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如何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3:30:16 287 人看过

刑事证据的审查方式:

1、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查,即审查当事人提供或侦查机关搜集的证据是否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

2、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即审查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

3、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即审查证据资格,其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刑事证据种类

是指根据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分类。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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