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1:14:19 468 人看过

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定金,但它只单方面对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旨在对招标人提供合理保护,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履约保证金。如果合同顺利履行完毕,招标人必须返还中标人。如果中标人违约,将丧失收回的权利,履约保证金作为招标方损失的补偿。

一、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中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三、投标保证金的含义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约保证金相关文章
  • 履约保证金如何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法律规定
    当合同中涉及较大标的额时,为确保合同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约定履约保证金。那你知道,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何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利息是多少吗?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何退还1.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2.一般情况下,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关事项后就可以退还。但如果单位要求有保养或维修保证金部分的话,那么退还的时间应该在办理完保养或维修保证金后。另外,需注意履约保证金收取的形式。如果是采用银行保函的,则需要留意保函的有效期与合同期是否相符,避免出现保函已失效,但是合同期还没满的情况。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一般情况下,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关事项后就可以
    2024-04-07
    221人看过
  • 分公司的性质是什么在法律规定上怎么认定其性质
    分公司的性质为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规定上不具有财产权以及法人资格,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分公司设立有章程的吗分公司设立没有章程。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没有公司章程。二、分公司可以分配股权吗只有总公司才能分配股权,分公司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股权分配的适格主体,则不能进行股权的分配事实上,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即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而且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既然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其股权自然由总公司进行分配,而不能自行分配股权。同时,我们知道,股权是投资人
    2023-06-25
    244人看过
  • 上海履约保证金纠纷律师收费?
    民事案件收费: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民商案件收费:按照不同的争议标的收取不同的费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
    2024-05-08
    238人看过
  • 分家协议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
    分家协议在法律上属于民事合同。分家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3、另外提醒一句: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
    2023-03-21
    387人看过
  • 要约的法律性质是否存在争议?
    要约不属于法律行为,或者说不是一个完整的民事行为,他只是民事行为的发起,只有被有效承诺的要约才有效,才能构成合同关系。一旦受要约方作出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即成立。而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依照民事法律规范成立的能够产生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效果的行为。竞业限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内容,对于竞业限制约定的履行就是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竞业限制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2023-07-08
    317人看过
  • 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是否能同时预留
    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不可以同时预留。签约合同前可以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施工履约完毕退还履约保证金后,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时扣留相应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一种担保,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024-05-17
    217人看过
  • 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可以并存吗
    在签署正式合同时,我们通常会要求客户先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当整个工程项目的履约工作圆满完成之后,我们将返还该笔款项,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从最后一次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设立主要起到担保作用,而质量保证金则是工程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履约保证金不能超过直接订购商品或服务单价的10%,而且所有保证金的合计预留比例也应该控制在工程总结算总额的3%之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024-04-29
    399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商品交易合同之中,有关于保证金退回方面的法律准则主要就是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文规定,在卖方切实履约的情况下,其所缴的定金应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经由双方协商同意后多余的款项应予以退回;反之如果买方未能依约履行该债务,且此种行为使得整个合同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话,那么他将无权再向对方请求归还已缴纳的定金;而倘若作为接受定金的一方,也未按约履行相关义务并且使合同目的无法顺利实现,那么他就有义务按照定金金额的两倍予以奉还给对方。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一旦债务人切实地履行了自己的承诺,那么定金就必须作为货款的一部分以支付给出售方,或者要么被出售方收回。在给定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是在此过程中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如期达成时,他将失去要求退还款项的权利;而对于已经收到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他们
    2024-03-15
    230人看过
  • 证明条与欠条在法律性质上是否相同?
    证明条和欠条不一样,具体如下:1、证明条的意义在于证明某一件事的发生、过程,通常情况下是第三人出具的书面凭证;2、欠条则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交的书面凭证,其目的在于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3、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即要求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有借款的合意和出借人有实际出借借款,如要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所提供的书面证据必须体现出双方的借贷合意。证明条和借条一样吗不一样,借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借条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证明条属于一种证明责任”仅限于证据提出责任,或者说是主观的证明责任。证明条与借条原则上是不相同的,需要根据证明条的具体内容来确定。证明条的意义在于证明某一件事的发生、过程,通常情况下是第三人出具的书面凭证,而借条则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交的书面凭证,其目的在于证明双方之间存
    2023-07-11
    142人看过
  • 定金的法律性质是担保吗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一、定金和订金区别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
    2023-03-08
    252人看过
  • 履约保证的含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纪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一、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一般需要多久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4.2条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这条规定说明的是: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2、
    2023-06-20
    181人看过
  • 订金属于什么法律性质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一)、从《民法典》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
    2023-06-18
    206人看过
  • 是否能退合同履约保证金:法律咨询
    合同没有履约保证金不能退。履约保证金是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签订合同的前提下,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1、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赔偿超出部分;3、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中标人未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二至五年内依法参加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有什么区别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区别: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2.保证金的期限: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3.后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
    2023-07-13
    194人看过
  • 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是啥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
    2023-06-18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履约保证金是在商业交易中,由买方或承包方提供给卖方或发包方的一笔钱,以证明其履约的诚意和能力。这笔钱通常作为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的一种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和形式可能因行业和交易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更多>

    #履约保证金
    相关咨询
    • 有些人会在合同中规定"保证金"在违约后不予退还.此处的"保证金"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什么违约金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9-01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有人认为其实质上属于履约定金或违约定金,但笔者认为其和定金还是有很多不同,首先是定金罚则非常明确,是刚性的,就是交付定金一方违约就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1、履约保证金是合同之债的担保方式。尽管民法典没有规定履约保证金,但在实践中,履约保证金已经大量的存在并发挥作用,我们应当承认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合同担保方式。 2、履约保证金明显区别
    • 履约保证金质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9
      并非资金充足的公司就不需要融资,是否需要融资及融资额与公司资本是否充足无直接联系。融资的目的是为了让资本活起来,以钱生钱,履约保证金质押保证公司整个运营过程的最大利益化,这个跟公司股东的投资及经营策略也有直接关系。
    • 工程质保金与履约保证金是一样的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2
      《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其中,关于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最先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已采用其他保证方式,不得再预留保证金的规定,系之前《老办法》的原文规定。根据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
    • 什么是履约保证和履约担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7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履约保证金和履约担保比较简单,直接交钱给买方或者你上面说的什么交易中心,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现金保证。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
      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招标规则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所有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或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金额的5%收取;待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不加利息),中标的投标人待签定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与我公司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约期满中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