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后段的规定,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由于国家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必然会给土地使用者造成损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符合民法典理。
2、付给余期土地使用权补偿费
3、提前收回使用权时,出让方应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余期、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的情况,出让时的地价和收回时的地价等因素,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依土地使用者的损失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要补偿的费用应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为了供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收回上述2种情况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再继续再使用土地,因而必须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五百条。
-
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税的依据是什么
3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50年房产证70年产权的依据是什么?
1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有什么依据
14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林地的减免依据
30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30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单位收回的法律依据
184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依据?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金先受偿权。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
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的种类包括哪些,有什么法律依据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7土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一种综合性、概括性的权利。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土地使用权制度,按使用目的的不同划分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耕地、林地、草原使用权,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是与土地所有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是一种综合性、概括性的权利。我
-
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依据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 本案例中李先生由于能力偿还贷款,但是有其他财产所在,虽然是无任何担保的情况下银行贷款给了李先生,但是贷款期限到后,李先生还未还贷的话银行可以通过法
-
北京的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3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面积,是指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具体按下列办法确定:1、凡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未经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
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4-07在出资人未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对于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民法院是否可对其股东应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强制执行,是司法实践中更为具体的现实问题。毫无疑问,司法的强制执行应建立在公司实际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基础之上,只有在公司享有对土地使用权的物权请求权时,人民法院才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该项土地强制执行。对于已办理土地登记过户但尚未交付土地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土地作为公司的财产予以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