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登记,一般应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比如说,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共同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变更登记情形的;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相关人员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情况下,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若是由于继承或者遗嘱情况的是可以单方进行申请的。具体材料包括申请书、土地来源证明等。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权利人在办理登记之前先行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先将土地权利申请登记到其名下后,再申请办理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二、房子过户需要多久
房产过户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一、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5、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总而言之,办理房产过户一般需要十五至三十天;如果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一般20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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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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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包括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变更登记情形的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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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登记的哪些情形会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登记,并在房屋登记簿中记录申请登记事项:(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录的主体一致;(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一致,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一致;(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相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中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5)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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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经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可以准予暂缓登记?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可以准予暂缓登记: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准予暂缓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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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由当事人单独申请的房地产登记?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7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的房地产登记如下: (1)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2)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 (3)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 (4)变更登记; (5)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 (6)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证书等其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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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什么情况下可以办预告登记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