民法院可能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纠纷存在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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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反诉条件?反诉条件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1提起反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 二、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