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法律效力如何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19:11:23 417 人看过

自继承构想初始之刻,其将产生一连串的法律效果,主要涵盖如下五个方面:

首先,明确继承人的资格。

此种权利关涉到所有涉及利益及其与被继承人之身份纽带的人群,是判断他们能否获得继承权的关键依据;

其次,确定遗产的范畴。

对于被继承人而言,在他生前所做的任何关于财产的处置皆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在其离世之后因无法再对其财产实施处置行为,因此,其财产的总量、类型等均得以固定不变,继而成为继承人继承的标的物;

再次,决定遗产所有权的归属。

继承程序启动之时,遗产的所有权便自然而然地过渡至继承人手中。

若继承人为单身人士,则以个人身份享有独立继承权,换句话说,便是独自拥有遗产的所有权;

相反,若继承人为两人或更多,则继承人共同享有继承权,遗产转变为诸位继承人的共有时产。

各继承人有权利对该共有时产进行分配处置,或者亦可选择保留不动,共同持有过往的财产;

接下来,判定遗嘱的法律效用。

遗嘱乃是纯粹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的设立、变更和撤回皆不受时间限制,如此势必引发不同遗嘱之间的矛盾冲突;

最后,设定长达20年的最短时效起算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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