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票人在票据权利丧失后,可以通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等方式进行补救。挂失止付是失票人向法院申请,公告通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则权利失效。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也可宣告丧失的票据无效。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应暂停支付,12日内收到法院止付通知后,通知失效。付款人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除外。
票据权利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通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等方式进行补救。挂失止付是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制度或程序。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制度或程序。普通诉讼是以失票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者出票人”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程序。在票据权利丧失后,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应立即暂停支付,并在12日内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后,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但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则除外。
票据权利丧失后,失票人可通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等方式补救。挂失止付是失票人向法院申请,公告通知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则权利失效,法院宣告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是失票人申请法院公告通知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则权利失效,法院宣告票据无效。普通诉讼是失票人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付款。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应暂停支付,收到法院止付通知后,挂失止付通知失效。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前已付款,不承担责任,但恶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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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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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救济承兑汇票票据权利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救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挂失止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二、公示催告: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公示催告的受理法院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地即承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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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超过票据权利时效如何救济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票据权利消灭,但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在两年内曾向出票人或承兑人主张过民事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可以中断,您有可能获得相应票据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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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持票人作为票据上的权利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分类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合法持票人作为票据上的权利人,当然享有票据权利。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票据权利作不同的分类: (一)依据票据法理论分类票据权利可分为主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和辅助票据权利。 1、主票据权利主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依据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上所载金额的权利。主票据权利也就是第一次付款请求权,一般包括:持票人对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本票发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银行保付支票保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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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丢失后补发是不是只有主张票据权利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1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在票据权利时效届满以前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或者请求债务人付款,在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因债务人拒绝付款或者出票人拒绝补发票据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