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01:31 429 人看过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6年8月16日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谭仲池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城市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依法组织听证。

二、第六条第二款改为第七条。

三、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向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应提交选址申请报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其他必备资料。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其有效期为6个月;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四、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范围,发出建设用地要点(定点)通知单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要点(定点)通知单有效期内提交规划设计文件及附图,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其有效期为6个月。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五、删除第二十五条。

六、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应提交申请建设报告及其他必备资料。个人住宅建设还须征得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按程序核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条件的有效期为6个月),审查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设计方案或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提出实施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对涉及相邻房屋所有权人利害关系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七、第三十三条修改为:一般的建设工程施工到正负零、大型的或重要的建设工程完成土方工程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复验。

八、第三十四条修改为: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告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规定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应进行竣工测量,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竣工测量回单换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除个人住宅建设外,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单位报送竣工资料。

九、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一)项修改为: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经测量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经批准的图纸。

十、第三十九条修改为: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的个人住宅建设,鼓励城市旧区个人住宅外迁。?在城市规划区内,个人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已经制定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按规划办理个人住宅建设手续;未制定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个人住宅建设一般不得超过两层。?个人住宅经鉴定为危房,其改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者影响相邻关系无法征得相邻方书面同意的,应当及时组织拆迁或由政府收购。不能及时拆迁或收购的,按原址、原面积、原高度、原使用性质办理建设手续。

十一、删除第四十条。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城镇居民个人住宅改、扩建,不得超出其土地使用权范围。原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边界不规则或者压占城市道路规划路幅、消防通道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边界。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对个人住宅实施拆迁,原住户申请改、扩建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批准手续时,应当书面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征求土地使用权人意见;但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已满两年且个人住宅系按原址、原面积、原高度、原使用性质改建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征求土地使用权人意见,直接办理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自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告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将房屋拆迁公告书面通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暂停办理房屋新建、改建、扩建、改变房屋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

十五、删除第四十三条。

十六、第四十七条改为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建设工程正负零复验不合格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改正。

十七、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四条,修改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办理证照或手续的,应当追究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造成损害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十八、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一条,修改为:办理行政许可的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保障石长铁路营运安全》的通知
    石长铁路是联结京广、枝柳两大铁路的1级路网干线。为保障石长铁路运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一、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20米及铁路防护林地以内放牧。铁路两侧500米以内不得敞放牲畜.二、禁止擅自在铁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有关通行规定,确保安全。无行为自控能力人员通过人行过道必须有人监护。三、禁止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四、禁止击打列车或偷盗、损毁、移动铁路信号装置及其它行车设施;禁止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聚众拦截列车,哄抢铁路运输物资。五、铁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学校要加强铁路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爱车护路意识,自觉保护铁路、列车。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铁路、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长沙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日
    2023-06-08
    259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一)拟订征地方案;(二)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一)发布预征地公告;(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
    2023-05-05
    439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增值税消费税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国家税务局制定的《长沙市增值税消费税税款预储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长沙市增值税消费税税款预储管理试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建立“以票管税”征管机制,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均衡入库,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增值税消费税税款预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1997]4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款预储是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向国税征收机关结报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下同)使用情况的同时,将已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按国税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预储率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预储税款额存入税款预储帐户,并在纳税时进行税款结算的制度。第三条凡本市
    2023-06-07
    76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审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请示》(湘政[200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二、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长沙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良好、风景优美的现代城市。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289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山体和河流等自然分隔,形成由主城区(包括中心城区、河西新城、星马新城)和暮云、捞霞、高星、含浦等组团组成的“多中心、分散组团式”城市布局。要控制中心城区发展规模,有序引
    2023-04-22
    220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现将《长沙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五月十二日长沙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落实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以下均称责任人),都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长沙市城市管理局主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对各区、县(市)、长沙高新区、经开区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进行统一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区、县(市)人民政府、长沙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的具体实施,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划定,组织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检
    2023-04-22
    194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长政发[2006]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现将《长沙市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二月十七日长沙市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签订的《促进中部崛起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经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长沙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决定设立开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为加强偿债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政府信用贷款资金的按时、足额偿还,特制定本办法。(二)开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统收统支原则和市政府与开行湖南省分行共同监管的原则。二、偿债专项资金的来源偿债专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组成:(一)直接缴入至长沙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在开行省分行
    2023-06-05
    336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五年二月十九日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沙市停车场(库)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第三条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库)是指提供本建筑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的外来车辆停放的场所。第四条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多种形式,其设计在满足本规定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第五条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建筑物,应按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设置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建筑物,可不单独配建停车设施。第六条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
    2023-04-23
    393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沙市土地统征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局制定的《长沙市土地统征开发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长沙市土地统征开发实施方案(市国土管理局二000年三月)为实施土地统征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统征土地,妥善安置,滚动开发,垄断供地,规范市场;促进发展。二、组织实施本实施方案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计委、建委、规划局、财政局、物价局、公安局和五区政府各明确一人为联系人,实行例会制度,研究决定与本实施方案有关的问题,分头负责承办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并做好业务衔接。重大问题和协调处理不了的问题,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三、工作机构土地统征开发具体工作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征地开发中心承担。其中,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管理问题依法应由市人民政府负责
    2023-06-10
    245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现将《长沙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五月十二日长沙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县(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第四条集体所有土地的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五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权属证书采用建设部监制的全国统一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权证应明确注明土地为集
    2023-04-22
    147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为户月人均120元(民政“双定”救济对象月人均130元,其中集中供养的民政“双定”救济对象月人均150元;市精神病院集中供养的民政“双定”救济对象月人均200元)。二、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凡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常住居民,为此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暂住户口人员不属保障范围。三、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并列入财政预算,每季度向民政部门划拨,再由民政部门按月发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原已实施的各类救济金,包括社会救济(“双定”救济、长期救济、临时救济)、生活补贴、单
    2023-06-09
    302人看过
  • 长沙市城区犬类动物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犬类动物管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城区范围内饲养、经营宠物犬、演艺犬、食用犬、保卫犬、实验犬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犬类动物管理实行限制饲养、强制免疫、严格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是本市犬类动物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安、市容环境卫生、城管、工商行政、卫生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犬类动物管理工作。第五条本市城区范围内饲养犬类动物实行许可证制度。凡饲养犬类动物的养犬者应到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养犬许可证。其中饲养宠物犬须先经所在地居委会同意,饲养保卫犬须先报经市公安局批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类动物。城区内严禁饲养食用犬;居民住宅区严禁饲养狼犬。养犬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每年三月须到发证机关进行年审。第六条凡饲养犬类动
    2023-06-10
    452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出租汽车实施特许经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城市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市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6号令)和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区城市出租汽车实行特许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要组织对我市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完成后,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代表市人民政府以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现有出租汽车经营者相应数量的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为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剩余期限。二、全市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个体协会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所属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情况向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申报,并依法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三、出租汽车特许经营合同规范文本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定并统一印制,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特许经营的内容、范围和有效期限;(二)保障公共客运服务
    2023-04-23
    209人看过
  • 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已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维护房屋装饰装修当事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浏阳市城区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法律、法规对房屋装饰装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房屋装饰装修,是指对已在使用的房屋(含已竣工验收尚未使用的房屋)的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的主管部门;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第五条房屋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为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
    2023-06-10
    455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长沙铬盐厂三汊矶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为认真实施长沙市42万吨铬渣治理工程,切实保护湘江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长沙铬盐厂三汊矶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长国用〔2004〕第010997号土地使用证,面积112051.50平方米;长国用〔2004〕第023115号土地使用证,面积1497.30平方米),共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13548.8平方米。具体地块及界址以市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队2004年7月20日勘测定界的测绘图纸和界址点为准。市国土资源局应在收回用地范围内依法公告并通知原土地使用人。长沙市人民政府?二00五年九月八日
    2023-04-22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长沙市政府摆摊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9
      第一、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长沙各区县政府设立了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在此区域内经营,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第二、如未按照上述规定摆摊,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城管有权进行处罚等。 因此,你应当确定所在区域是否为临时设摊区域,如是,则有权拒绝缴纳任何费用。如不是,则仅有城管有权进行处罚,城管也无权收费,你有权拒绝缴纳费用。总之,你不应当缴纳费用,建议你与其他摊主联合起来向街道办、城管局反映此事,并
    • 城乡规划法长沙城市规划管理办法6月1日实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3
      可以了没,这个还用问么。你们是城市管理者,你们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 对于违法行为尽管制止,当然,要讲究方式方法。 城管,又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隶属于市容管理办公室的一个下属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其职责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整顿治理。建章建筑属于乱建。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7条主要内容有哪些要内容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资源节约、生态等规定。(二)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三)投资决策和项目实施强化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四)审批报建、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投标制、合同管理备案制、工程监理制、安全生产责
    • 在长沙市长沙市望城区有几个违章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7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在50-2000元以内。汽车违规查询方式: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队办公厅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规查询,输入车牌号码和车辆发动机号码,点击查询即可。3、打电话询问声音。4、写手机邮件查询违规。
    • 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3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1
      凡涉及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改造的建设类项目,适用本办法。国家和省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