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蚌埠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收费吗
不收费
二、蚌埠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三、蚌埠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审查标准
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章第十三条提取人除提供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
建造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市、县级规划土地和建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发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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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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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5一、蚌埠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二、蚌埠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1、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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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住房公积金贷款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61.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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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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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陕西在线咨询 2021-02-28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