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补差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5:41:26 99 人看过

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补差原则就是工伤保险补充原则,即在事故中,受伤害的部分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赔偿后尚有差额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足。用人单位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未能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补足部分由单位承担。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总额补差,应理解为相同性质的赔偿项目参与总额补差,而不同性质的赔偿项目应分别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特有项目,受害人可以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这些赔偿,工伤赔偿中没有与其相对应的项目,不能计算到总额补差的范围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这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在工伤赔偿中有性质相同的项目,应作总额补差。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劳动能力鉴定费属于工伤赔偿中的特有项目,用人单位应负赔偿责任,不能参与总额补差。

一、调解交通事故有哪些注意事项?

1、调解需自愿。交警部门的调解只有在双方同时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即不存在强制力。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调解,调解程序是无法开始的。

2、执行有麻烦。同时,即使签订了调解协议,如果肇事方不遵照执行,此调解协议也无法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然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经过法院裁判,才能够执行。

3、赔偿金偏低。既然是调解,必然是双方相互让步的结果,所请求的赔偿金也会相应的降低。并且如果没有经专业的详细计算,赔偿费用可能也会计算有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交通事故与工伤能主张双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1、一次性赔偿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通常,如果一名工伤者如果25岁、4级伤残的话,如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若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如果1-3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总额累计可达数百万元之巨。所以,1-4级伤残,国家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伤者吃亏太大了。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了1-4级可以一次性解决(如北京、天津等),但赔偿额真的是杯水车薪,建议伤者及其家属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还是按月赔偿有保障。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了,1-4级伤者的后半生将会更加有保障了:第四十
    2022-08-10
    3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范围及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从民法讲,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应予全部赔偿,该损失是指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所谓可得利益,是根据合理预见规则,当事人已经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必然能够得到的预期收益。但是也可通过立法,采用合理限制规则,对赔偿加以限制。在我国,目前仅赔偿财产的直接损失。财产直接损失是指被交通事故损毁财物的实际价值,包括被损毁的车辆、物品、道路、设施、建筑物和牲畜等。至于由直接损失引起或牵联的其他可得利益损失,则是间接损失,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列。(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
    2023-06-08
    477人看过
  • 新交通法下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赔偿的制度相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有些方面甚至发生了与原规定相反的变化。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大的方面:(1)赔偿标准以死亡一人为例,国务院原《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大致为5万多元;新的死亡赔偿金标准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民分别计算。其他项目的赔偿标准也分别有了提高。(2)赔偿范围精神损害抚慰金:新标准规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是独立于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之外的项目;残后护理费:原《办法》对评定伤残之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伤者没有规定护理费的赔偿;新标准规定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一次要求赔偿20年的护理费。(3)赔偿程序原《办法》规定交警的调解是必经程序: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必须经过交警的两次调解,调解不成的,必须有交警出具的调解终结书,才能到法院起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交警调解,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
    2023-06-08
    1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差别
    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的区别主要在于严重程度和处罚问题。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而交通违章只是有危害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可能性。因此,交通事故的处罚涉及对肇事者的处罚和对受害者的损害赔偿问题,而交通违章的处罚则仅涉及对违章人员的处罚。此外,交通事故的处罚对交通事故责任者进行的是双重处罚,即违章处罚与事故处罚同时进行。交通事故比交通违章在严重程度上有何区别呢?这主要是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上来说的。交通违章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但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的行为,它只是有危害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可能性,而交通事故则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已经造成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因此,一般来说,交通违章只涉及对违章人员的处罚问题,而交通事故因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仅涉及对肇事者的处罚问题,还涉及对受害者的损害赔偿问题,处理也比交通违章复杂。2、对交通事故的处罚与交通违章的处罚有所不同。
    2023-08-26
    182人看过
  • 已经认定工伤和交通肇事后怎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已经认定工伤和交通肇事后怎么赔偿1、如果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赔偿方面已经给付了医疗、丧葬、护理、残疾用具费用、误工工资等费用的,那么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在支付赔偿的时候,相应的赔偿就不再赔偿。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是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了相应的赔偿费后应当返还相应的费用。3、如果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对死亡补偿费以及残疾生活补助费都已经由伤亡的职工或其近亲属领取过了的,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不再支付了。但假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给付的这两项费用比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低的,企业或保险机构应当要补足差额。4、职工因为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的,除了以上有关工亡、伤残的两项赔偿外,按照规定,还可以享受其他方面的工伤保险待遇。5、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导致受害职工得不到交通事故赔偿的,或因其他原因得不到赔
    2023-12-06
    152人看过
  •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的赔偿比较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可以双赔吗交通事故与工
    2023-07-04
    4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的排除性原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包括饮酒或吸毒、故意犯罪行为、自残或自杀等。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包括:饮酒或吸毒、故意犯罪行为、自残或自杀。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认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伤者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对于交通事故受伤者来说,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1. 交通事故受伤者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2. 交通事故受伤者的受伤程度达到工伤认定的标准;3.
    2023-08-22
    1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费护理误工伙食交通费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医疗护理误工伙食交通费的赔偿原则是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
    2023-06-02
    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多处伤残的赔偿原则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具体包括:其一、全部赔偿原则;其二、财产赔偿原则;其三、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原则;其四、公平原则;其五、等价赔偿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19
    1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伤程度评定与赔偿准则
    车祸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主要看是骨折的位置和受伤的程度。例如,符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第十级中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就可以评上十级伤残。常见骨折类十级伤残:尺骨或桡骨粉碎性骨折、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等。车祸骨折伤残赔偿标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2.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伤情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
    2023-07-11
    3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与工伤的混合赔偿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
    2023-06-05
    137人看过
  •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原则与责任划分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原则与责任划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原则:一般坚持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过失相抵赔偿原则、公平原则、等价赔偿的原则和衡平原则。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二、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应该赔偿哪些项目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应该赔偿以下项目: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扶养人生活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等。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
    2023-11-01
    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方法】赔偿的基本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贯彻全面赔偿的原则。如果侵害人确实无力全面赔偿,或者全面赔偿后将会使侵害人及其亲属的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可以判决或者调解由侵害人延期或过分期偿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一般应当参照本意见的有关规定正确确定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由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者受害人故意扩大的损失以及与损害无关的费用,不予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赔偿案件,应当依据民法典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参照地方人民政府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采用赔偿办法。如果根据行政法规和规章采用一次性限额赔偿的办法不能保障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全面补偿的,则应当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023-05-05
    124人看过
  • 出差遇交通事故受伤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被告刘红丈夫高明和原告淮安市如意集团于2012年5月13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4年。2014年3月2日,被告丈夫高明因公出差,途中高明所乘客车与一货车相撞,致高明受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高明死亡后,被告获得约26万元的民事赔偿。后经被告申请,高明被认定为工亡。被告据此和向原告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原告以被告已获赔偿为由拒绝给付。被告于是申请仲裁。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原告按《工伤保险条例》给付被告工伤待遇,遂裁决淮安市如意集团一次性给付刘红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5万元整。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法院经审理认为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有权
    2023-04-23
    47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后,补差额,工伤会赔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山西省是差额赔偿。r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r第二十三条由于交通事故等民事伤害造成的工伤,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外,其他相关赔偿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按照“分项对应、累计相加、总额对比”的计算方法,由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按规定补足差额。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先期垫付的费用,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获得民事伤害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双重赔偿的处理原则是怎样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5-08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
    • 交通事故全责事故双倍赔偿与补差是怎么回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交通事故中的工伤,是重合部分只能享受一次,非重合部分是可以享受的。所以责任方应该赔偿的部分,工伤保险不支付,不属于责任方赔偿的部分,工伤保险存在就需要支付。
    • 出差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还是车祸赔偿工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两边同时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后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到了起诉交通事故侵权方,工伤认定书生效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 交通事故出现后赔偿调解原则上是赔偿原则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