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和破坏房屋的拆迁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9:54:07 90 人看过

危险改革区居民的配置方法与拆迁户不同。一般有当地配置、异地配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两种配置方式。当地配置的,原居民可以自己解决旋转用房间的异地配置,根据危险改革实施方法的规定,适当增加配置面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其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补偿金=经济适用住宅平均价格原建筑面积(1次补偿系数),该补偿系数一般不超过0.7,具体数值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显然,危险改革的补偿金作为原居民的异地配置所需,被拆除的补偿金是被拆除的非成套住宅的补偿,其计算公式是补偿金=拆除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为经济适用住宅的平均价格拆除补助金面积,与危险改革补偿金的算法完全不同。

城镇危房改造拆迁有补偿

符合条件的,有补助。一般只有农村危房改造有补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三、补助标准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第七条就:安置危改区居民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原住房建筑面积安置;用于安置的房屋原则上只售不租;安置房费用根据不同情况由居民、单位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就地安置、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鼓励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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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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